2024「中友歌王」就是你!

2024「中友歌王」就是你!

 總獎金: 28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24-06-06 ~ 2024-07-17

主辦單位: 中友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4-2225-3456分機215

主辦單位Email:cy7189@mail2.chungyo.com.tw

初賽|網路徵件海選|

完成填寫Google表單,並上傳歌唱片段連結即報名成功。

●徵件海選:

6月6日(四)起至7月14日(三) 23:59 截止,逾時不受理。

※海選注意事項

  1. 試鏡歌曲需飽含簡短自我介紹,且演唱至少1段主歌+1段副歌。
  2. 影片須全程露臉,請勿僅錄製聲音、使用濾鏡及特效,並禁止剪輯及後製編輯。
  3. 曲目無限制,亦可演唱原創歌曲、播放無人聲伴奏及自彈自唱。

評審規範

整體儀容20%、情感傳遞30%、歌唱技巧50%

評分項目 佔比
整體儀容 20%
情感傳遞 30%
歌唱技巧 50%

活動時程

複賽|線下實體|

●名單公布:7月26日(五)公告於中友百貨官網/APP

●時間/地點:8月10日(六) @中友百貨1F

決賽|線下實體|

●名單公布:8月10日(六)複賽當日宣布並公告於中友百貨官網/APP

●時間/地點:8月24日(六) @中友百貨1F

活動獎勵

  • 冠軍-中友百貨電子禮券20,000元+【CAROL】復古雙音頭麥克風 CLM-101
  • 亞軍-中友百貨電子禮券10,000元+【CAROL】專業動圈式麥克風 AC-930S
  • 季軍-中友百貨電子禮券8,000元+【CAROL】專業動圈式麥克風 E dur-916S

除了上述獎項,還能獲得知名音樂公司試鏡機會與【Miuzic沐音】SuperMetal S9鋁合金180°同軸聲學重低音藍芽喇叭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贊助單位

注意事項

  1. 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獎項價值在新臺幣 1,001 元以上未滿 20,000 元者免扣繳所得稅,但得獎者仍須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以申報所得;超過新臺幣 20,001 元以上者,得獎者除需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外,給獎單位並應先行扣繳 10% 所得稅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在新臺幣 1,000 元以上者,贈品價值總和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中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承辦廠商作為申報依據;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之稅金。
  2. 經主辦單位資格審查,未符活動辦法規定(年齡、影片規格、妨礙善良風俗)之影片,無法進入初賽。
  3.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4. 所有參賽之作品,皆視為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5.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6.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絕不會任意出售、 交換、或出租任何參賽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主辦單位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除另公布者外,原則上保存十年。
  7. 參賽者之個資及著作權,主辦/承辦單位應有負責資安保密之管控。
  8. 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承辦單位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電腦或資訊設備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承辦單位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9.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參賽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10.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將以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代替刪除個人資料:
    1. 本辦法或其他法令、契約所定之保存期限。
    2. 有理由足認刪除將影響本活動之執行。
    3. 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理由。
  11. 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擁有,惟得獎者需同意並簽署授權書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 DVD 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12.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臺灣版 」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主辦方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 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上映。
  13. 本競賽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賽者或得獎者上傳或登錄之作品或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作品或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與得獎者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14.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任何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之,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力。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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