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捕捉莒光之美」最美方塊海攝影比賽

2024「捕捉莒光之美」最美方塊海攝影比賽

 總獎金: 63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24-07-01 ~ 2024-10-25

主辦單位: ​連江縣莒光鄉公所

主辦單位電話: 083-689-146

主辦單位Email:service.weiyan@gmail.com

攝影新力號召—捕捉莒光之美

最美方塊海攝影比賽​總獎金68,000元等你來拿!

2024「捕捉莒光之美」最美方塊海攝影比賽

2024「捕捉莒光之美」最美方塊海攝影比賽

攝影主題

最美莒光方塊海 (蛇島和莒光方塊海之自然美景,皆符合本次比賽範疇)

參加資格

凡年滿20歲以上,不限國籍,愛好攝影之個人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

活動辦法及時間

07.01~10.25ᅠ攝影作品徵件

本攝影比賽採 線上報名徵件,每位參賽者限投1件作品。(參賽者需於報名徵件截止前,透過Google表單,報名並上傳參賽作品。)

​10.29~11.01ᅠ專業評選

邀請評審團評選出金獎、銀獎、銅獎、佳作作品。另擇優選出5件作品,進行最佳人氣獎票選。每一位獲獎作者只取一個最高獎項,不重複給獎。

11.01~11.04ᅠ最佳人氣獎票選

「莒光海洋觀光年」臉書粉絲專頁平台,舉辦最佳人氣獎票選,邀請網友在最喜愛的作品下指定留言#我最愛的莒光方塊海美景,活動期間內獲得最多指定留言數的作品,即為最佳人氣獎。

獎項與獎金

參賽作品規格

  1. 拍攝器材:不限制攝影器材(智慧型手機、數位相機皆可)
  2. 拍攝時間:參賽作品拍攝時間須為113年7月1日至113年10月25日之間,並應符合攝影主題及作品規範,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參賽。
  3. 作品檔案尺寸與大小:參賽作品彩色黑白不拘,每張參賽照片檔案大小必須調整在2MB以上至10MB以下,解析度150dpi以上之JPG、PNG、JPEG、TIFF檔。
  4. 送件方式:一律透過Google報名表單以數位檔案送件,不收紙本照片。
  5. 禁止翻拍、格放、加色、合成、彩繪、疊片、組合及連作、插點加大照片等,也不能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僅能調整亮度、對比、色階、飽和、曝光、裁切等基本參數,違者不予評審。
  6. 參賽者務必保留未經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的原始數位檔案,以保障自身參賽權益,因主辦單位審理有後製爭議的作品時,有權取消其資格。
  7. 參賽作品不得含有色情、裸露、暴力、詆毀、違背善良風俗等內容,經查實其違規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評選方式

  1. 專業評選將由主辦單位聘邀相關單位長官及專家組成評審團,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 專業評選之評分標準為主題表達30%、構圖視覺20%、攝影技巧30%、攝影內容真實20%。
  3. 最佳人氣獎票選禁止使用自動機器人軟體、電子設備或其他任何方式進行灌票。
  4.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辦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正。

其他注意事項

  1. 報名參賽之所有參賽者皆需填寫並完成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上傳,此外,參賽作品中如有人像,需提交肖像權使用同意書,若無則免提交。同意書下載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pB4S8CJQXwDnv_1z003nmx-jrncnFMqp?usp=sharing
  2.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且無侵害他人著作權、肖像權之情事,如有仿冒或抄襲、冒名頂替等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者,如經查證屬實,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3. 若有第三方對照片中的人事物或建築提出權利方面的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對相關法律事務負全部責任。
  4. 得獎不得移轉、轉讓或更換其它獎項。​
  5. 得獎者需配合填寫基本個資及匯款帳戶資訊,以利後續獎項金額匯款之事宜,無法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並不具得獎資格。
  6.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需另繳納10%稅額。若不願意配合,視同自動放棄權限,不具得獎資格。
  7. 如經發現參賽者違反上述之活動辦法,或作品有冒借、抄襲或任何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時,即逕予取消參賽資格,該作品作者並應立即退還所得獎狀和其他權利金,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蒙受之一切損失。
  8. 不遵守參賽規則或不能滿足報名表單中條件的參賽者,將被取消資格。
  9. 本徵件活動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更改之權利,活動若有需變更的項目、條款、辦法,皆透過活動網站或粉絲團公告。若參賽者無法接受活動變更後結果,則視同參賽者放棄參賽資格。

個人資料蒐集聲明

​連江縣莒光鄉公所(以下簡稱主辦單位)舉辦「最美方塊海攝影比賽」,為落實個人資料之保護,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8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1.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1. 主辦單位取得您的個人資料,目的在於處理「最美方塊海攝影比賽」相關作業所需,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下,確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之正確性、適當性與安全性。​
    2. 您同意主辦單位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您的身分、與您進行聯絡、提供您主辦單位因執行與辦理「最美方塊海攝影比 賽」各項相關業務,包含攝影徵件報名(含雲端電子檔繳交)、評審作業、公告得獎、線上及實體作品展相關業務作業等以及其他隱私權政策聲明規範之使用方式等業務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
  2. 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電話、電子郵件及報名表單內等個人資料。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主辦單位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相關法令就資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
    2. 地區:臺灣地區
    3. 對象:主辦單位及與主辦單位具契約關係之第三人
    4. 方式:個人資料僅以電子檔案或紙本檔案形式提供主辦單位處理相關作業,相關單位人員必恪遵個人資料保護法及主辦單位資料安全管控之要求。
  4.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但若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經檢舉或由主辦單位發現不足以確認您的身分,或有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可能造成您無法獲得主辦單位提供之「最美方塊海攝影比賽」活動相關權益。
  5. 您可隨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向主辦單位查詢我們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要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查閱、複製、刪除(若因主辦單位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主辦單位得拒絕之),但因您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權益受損時,主辦單位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者,主辦單位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4 條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6. 請於報名「最美方塊海攝影比賽」活動時提供您本人正確及完整的個人資料,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主辦單位申請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7. 若主辦單位「最美方塊海攝影比賽」活動需要於對外網站或網頁公布您的個人資料時(如得獎名單公告),將進行適當遮蔽作業,並依相關法律及規範之要求處理。
  8. 當您於報名表單勾選「我已詳閱並同意遵守活動報名個人資料蒐集聲明」,即視為您已詳閱並了解本活動報名個人資料蒐集聲明內容,且同意遵守所有事項。
  9. 您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效果,亦同意主辦單位留存報名表單,供日後備查。
  10. 本活動報名個人資料蒐集聲明如有未盡事宜,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或相關之法規要求辦理。本活動報名個人資料蒐集聲明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活動報名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主辦單位所在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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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6)8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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