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風自海上」建築藝術作品展覽徵稿

2024「風自海上」建築藝術作品展覽徵稿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10-30

主辦單位: 中國美術家協會上海市美術家協會上海大學上海美術學院中華藝術宮上海美術館

主辦單位電話: +86-010-59759687(楊雷)

風自海上——2024建築藝術作品展覽徵稿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文化思想,展示近年來優秀建築藝術創作成果,彰顯建築藝術的民族文化內涵和時代美學意蘊,發揮其在城鄉發展與美麗中國建設中的作用,提升民眾審美水平,築就各美其美、美美與共的城鄉新風景, 中國美術家協會上海市美術家協會上海大學上海美術學院中華藝術宮上海美術館)定於2024年12月舉辦“風自海上——2024建築藝術作品展覽”。

本次展覽注重作品的時代性、思想性、原創性、藝術性,反映當代城市更新、鄉村振興、文化遺產保護等領域的創新實踐和學術探索。通過優秀作品展示,發掘新時代建築藝術創作的方法和理論,推動中國建築藝術創作水平提升與城鄉建設高品質發展。現將本次展覽的徵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 中國美術家協會上海市美術家協會上海大學上海美術學院中華藝術宮上海美術館

承辦單位:中國文聯美術藝術中心、中國美術家協會建築藝術委員會、上海美術學院美術館

協辦單位:上海上大建築設計院有限公司、上海阿旺特家具有限公司

二、展覽組委會

名譽主任:范迪安

主 任:馬鋒輝、曾成鋼、呂品晶

副 主 任:王 平、丁 設、王一川、王海松

秘 書 長:李 偉、程啟明

委 員:(按姓氏筆畫排序)丁沃沃、馬清運、馬 琳、王菲菲、朱小地、劉克成、李保峰、李翔寧、楊 萍、沈 康、張 利、張慧芹、賀絢絢、黃 耘、崔 彤、章 雲、董竟成、曾玉婷

辦 公 室:賀絢絢、馬 琳、曾玉婷

展覽編輯:楊 雷、蔣春暉、牛晨光、莫弘之、盧 暘

三、評選委員會、監評委員會

展覽由中國美術家協會在評委庫中抽選專家若干名組成評選委員會,同時由監評委員會對評選過程進行監督。

四、展覽日期: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2月28日

五、展覽地點:

中華藝術宮上海美術館

六、展覽規模:

本次展覽展出入選作品約100件(以實際評選結果數量為準)。

七、作品徵集

本次展覽採取徵稿和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展覽作品徵集。

1.面向國內公開徵集原創作品。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參加徵集。

2.藝委會推薦中國美協會員作者提供作品送評、參展;

3.所有參評作品,由展覽評選委員會進行初評、復評,最終確定參展作品。

八、參展要求

(一)投稿作品應是2020至今的實際建成作品或有思想價值的概念性研究設計,且未參加過歷年中國美協舉辦展覽(含“全國美展”)的個人原創作品。

(二)初評:參展作者需提供作品實景圖片5張以上、設計圖紙(含平、立、剖面圖)一套、時長在3分鐘之內的作品視訊檔案(非必需)、《作品報名表》(見附件)。所有作品實景圖片、設計圖紙需排在高2000mm×寬900mm的檔案裡(版式自定),JPG格式,檔案不超過20M且不低於5M,像素精度300dpi。檔案命名為作品名稱,上述檔案中不允許出現作者資訊。每件作品要求填寫《作品登記表》,包括作品名稱、設計時間、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築面積)、建成時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設計說明(300字以內)、設計作者姓名、身份證號碼、身份證掃描件、聯絡人電話、信箱等,用word檔案格式儲存。

所有報名材料以u盤為儲存介質保存,寄至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1號院32號樓中國美協,郵編:100083,收件人:楊雷,辦公電話:010-59759687,信封註明:風自海上——2024建築藝術作品展覽。截稿時間: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以收件地郵戳為準。一人僅限投稿1件作品(含合作),多投者(重複投稿者)不予受理。為避免檔案損壞,請務必檢查u盤中相關檔案可正常打開後再寄送。

作品初評結果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佈。

(三)復評:初評入圍作者按要求郵寄進入復評的作品。復評作品必須提供用於出版作品集的圖片資料不少於10張(每張圖片解析度保證在300dpi及以上)、可用於展覽的裝置、設計模型及展覽形式介紹(可附展覽環境效果圖、模型圖)。原作寄送須妥善包裝並上保險,選擇安全的物流公司通過特快專遞郵寄,防止郵寄中破損遺失,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作品損壞,組委會不承擔責任。初評未入圍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資料不退。復評落選作品實物退件。

作品復評結果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佈。

(四)參展作品一律為作者原創作品,嚴禁使用高仿、抄襲、複製作品參展。作者需保證對參展作品擁有全部智慧財產權,否則造成任何法律糾紛或責任,作者自負,並在中國美協網站進行公告,取消其參展資格。中國美協現已啟動評選識別排重系統,與歷次展覽參展作品進行排查,凡重複的作品一律取消參展資格。

九、相關事項

(一)主辦單位向參展作者頒發入選證書,每位參展作者獲贈畫冊一本。

(二)展覽作品徵集收藏遵循自願原則。作品收藏費由收藏單位與擬收藏作品的作者協商確定。收藏單位向作者頒發收藏證書。

(三)參展作品由主辦單位編輯出版展覽畫冊或圖錄。

(四)參展作品在展覽結束後退還作者(已確認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覽有關申報加入中國美術家協會的資格條件的資訊,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發佈。

十、

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影、出版和宣傳權。

十一、

凡投稿作者均視為確認並遵守本徵稿通知的各項規定和《中國美術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實施細則》。詳細資訊可登錄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 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國美術家協會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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