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次全國青年(U19)暨青少年(U17&U15)羽球錦標賽

2024年第二次全國青年(U19)暨青少年(U17&U15)羽球錦標賽

 總獎金: 11800

最高獎金: 12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06-05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8771-1440(鐘小姐)

主辦單位Email:ctba.tw@gmail.com

113年04月24日第14屆第03次選訓委員會會議通過
依 教育部體育署 113 年 05 月 17 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1130019872 號函核准

壹、宗旨:

為提昇青年暨青少年羽球技術水準並與國際賽制接軌,及選拔 2024 亞、世青羽球錦標賽等各項青少年國手選拔依據,特舉辦本比賽。

貳、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參、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羽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肆、協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高雄市亞柏會舘。

伍、 贊助單位:

陸、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 12 日至 7 月 18 日(場佈日期:7 月 11 日)

柒、比賽地點:

高雄市亞柏會舘(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 113 號)

捌、競賽項目:

個人賽U19每人限報兩項,U17&U15每人限報兩項,男單及男雙不得兼報(女子項目比照辦理),得兼報混雙。選手可越級挑戰並保留原組別,但越級者須報同一項目。(因配合亞洲羽聯U17&U15為同一賽事,規定不可越級挑戰同一項目。例:U17男單越級挑戰僅能加報U19男單,U15男單不可越級挑戰U17男單。)

一、 U19:男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單打、女子雙打、混合雙打。

二、U17:男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單打、女子雙打、混合雙打。

三、U15:男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單打、女子雙打、混合雙打。

玖、參賽資格:

一、須具中華民國國民身份,且其 BWF ID 亦須同國籍。

二、 各組年齡資格:

組別 年齡資格
U19 西元 2006 以後 (含) 出生,凡年齡未超過 19 歲者,越級挑戰者除外
U17 西元 2008 以後 (含) 出生,凡年齡未超過 17 歲者
U15 西元 2010 後 (含) 出生,凡年齡未超過 15 歲者

三、 各組參賽資格:

1. U19 參賽資格:

(1) 甲組球員。

(2) 2024 年第一次全國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 U19 各組前 16 名選手。

(3) 112 年國中盃、高中盃、113 年全中運國中組、高中組團體前 8 名,單打前32 名,雙打前 16 名。112 年全中運高中組團體前 8 名,單打前 32 名,雙打前 16 名。

(4) 越級挑戰資格:

(4)-1.2024 年第一次全國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 U17 單打前 4 名、雙打前 4 名,雙打需原組合。

(4)-2.甲組球員。

(5) 若未滿 4 組則取消此組賽事。

2. U17 參賽資格:

(1) 甲組球員。

(2) 2024 年第一次全國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 U17 各組前 16 名選手。

(3) 112 國中盃、高中盃、113 全中運國中組、高中組,團體賽前 8 名,單打前32 名,雙打前 16 名、112 全中運國中組、高中組團體前 8 名,單打前 32 名,雙打前 16 名。

(4) 若未滿 4 組則取消此組賽事。

3. U15 參賽資格:

(1) 甲組球員。

(2) 2024 年第一次全國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 U15 各組前 16 名選手。

(3) 112 國小盃六年級個人賽單打前 8 名,雙打前 4 名。

(4) 112 國中盃、113 年全中運國中組,團體賽前 8 名,單打前 32 名,雙打前 32 名。

(5) 國中報名單位有

1. 甲組球員。

2. 2024 年第一次全國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 U15 各組前 16 名選手。

3. 112 國小盃六年級個人賽單打前 8 名,雙打前 4 名。

4. 112 國中盃、113 年全中運國中組,團體賽前 8 名,單打前 32 名,雙打前 32 名。

有前 4 項之 1 項符合資格之選手,可推薦同學校報名男生 2 位單打,2 組

雙打;女生 2 位單打,2 組雙打,推薦名額只能報一項目,不得兼項。

壹拾、報名辦法:

採網路報名方式(報名資料僅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使用)。

一、 網路報名:

https://mylivescore.pse.is/5xcm7c

二、 報名截止:

即日起至 113 年 6 月 5 日(星期三)16:00 止,逾期不受理。

三、

報名結果一律上網公告,如有問題請聯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官方 LINE。

LINE ID:@ctba87711440 聯絡電話:(02) 8771-1440 聯絡人:鐘小姐

四、 報名費:

單打一組新臺幣 800 元整、雙打一組新臺幣 1200 元整,於抽籤前一日完成繳費。113 年 6 月 11 日(二)中午 12:00 前,未繳費視同未完成報名,則不納入抽籤作業不予出賽。報名截止後,如需修改報名資料,將酌收行政作業費 500 元(500 元/組)。備註:如已報名並於抽籤前因故未能參賽者(需正當理由及提出相關證明),所繳報名費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將退還部分報名費。抽籤作業完成後,如因個人因素無法出賽,將不予以退費。

五、報名費匯款繳納方式:

請使用報名完成時系統顯示的虛擬帳號繳費。

1. ATM 轉帳繳款:銀行代碼 005 + 虛擬帳號 16 碼,手續費為自行負擔。

2. 臨櫃繳款:戶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分行:南京東路分行,須將虛擬帳號去除前 2 碼 00,再填寫帳號 14 碼,可至臺灣土地銀行臨櫃繳款。

六、

報名費收據開立,請於報名系統上填報需要開立收據之抬頭全銜名稱,並於賽會現場領取。

七、

報名時需填寫出國帶隊教練姓名資料,若未填寫視同放棄帶隊出國資格(一組最多4 位)。

報名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 MY Livescore 客服 Line ID:@695fbizo

壹拾、選拔方式與員額:

一、積分換算表: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第九-十六
第一次全國青少年分齡賽 1200 1100 900 800 600 500 400 300 100
第二次全國青年暨青少年分齡賽 1200 1100 900 800 600 500 400 300 100

二、比賽成績積分相關規定:

1. 兩次得分相加之總分,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2. 以 2024 年第二次青年暨青少年分齡賽成績較高者為優先排名。

3. 參加雙打之搭擋需一致,如兩次搭檔不同,該分數不累積計算。

三、 選手:

1. 2024 年第一次青少年排名賽成績結果,依積分從高到低,依序入選:

(1) 上半年潛優選手,選拔 U19&U17&U15 男女各項單打前 3 名、雙打前 3 名、混雙第 1 名,若單打重複補單打,雙打重複補雙打,共 60 人。

(2) 「亞洲青年(U19)羽球錦標賽」之國手代表,選拔 U19 男女各項單打前

3 名、雙打前 3 名、混雙第 1 名,若單打重複補單打,雙打重複補雙打,共 20 人。

2. 2024 年第一次青少年排名賽與 2024 年第二次青年暨青少年排名賽兩次積分相加結果,依積分從高到低,依序入選:

(1) 「亞洲青少年(U17&U15)羽球錦標賽」之國手代表,選拔 U17&U15 男女各項單打前 3 名、雙打前 3 名、混雙第 1 名,若單打重複補單打,雙打重複補雙打,共 40 人。

(2) 「世界青年(U19)羽球錦標賽」之國手代表,選拔 U19 男女各項單打前

3 名、雙打前 3 名、混雙第 1 名,若單打重複補單打,雙打重複補雙打,共 20 人。

(3) 下半年潛優選手,選拔 U19&U17&U15 男女各項單打前 3 名、雙打前 3 名、混雙第 1 名,若單打重複補單打,雙打重複補雙打,共 60 人。

四、 教練:

1. 依所屬選手積分加總依序入選,若積分相同則依人數排序,報名時需填寫出國帶隊教練姓名資料,若未填寫視同放棄帶隊出國資格(一組最多4位)。

壹拾壹、遞補原則:

以上入選國家代表隊之教練與選手,皆須配合本會所安排之 113 年 8 月 12 日至 8 月 23 日集訓與國外賽事行程,如無法配合者或請假,則取消國手資格,並依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壹拾貳、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世界羽球聯盟(BWF)之最新羽球比賽規則。

二、 比賽用球: 優乃克 AS-30 比賽級羽球。

三、 比賽制度:21 分三局兩勝制,採單淘汰制。

四、 計分方法:依據世界羽球聯盟(BWF)最新公布之計分辦法。

※註:經大會判定失格之球員,其比賽成績不予計算;已進入前八名之選手若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棄權者,如:受傷或有特殊原因者,經提出證明,其成績保留。

五、 種子排序:依最近比賽之成績排定,其順序如下:

1. U19:依 2024 年第一次全國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之成績排定,其順序如下:

(1) 由各組前八名之選手為會內賽種子,如不足額則由各組九~十六名選手抽籤遞補;如再不足額,再由 U17 各組前八名依序遞補。

(2) 由各組九~十六名之選手為會外賽種子,如不足額則由 U17 各組九~十六名抽籤遞補。

2. U17:依 2024 年第一次全國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之成績排定,其順序如下:

(1) 由各組前八名之選手為會內賽種子,如不足額則由各組九~十六名選手抽籤遞補;如再不足額,再由 U15 各組前八名依序遞補。

(2) 由各組九~十六名之選手為會外賽種子,如不足額則由 U15 各組九~十六名抽籤遞補。

3. U15:依 2024 年第一次全國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之成績排定,其順序如下:

(1) 由各組前八名之選手為會內賽種子,如不足額則由各組九~十六名選手抽籤遞補。

(2) 由各組前八名之選手為會內賽種子,如不足額則由各組九~十六名選手抽籤遞補。

※註:如以單打成績報名之選手,其種子資格僅適用單打項目;如以雙打成績報名之選手,其種子資格僅適用雙打項目。

六、 抽籤日期:113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假體育大樓(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八樓第一會議室舉行,未到場者由大會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七、 領隊會議:113 年 7 月 11 日(星期四)15:00。地點:高雄亞柏會舘會議室。

八、 裁判會議:113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五)07:00。地點:高雄亞柏會舘會議室。

壹拾參、競賽規定事項:

一、各參賽選手,應於賽前 30 分鐘到場。

二、超過比賽時間 5 分鐘未出賽者,以棄權論(以大會掛鐘為準)。三、為了比賽進行順利,場地安排及出場順序大會有權調度,各球員不得異議。

四、 參加比賽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且蓋有學校印鑑之在學證明,以備查驗。

五、 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更改賽程時,經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各球員不得異議。

六、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即取消比賽資格。

七、 雙打組合服裝採相近色系。

八、 大會保留於賽前變更規則、規定、賽會日期、地點的權利。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大會有權基於選手安全考量及維護賽會品質調整賽會天數。

九、 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災或天候不佳等)所迫,大會得考量安全等因素將活動取消、延期或調整賽事時間,相關資訊將於賽事活動前公告於本會官網,恕不另行通知。

壹拾肆、申訴:

一、 有關競賽爭議申訴案件,應依據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所頒佈之最新國際羽球比賽規則 (以下簡稱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若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比賽結束後 30 分鐘內向大會提出書面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名。

二、 有關參賽運動員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申訴,得先以口頭向裁判長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比賽結束後 30 分鐘內,向大會提出書面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含口頭及書面申訴),不予受理。

三、 任何申訴均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 2,000 元至大會,審判委員會召集人應立即召開審判委員會開會審議,審議結果為最終判決,不得再行申訴。申訴成立,保證金退回;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不成立時,沒收其保證金,充為大會行政費用。

壹拾伍、本賽事期間遭遇不當性騷擾申訴管道:

一、申訴電話: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02-8771-1440

二、申訴傳真:02-2752-2740

三、申訴信箱: ctba.tw@gmail.com

四、服務人員:鐘小姐

壹拾陸、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 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於國家級運動員,皆可能接受藥檢。

二、 依據「治療用途豁免國際標準(ISTUE)」,國家級運動員因治療用途欲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前,應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

(TUE)」申請,取得核可後方可使用。

1. 使用「隨時禁用(賽內與賽外)物質或方法(S1~S5、M1~M3、P1)」:無論是否參賽,應儘速提出申請。尚未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2. 賽內期 〔指運動員表定參賽之前一日的午夜前(23:59)起算直到比賽與檢體採集流程結束為止〕使用「限賽內禁用物質(S6~S9、P1)」: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3. 符合特殊情況時(如:緊急醫療等)得於使用後提出回溯性 TUE 申請或申請截止日期後提出申請,詳見下方「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三、 本次賽事 TUE 申請截止日期為 113 年 6 月 7 日。

四、 運動禁藥相關內容:

1. 禁用清單( 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2. 治療用途豁免申請(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 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athlete/)。

4. 採樣流程(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5. 其他藥管規定請參閱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官網「公告」,單項協會辦理國家代表隊選拔賽說明( https://www.antidoping.org.tw)。

6. 禁藥相關規定請參閱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官網「公告」,單項協會辦理國家代表隊選拔賽說明( https://www.antidoping.org.tw)。

壹拾柒、保險:

本賽事投保公共意外險,請各參與人員自行依需要投保,有關公共意外險額度如下:

1.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2.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3. 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4. 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

壹拾捌、其他事項

一、 如受本會、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簽署單位(含國際奧會轄下各組織、國際單項運動總會、國家運動禁藥管制組織、國家奧會、國際綜合賽事主辦單位)及其他權管單位所為之禁賽處分者,於禁賽期間不得參與選拔、比賽等任何活動。

二、 賽事過程中,大會保有賽事人員之肖像權,除經大會同意之媒體或申請錄影證之單位外,不得於會場進行拍照及錄影。違反相關規定者將請離會場並記錄,後續賽事將不得入場。

三、 懲戒:凡參賽者資格不符規定者,取消其比賽資格及所得之名次,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四、 獎勵:各組前三名之選手頒發獎狀壹紙,各組第一名選手頒發當選證書。

五、 參賽選手隊職員需配合大會宣傳活動及賽場動線管制,違反規定將陳報紀律委員會。

六、 所有單位須派員參加領隊會議,賽會細則將於領隊會議公告,對於選手資格或是賽會相關事項有疑慮之單位須於領隊會議結束前提出申訴,若未參與之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壹拾玖、本規程經選訓委員會決議,由本會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公布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

貳拾、本規程本會保有修改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若有任何爭議,大會保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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