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桃園閩南文化節.攝影比賽

2024桃園閩南文化節.攝影比賽

 總獎金: 38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24-06-06 ~ 2024-07-05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331-5873

主辦單位Email:taoyuanvisualartsection@gmail.com

壹、 活動宗旨:

為鼓勵民眾以參與者視角記錄「2024桃園閩南文化節」精彩活動,透過不同的專業拍攝手法向大眾宣傳桃園閩南文化的魅力,今年特別辦理攝影競賽,廣邀攝影好手捕捉活動美好的瞬間,凝結每一個令人感動的時刻!

2024桃園閩南文化節.攝影比賽

2024桃園閩南文化節.攝影比賽

貳、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二、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 文化局

三、 承辦單位:豪翌廣告材料有限公司、桃園市愛心攝影學會

參、 參賽資格:

一、 凡愛好攝影之人士,不限年齡及國籍,且無需支付報名費用,歡迎踴躍參加。

(若未滿18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始得報名參加。)

二、 以傳統或數位相機、手機,或其他行動裝置拍攝,有效畫素需高於1000萬畫素,並以紙本寄送報名表及參賽作品。

肆、 徵件日期:

113年6月6日至7月5日,以郵戳為憑。

伍、 2024桃園閩南文化節系列活動期程總表:

活動時間 活動名稱 活動地點
6/06 (四) 10:00-10:30 記者會 八塊厝民俗藝術村
6/08(六) 15:00-21:00 藝閣v.s踩街 八塊厝民俗藝術村及大湳街區
6/09(日) 18:00-21:00 桃園國際龍獅競賽 壽山巖觀音寺廟前廣場
6/09(日)6/10(一) 藝遊未盡.慶端午 八塊厝民俗藝術村
6/09(日)-6/18(二) 09:00-17:00 藝閣展示 八塊厝民俗藝術村
6/15(六) 09:00-18:00 桃園閩南文化國際論壇 桃園市綜合會議廳
6/16(日) 18:00-21:00 總舖師辦桌活動 新永和市場停車場
6/22(六) 19:00-21:00 藝陣大匯演 陽光劇場
6/23(日) 18:30-21:00 藝陣大匯演 陽光劇場

※ 活動詳情請上2024桃園閩南文化節官方網站或桃園閩南文化臉書專頁查詢,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議程異動之權利。

陸、 競賽規則:

一、 競賽方式:以2024桃園閩南文化節系列活動為攝影主題(6/6-6/23活動期間)。

二、 遵守攝影禮儀,拍攝時不得影響活動進行,不得任意穿越舞台、踩街隊伍,以及表演節目。

三、 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應位於「2024桃園閩南文化節」活動期間與地點內,無法認定或未標註、填寫拍攝地點,將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 參與本競賽之作品限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如有下列之情事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已得獎則取消得獎資格,獎金、獎牌如數繳回主辦單位。獎位不遞補,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一) 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

(二) 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規定。

(三) 作品曾公開發表(含網路發表)或參與其他競賽得獎。

(四) 作品使用或牽涉AI製圖、修圖與生成等。

五、 評審結果將於113年7月20日(暫訂)於2024桃園閩南文化節官方網站及桃園閩南文化粉絲專頁公布,並通知得獎人,未入選作品不另作通知。

六、 得獎者限領一獎項,以其最優獎項為準。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成績經公布後,得獎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柒、 參賽辦法:

一、 收件規格:

除報名表外,參賽者需繳交實體攝影作品與光碟電子檔各1份

(一) 參賽作品一律以相紙沖洗成5*7吋之彩色或黑白光面相紙照片,相片沖洗不限相紙廠牌,不得留白邊;作品背面需黏貼報名表(如附件),請詳填各項資料,再行繳交。

(二) 作品不得裝裱、插點擴檔、附加內文、浮水印及署名,以及其他與創作者有關的符號或文字,不收連作。

(三) 為求貼近真實場景,後製僅接受少量調整基本參數,例:銳利度、亮度、對比、

飽和度及色彩校正,適度裁切亦可接受,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是否符合資格有全權判讀之權利。

(四) 光碟內需包含「調整前原始檔」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檔案;作品檔名為:姓名-活動場次-作品名(例:王小華-藝閣踩街-神將)。

(五) 每位參賽者作品件數以30件內為限,檔案大小至少4MB以上、至少1000萬畫素、解析度300dpi之電子檔(JPG或TIFF)光碟;多件作品可同時燒錄於同張光碟;每一件作品均須填寫一張報名表格;請使用油性筆於光碟封面註明參賽者姓名。

(六) 送件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二、 評分標準:

總分為100分,各項占分比例如下

(一) 主題契合性30%

(二) 意境30%

(三) 創意20%

(四) 攝影技巧20%

三、 評審方式:

邀聘攝影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審核作品

四、 收件方式:

(一) 收件封面請註明:「2024桃園閩南文化節攝影競賽─參賽者姓名」。

(二) 收件起迄日期:113年6月6日至7月5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 請於收件期間寄送或親自送達至以下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南海街2-3號2樓

「2024桃園閩南文化節」攝影競賽活動小組收。

(四)收件內容:參賽作品、報名表與同意書及原始檔光碟。不符合簡章規定之作品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亦不退還原件。

捌、 競賽獎勵:

  • 金獎1名,獎金新臺幣10,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 銀獎1名,獎金新臺幣8,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 銅獎1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 佳作5名,獎金各新臺幣3,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以上總獎金共計38,000元,奬金包含競技所得稅依法須繳納之費用

玖、 附則:

一、 參賽者之得獎作品同意授權予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全部著作財產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擁有無限期、次數、各類型態媒體宣傳、展覽、專書等印製權及任何形式之衍生使用,不再另予通知或致酬原作者。

二、 本活動報名資料請務必填具真實詳細資料,因資料不完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或相關資料無法寄送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再另行通知,亦不負送達之責任。

三、 得獎資格不得移轉,轉讓或更換其他獎項。

四、 若作品有人物時(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18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

五、 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具猥褻性、挑釁性、毀謗性、情色性,或其他任何引人不適或不合宜之內容,主辦單位得自行判斷並排除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六、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須依規定扣繳20%稅率。

七、 參賽照片請妥善郵寄並請勿摺疊,作品如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本單位恕不負責。

八、 凡投稿之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將以最新公告為主。

九、 活動相關公告及簡章請至2024桃園閩南文化節官網或桃園閩南文化臉書專頁查詢及下載。

十、 親自送達作品或相關疑問請於服務時間送件或洽詢桃園閩南文化節攝影競賽活動小組:03-331-5873(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10:00-17:00)。

2024桃園閩南文化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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