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臺南新藝獎 Next Art Tainan

2025臺南新藝獎 Next Art Tainan

 總獎金: 600000

最高獎金: 60000

報名時間: 2024-07-15 ~ 2024-08-30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6-390-1029(李小姐)

主辦單位Email:jhihyili@mail.tainan.gov.tw

2025「臺南新藝獎」徵件起跑!臺南新藝獎作為國內新銳藝術家嶄露頭角的重要搖籃,本屆特邀榮獲第21屆台新藝術獎視覺藝術獎的知名策展人高森信男擔綱策展。高森信男過去多關注於發掘臺灣與東南亞各國間的隱性連結,並曾參與策劃「2021亞洲藝術雙年展」、「海洋與詮釋者」與「秘密南方:典藏作品中的冷戰視角及全球南方」等重大展覽,期望透過高森信男的規劃,促使國內優秀新銳藝術家能運用此藝術獎平台,與國際藝術領域產生更多對話及可能性。

臺南市文化局長謝仕淵表示,臺南新藝獎即將邁入第13屆,過去以媒合畫廊、邀請策展、參與地方節慶等串聯「產官學」的連貫機制,培養逾百位藝術新銳,十三屆以來投件數成長率高達242%。如2024年臺南新藝獎多位得主皆獲亮眼成績,吳建興獲台新藝術獎提名觀察人鄭勝華推薦、傅寧的創作受邀至日本東京藝廊展出,關渡美術館、新竹鐵道藝術村則分別展出吳尚洋個展和林君達個展,再再呈現臺南新藝獎已成為臺灣最受矚目的視覺藝術獎項之一,藝術新秀在歷經新藝獎各階段的歷練與磨合後,也邁向更為純熟的藝術創作之路。

文化局說明,臺南新藝獎的10位得主須經過專業評審共同選出,將搭配新藝獎的邀展藝術家,共同於臺南在地10家藝廊聯袂展出。藝術家與畫廊等產業夥伴的互動與對話,不僅有助其未來更瞭解藝術相關產業的運作,為臺灣新銳藝術家扎下更為穩固的發展基礎。且新藝獎得主同時也有機會獲得臺南藝術博覽會的參展機會,與國內、外藝術家共同在3月的藝博展會中大放異彩。

2024新藝獎獲獎藝術家宋相邦也分享,新藝獎提供創作者多元且具層次的對話機會,與策展人、創作者、畫廊及觀眾交流,藝術家不僅獲得獎項肯定與展出機會,也開啟未來下一步的方向,可說是高CP值的當代藝術獎項,推薦大家踴躍報名投件。

「2025臺南新藝獎」徵件自7月15日(一)零時起至8月30日(五)下午5時30分止,凡於1984年1月後出生,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居留證或合法居留權」者均可報名。報名簡章與報名詳情請上新藝獎官網 https://next-art.tainan.gov.tw或「 Next Art Tainan臺南新藝獎」FB粉絲專頁查詢。歡迎全國熱愛當代藝術的年輕創作者把握一年一度的盛會,綻放最耀眼的藝術光芒!

2025臺南新藝獎 Next Art Tainan

2025臺南新藝獎 Next Art Tainan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2025 臺南新藝獎」- Next Art Tainan 2025 公開徵件簡章

一、活動宗旨

臺南市政府為扶植青年藝術家創作發展,活絡藝術市場,建立藝企媒合平台,自 2013 年始規劃辦理「臺南新藝獎」。以發掘「下一個藝術新星」為概念出發,公開徵選全國優秀年輕藝術家於臺南畫廊展出,以獎掖我國青年藝術創作,每屆特聘策展人,為新藝奬策劃不同主題,並媒合新銳藝術家於畫廊空間,促進當代藝術發展。

二、辦理方式

(一) 採公開徵件,報名分個人或團體組別,作品採不分類評審。

(二) 原則選出 10 名(個人或團體)臺南新藝獎得主,並安排於臺南市畫廊展覽空間展出,並推薦適合之得主參與藝術博覽會。

三、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文化部、臺南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

四、申請資格及報名方式

(一) 申請資格

1. 1984 年 1 月以後出生,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者,限中華民國國籍,或具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或合法居留權者。

2. 報名團體組別之每一創作者皆需符合前項資格,應於報名時填列團隊名稱、團隊代表人資料及全部創作者名單。

(二) 報名方式

一 律 採線 上報 名, 請 至「 臺南 新藝 獎 」官 方網 站( http://nextart.tainan.gov.tw/)進行線上報名。

(三) 線上登錄資料

1. 個人資料(包含填寫基本資料、通訊方式、最高學歷、展覽經歷、獲獎紀錄及上傳身分證正反面 jpg 檔等);報名團體者應填列全部創作者名單及資料。

2. 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之切結。

3. 作品資料包括作品名稱、媒材、尺寸、創作年代及創作理念(限 200 字,含標點符號)。參賽作品分為平面、立體、錄像及裝置類(評審採不分類評審,惟行政作業考量,請藝術家自行勾選展出作品型態),並請上傳主要作品 1 件,參考作品 2 件。

4. 資料上傳完成報名程序後,不接受資料更改。

(四) 作品資料

上傳之作品圖片將用於本活動文宣設計及宣傳使用,為確保徵件及活動宣傳品質,請依以下檔案格式上傳:

1. 平面:每件作品上傳圖片 1 張,局部圖片至多 2 張,檔案格式限制為 2MB 以上、20MB 以下之 JPG 檔,解析度 300dpi,尺寸至少 3000x3000pixels。

2. 立體:每件作品上傳主圖片 1 張、不同角度之局部圖片至多 3 張,檔案格式限制為 2MB 以上、20MB 以下之 JPG 檔,解析度 300dpi,尺寸至少 3000×3000 pixels。

3. 錄像:數位影片,作品長度至多 5 分鐘,檔案格式以 MP4 檔為限,800MB 以下。

4. 裝置:每件作品主圖片 1 張、於空間中不同角度之局部圖片至多 3 張,檔案限制為 2MB 以上、20MB 以下之 JPG 檔,解析度 300dpi,尺寸至少 3000×3000 pixels。如有數位影音檔案,長度至多 3 分鐘,合計 600MB 以下;影像檔案格式以 MP4 檔為限,聲音檔案格式以 MP3 檔為限。

五、報名時間

(一) 2024 年 7 月 15 日零時起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下午 5 時 30 分止。

(二) 參與徵件者須於徵件時間截止前完成各項資料上傳作業,如逾截止時間未完成資料上傳,視為報名未成功。

(三) 資料上傳逾時或資料不齊者皆不予受理,請掌握時效。

(四) 評審結果將由本局公告,並電話通知入選者,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

六、評審方式

(一) 由本局聘請策展人及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依送審資料評選出得主及適合參與藝術博覽會者。

(二) 評審團保留未達標準給予從缺之權利。

(三) 申請人所送資料,於評審結束後不予退件,申請人亦不得要求退還。

七、獎項及獎助方式

(一) 安排得主於臺南市專業畫廊空間展出藝術作品,部分得主(約三名)將由本局安排參加一場國內外舉辦之藝術博覽會。

(二) 所有得主均須參與臺南新藝獎展覽活動,本局將支付「展覽活動費」新臺幣陸萬元整。展覽作品運輸及佈展、卸展由藝術家自行負責,本局不另支付費用。展覽結束後,以成果報告書(內含展出照片等)及個人領據核銷撥款。

(三) 本局轄下2026年總爺國際藝術村進駐計畫優先錄取新藝獎得主申請,至多兩名進駐總爺國際藝術村,相關權利義務請參照「國際藝術家進駐

計畫甄選簡章」,網址: http://air-culture.tainan.gov.tw

(四) 本局將協助行銷宣傳相關事宜,印製宣傳 DM,另擇期舉行記者會及頒獎典禮,並出版臺南新藝獎展覽畫冊專刊。

八、 注意事項(請投件者詳閱相關規範):

(一) 「2025 臺南新藝獎」得主將於 2025 年 3 月 13 日(四)至 4 月 13 日(日)(暫定)於本市畫廊展出,本局保留分配展出場地之權利,得主若因故無法配合展覽時程,視同自動棄權,其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 本獎項以媒合藝術家進入市場為宗旨,得主由本局委託之策展人媒合於臺南市畫廊空間展出,展出作品形態由策展人依空間屬性媒合策劃,並具有展出作品形態最後決定權。得主若因故無法配合或提供足額展

出作品,將視同自動棄權,其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有任何異議。

(三) 本屆參展臺南畫廊空間:甘樂阿舍美術館、大新美術館、水色藝術工坊、加力畫廊、絕對空間、醉美空間、德鴻畫廊、藝非凡美術館、索卡藝術、弎畫廊。(預計 10 家畫廊空間,本局保留最終增刪變更權利)。

(四) 得主需遵守各畫廊空間展覽規範,與畫廊共同協商其價格,如無法遵守者,將取消展覽及獲獎資格,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 得主須於公佈媒合名單後,與策展人及畫廊空間討論,30 天內擬定展出計畫含展覽形式、空間配置圖、作品清單、價格等,展出計畫經策展人及畫廊空間同意後不得擅自更改。

(六) 得主展出作品原則上應含 50%參賽作品,主辦單位、策展人、畫廊空間皆同意下得少於 50%。

(七) 本獎展出期間所有作品均需開放對外銷售。展出作品不得與其他單位簽訂展覽或代售合約。

(八) 本局將與得主及其媒合畫廊另訂展覽三方合約,詳列展覽權利義務等事宜。

(九) 得主應於開展前辦理佈展,展覽期結束後辦理卸展,佈卸展期間之交通及住宿由得主自行負擔。

(十) 得主應配合出席本局相關活動(如記者會、頒獎典禮…等),外縣市至本市之交通費由本局覈實支付(不支付計程車費用,團體組支付 1 名代表之費用)。

(十一)藝術博覽會參與時間由本局規劃協調後另行通知,得主若因故無法展出,視同棄權,其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展出期間應遵守展

出相關規範,交易所得之 50%歸畫廊空間單位,50%歸藝術家所有。

(十二)為配合展覽行銷宣傳,臺南新藝獎得主之投件與參展作品圖檔,同意授權本局使用於平面刊物及宣傳媒體,包含文宣、圖錄、電視、數位影音(不限光碟形式)及網路等。

(十三)參賽作品及所有權須屬本人之作、不得為臨摹、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作品、參賽報名登錄資料不實、或不願參與展出者,如有上述情況,取消參賽或獲獎資格;本局保留是否備取之權利。

九、 活動時程規劃 (本局保留時程規劃之異動權)

工 作 項 目 時 程 備 註
簡章公佈 2024 年 06 月底 簡章公佈於本局網站及相關藝術雜誌
徵件時間 2024 年 7 月 15 日零時~2024 年 8 月 30 日下午 5 時 30 分止 線上系統
評審結果公佈 2024 年 9 月 (暫定)
展覽場地暨媒合名單公佈記者會 2024 年 11 月 與得主及畫廊簽訂合約
佈 展 2025 年 3 月 確切時間須配合各畫廊時間調整
台南藝術博覽會展期 2025 年 3 月 13 日~3 月 16 日 (暫定)
展覽期間 2025 年 3 月 13 日~4 月 13 日 (暫定)
頒獎典禮 2025 年 3 月 14 日 (暫定)
撤展期間 2025 年 4 月 展覽結束後,藝術家需與空間負責人妥善協商溝通撤展時間,配合空間檔期。

十、聯絡方式:

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6-3901029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李小姐。

十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局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活動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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