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M第九屆全國大專院校智動化設備創作獎

得獎名單
GPM第九屆全國大專院校智動化設備創作獎

 總獎金: 530000

最高獎金: 2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4-10

主辦單位: 均豪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4-23581866分機11、04-23581866分機22、04-23581866分機33

主辦單位Email:anne@teeia.org.twmiyabi@teeia.org.tw

一、獎項精神與緣起

為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學生投入智動化跨 域設計、實作,提升系統設計技術能力,並傳承原教育部產業先進設備人才培育計畫之精神,由均豪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辦智動化設備創作獎,社法人台灣電子設備協會協辦,國立臺灣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共同協辦。

期藉由學術界與產業的力量串聯產業結構轉型的趨勢,協助大專青年投入智慧製造 域,並經由觀摩學習促進新知及技術交流,為國家培育優秀的智慧製造人才及設計能量,提升產業競爭力。

二、辦理單位主辦單位:

均豪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社 法人台灣電子設備協會(TEEIA)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三、 智動化設備創作獎比賽內容說明

1. 報名資格

說明
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之全職在學大專學生或研究所學生(含在台外籍學生)均可由報名方式       學校推薦或自由組隊參加,每隊成員最少3人,至多5人。可邀請產、學、研專家學者為指導教師,指導教師至多2人。
(1)      專題實作競賽以師生共同製作、產學合作專題或與產學合作廠商共同合作完成之成果為限。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並應為原創作品。

(2)      以上所列資格若有不符,經檢舉且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已領獎者,亦將追回獎項。

2. 競賽日程

賽程 活動日期 內容 備註
辦法公布 即日起 主(承)辦單位公告競賽辦法,敬邀國內 隊參加一般/推薦報名:有興趣參賽或學校欲推薦之隊伍請於即日起至 104 年 4 月 10 日止以郵戳為憑,依規定格式將報名資料、作品集及光碟郵寄掛號至社法人台灣電子設備協會鄭雅安小姐收,格式不符或逾期者皆恕不受理。承辦單位將於 104 年 4 月 15 日前回覆各隊聯絡人確認報名。 請至 TEEIA 網站下載相關表格或洽 02-27293933 分機 21 社 法人台灣電子設備協會鄭雅安小姐。郵寄資訊:110 台北市信

義路五段 5號 3 樓 3E41 室鄭雅安小姐收

活動報名 即日起至 104 年

4 月 10 日

請學校推薦或有意參賽之隊伍於截止日前回傳報名表。 請 email 至承辦人信箱 anne@teeia.org.tw
「作品構想書」繳交 即日起至 104 年

4 月 10 日

請先以 email 電子檔附件方式繳交「作品構想書」,再同步郵寄光碟、作品集(成果資料)至 110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 5 號 3 樓 3E41 室,社 法人台灣電子設備協會鄭雅安小姐收。 請 email 至承辦人信箱

anne@teeia.org.tw,構想書採用 PDF 格式,單檔請

勿超過 10MB,如有特殊情況請與 TEEIA 聯繫。

初審 104 年 4 月 28 日

(暫定)

由初審委員會審查參賽隊伍之作品構想書,依據評審指標對參賽  隊資料及繳交參選作品決定 20 組入圍隊伍為原則。 地點:社 法人台灣電子設備協會台北辦公室

初審結果公告於 TEEIA 網站並以 email 個別通知

複審隊伍實作產品繳交 104 年 7 月 23 日

(暫定)

入圍隊伍攜帶實作產品及簡報資料進行口頭簡報/ 作品展示,每組報告時間為 20 分 ,由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選出 6 組入選決審為原則。 地點:

均豪精密中科廠(台中市中部科學園區科雅西路28號)

複賽結果公告於 TEEIA 網站並以 email 個別通知

決審 104 年 8 月 26 日 入圍隊伍攜帶實作產品及簡報資料進行口頭簡報/ 作品展示,每組報告時間為 15 分 ,由專家組成的決審評審委員決定名次並公布得獎名單暨頒發獎金。主辦單位並贊助進入決賽的六隊於 Touch

Taiwan 展覽期間之展示攤位及相關交通及住宿補助。

地點:

2015 年 Touch Taiwan 展覽會場(台北市南港展覽

館)。

3. 競賽項目

競賽將針對智慧工廠及智慧自動化 域相關(如工業 4.0 物聯網,雲端計算,大數據) 含半導體光電設備、醫療設備、自動光學檢測設備、智慧化工具機、智動化資訊系統、數位化模具、智慧化生物電系統進行專題研究,參賽隊伍宜選擇符合前述相關訴求,且具有實際成果之研究,自訂專題競賽之主題。

(1) 產業涵蓋範圍:半導體產業、顯示器產業、太陽能產業、生醫產業、工具機產業、模具產業、電路板產業、汽車產業、食品機械產業、生物機電等智動化之設備。

(2) 研究對象可為設備之關鍵零組件、模組、系統、製程、監控或檢測之智動化、人機介面、電路設計、系統整合等相關技術研究。

(3) 競賽專題研究成果以口頭簡報、海報形式呈現,並鼓勵利用實體作品、示意模型、多媒體等方式輔助說明。

4. 競賽方式

初審: 評審委員就參賽隊伍提供之「作品構想書」依據評審指標項目進行審查。

複審: 進入複審之隊伍需親至主辦單位中科廠區,複審內容包含(1)口頭簡報及(2)海報與作品展示。

(1) 口頭報告:參賽隊伍於簡報會場進行10分 報告說明為原則(含報告5分 、評審提問5 分 )。

(2) 海報與作品展示:參賽隊伍必須製作寬90×長120公分之海報(至多5張),得利用實體作品、示意模型或多媒體等方式輔助展示。主辦單位提供每一參賽隊伍展示攤位1個,各隊需安排人員於參賽攤位解說作品內容,以利評審委員與參觀人員瞭解。

(3) 實體作品有助於參賽者呈現其專題內容。主辦單位為鼓勵學生參與「實作」,針對「實作」優秀之參賽隊伍,特別設立前三名及「佳作」獎項三名並各頒予新台幣二十萬元至五萬元不等之獎金。

決審: 進入決審之隊伍於 Touch Taiwan 展當天攜帶簡報資料及實作產品至展覽會場進行簡報,並由評審主席公布獲獎名次暨頒發獎金。

5. 評分項目

(1.) 本競賽評選分為初審、複審與決審三階段,由主(承)辦單位邀請 自產學研等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依評分項目進行評選作業。

(2.) 初審以資料完備性及競賽主題之相關性為審查要點,入圍名單於 104 年 4 月 28 日前公佈於活動網站,並以電話、電子郵件通知入圍隊伍。

(3.) 複審日期為 104 年 7 月 23 日(四) (當日議程主辦單位將另行公佈),當日將進行口頭簡報及海報與作品展示。

(4.) 決審日期為 104 年 8 月 26 日(三)(當日議程主辦單位將另行公佈),當日將進行口頭簡報及海報與作品展示,並由評審主席公布獲獎名次暨頒發獎金。

評分項目 項目說明 評分配比
創意及前瞻性 內容之創新、創意性及前瞻性。 25%
實用性 具有可實現性、實用性、或商品化可行性。 25%
預期效益 作品對產業或前瞻技術之影響力。 25%
報告與展示 包含口頭簡報及海報作品展示,就報告技巧、人員表達能力及作品呈現效果(實體、示意模型、或多媒體等)進行評分。 25%

6. 決審獎項說明

獎項名稱 名額 獎項內容
第一名 1 得獎者頒發證書、獎盃及獎金 20 萬元
第二名 1 得獎者頒發證書、獎盃及獎金 10 萬元
第三名 1 得獎者頒發證書、獎盃及獎金 8 萬元
佳作 3 得獎者頒發證書、獎盃及獎金 5 萬元

7. 經費補助

凡進入複審之隊伍,主辦單位將定額補助參賽隊伍機台搬運費用及交通費用;

進入決審之隊伍,主辦單位將定額補助參賽隊伍機台搬運費用、交通費用並提供 Touch Taiwan 展期之住宿(三天二夜)。

(1) 交通費:補助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縣市之參賽隊伍每人每趟(含來回)交通費 1,000 元為上限,憑票根核銷,計程車資不得申請補助。

(2) 住宿:提供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縣市之進入決審隊伍,指導教授單人房一間、學生雙人房一間。

(3) 機台搬運費 : 補助參賽隊伍每隊最高新台幣伍千元正,憑單據核銷,2 聯式或 3 聯式皆可,抬頭:社團法人台灣電子設備協會 統一編號:66979839。

(4) 所有單據請於 104 年 8 月 30 日前以郵戳為憑,各隊自行彙整並檢附【參賽補助金請款單】寄至承辦單位通訊地址 110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 5 號 3 樓 3E41 室,社 法人台灣電子設備協會鄭雅安小姐收,展出期間如有中途撤展或逾期繳交單據者,將取消補助。

8. 繳交資料:

報名之參賽隊伍應於報名時繳交下列(1)~(2) 項紙本乙份及(1)~(3) 項電子檔光碟乙份。

  • (1) 報名資料:請詳參【資料表 A1】至【資料表 A6】。
  • (2) 作品集全文(A4) 6~10 頁,請詳參【資料表 B】。
  • (3) 二~三分 成果介紹影片(Mpeg1/Mp4; 300MB; 可用 Media Player Classic 播放)。
  • (4) 光碟資料:請以各專題競賽名稱命名資料夾放置下述檔案,doc 檔請另轉存 pdf 一併置入, 並以規定命名:
    • (a) 報名資料.doc (.pdf)
    • (b) 作品集.doc (.pdf)
    • (c) 成果介紹影片.mpg/.mp4 四、智慧財產權
      • (1) 作品智慧財產權一律歸屬參賽者,惟主(承)辦單位基於研究、宣傳與推廣等需要,對於所有入選/得獎作品仍享有文件、圖面、檔案等進行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使用權利,各入選/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 (2) 若參賽作品所使用之素材,有部分使用他人之著作,應附上著作權人授權使用同意書。
      • (3) 所有得獎作品,均豪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購買智慧財產權之優先權,費用由購買廠商與得獎參賽者自行商議。或由主(承)辦單位協助得獎作品商品化業務推展,雙方之權利與義務另訂之。
      • (4) 參賽作品於參賽前或參賽後若有意申請專利等相關事宜,應於報名前或事件發生前主動告知承辦單位。

五、 注意事項

(1) 決賽當日各隊伍出席人員不可穿著可供辨識學校系所之服裝,成果展示展覽之作品、文件及佈展不得標示校名、校徽、指導教師姓名等相關圖文字樣。評審委員進行評分時指導教師須迴避。

(2) 決賽評分要點請詳參【資料表 A7】。

(3) 參加競賽或入圍作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委外製作)或違反本競賽相關規定,有具體事實,則追回資格與獎勵。

(4)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屬參賽 隊所有,因參賽所衍生之智慧財產保護事宜,由參賽 隊自行處理。

(5) 參賽 隊成員資料若查有不實者,主辦單位可隨時取消其競賽資格。參賽 隊成員經提報後若有變更,須送交書面資料經主辦單位審查同意。

(6) 入圍作品如有仿冒抄襲或違反本競賽相關規定等,經查證屬實者,將追回資格與獎勵,並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7) 參加競賽者作品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或頁數超出規定者或不符合主辦單位規定之格式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8) 繳交所有文件將不退回,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9) 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智動化相關之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六、 本作業須知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解釋、修正辦法與內容之權利。

其他未盡事項請逕詢中心網站之競賽網頁 或 電洽社 法人台灣電子設備協會(TEE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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