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ank卡面創意募集大賽

O-Bank卡面創意募集大賽

 總獎金: 10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0-25

一、活動期間:

(一)投稿/網路票選期間:2017/9/15-2017/10/25。

(二)評審期間: 2017/10/26-2017/11/5。

(三)得獎作品公佈時間:2017/11/10-2017/11/15公告在O-Bank官網之得奬專區。

二、參賽作品:

(一)作品規格:

尺寸2072*1328 pixel,JPG格式, 600KB < 檔案大小 < 1000KB ,解析度≧600dpi,RGB色彩,彩色/黑白電子圖檔。

(二)作品提交:

  1. 參賽者須至本活動網站(Link Here)點選「我要上傳」進行報名,依網頁所示步驟完成綁定Facebook/Instagram (以下簡稱FB/IG)帳號、勾選同意「授權書」並上傳作品,上傳作品須經O-Bank審核,入圍作品方可參加網路票選。
    (O-Bank保有審核作品是否入圍之權利)
  2. 每位參賽者提交參賽作品以5件為限。

(三)作品內容:

  1. 請留意VISA卡卡面規範:台灣威士卡股份有限公司規定VISA卡的卡面右下角”VISA logo”須有白底。(請注意設計稿底色)
  2. 讓參賽作品具有創意性:參賽作品可以透過不同的設計風格或方式,充分展現對卡面的設計創意,或可以結合各世代特色設計及發揮創意,讓參賽作品具有獨創性及/或新穎性。
  3. 作品文字或圖像內容: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或任何身份標記,不得侵犯他 人智慧財產權或肖像權等,不得含有任何品牌的產品或服務(如品牌縮寫/簡寫/近似之文字或圖像等),不得含有易使人誤解的語言或數字(如電話號碼等),不得有違反公序良俗或社會正義等內容,不得含有任何不雅/猥褻(如暴力/血腥/色情/裸露等)、侮辱、誹謗或歧視等內容,不得含有宗教/種族/性別/黨派/政治等相關內容,不得含有使O-Bank客戶誤解/混淆等內容,或其他不適合作為卡面的內容(O-Bank保有審核權)。若有違反,O-Bank得取消該作品的參賽權。

三、評選方式:

(一)入圍作品評選計分方式:包含網路票選(占總分50%)及評審(占總分50%)合併計分,並取高分之前5名為得獎人,若遇有同分則由評審決定。

(二)評審係由O-Bank邀集藝術工作、廣告設計或行銷規劃等相關人士組成評選小組,逕行入圍作品評選評分作業,評選小組於2017/10/26-2017/11/5期間進行評分。評審評分標準含主題性(20%)、創意性(30%)、結構性(20%)、宣傳效益性(30%)。

(三)網路票選係由O-Bank於本活動網站辦理入圍作品網路人氣票選。投票人須至本活動網站(Link Here) 點選「我要投票」,依網頁所示步驟完成綁定FB/IG帳號後,方能進行投票。(每一FB/IG帳號僅限投票3次)

四、獎勵方式:

(一)獎項:

  1. 冠軍1名:每名獎金NT$50,000,並享有2017/12/31前分紅獎勵。
  2. 亞軍1名:每名獎金NT$30,000,並享有2017/12/31前分紅獎勵。
  3. 季軍1名:每名獎金NT$10,000,並享有2017/12/31前分紅獎勵。
  4. 優選2名:每名獎金NT$5,000,並享有2017/12/31前分紅獎勵。(本活動網路票選之總票數超過10,000票時,優選得奬人數增加至10名)

(二)分紅獎勵:

由O-Bank將得獎作品製成卡面並上架O-Bank官網,該卡面於2017/12/31前經O-Bank客戶選為卡面並辦卡成功者,得獎人可獲分紅獎勵每卡NT$50(以O-Bank客戶同一戶名歸戶計算)。

(三)得獎通知:

  1. 得獎作品及得獎人FB/IG帳號(帳號已去識別化),將於2017/11/15前公告在O-Bank官網的得奬專區,參賽者可自行至O-Bank官網查看。
  2. 2017/11/10前,O-Bank會透過O-Bank FB/IG發送得獎訊息至得獎人FB/IG帳號內,得獎人須依通知內容聯絡 O-Bank承辦人。得獎人須於2017/11/15前主動與O-Bank承辦人聯絡(聯絡電話02-0000- 0000分機000,o小姐),否則將視為得獎人自動放棄受獎資格。

(四)獎金發放:

  1. 得獎獎金將統一於2017/11/30前存入得獎人於 O-Bank 開立之存款帳戶,入帳時得獎人帳戶須同時為有效存款帳戶,否則喪失受獎資格。
  2. 分紅獎勵將統一於2018/1/31前存入得獎人於 O-Bank 開立之存款帳戶,入帳時得獎人帳戶須同時為有效存款帳戶,否則喪失受獎資格。
  3. O-Bank 恕不接受得獎人要求將獎金及分紅獎勵指定轉匯至其他銀行帳戶或他人O-Bank存款帳戶。

五、投票人/分 享人優惠活動:

(一)投票人優惠活動:

參加網路票選之投票人,透過本活動網站的專屬連結,成功完成線上開戶且於2017/10/31前啟用O-Bank網銀,享有NT$ 50 ibon mart折價券一張。(不限人數)

(二)分享人優惠活動:

以FB/IG分享本活動網路票選之分享人,透過本活動網站的專屬連結,成功完成線上開戶且於2017/10/31前啟用O-Bank網銀,可以參加ibon mart折價券之抽獎活動。(每名中獎人可獲一張NT$ 50 ibon mart折價券,O-Bank將提供OOO張進行抽獎)

(三)兌領通知:

O-Bank將統一於2017/11/30前發送簡訊通知兌領ibon mart折價券之序號(兌領期限至2017/12/31止,若逾期兌領,O-Bank恕不補發)。折價券使用辦法詳閱goo.gl/Qacsxe。O-Bank恕不接受中獎人/受獎人要求將ibon mart折價券轉換為現金或其他獎項。

六、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的所有內容需為參賽者本人原創且未經公開發表,禁止抄襲、轉貼或盜用他人資料或作品參加徵選。參賽者須同意「授權書」內容,參賽作品方能參賽。曾在任何競賽中入圍或獲獎作品,不得參賽。若經查證有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行為,O-Bank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要求得獎人退還獎金及分紅獎勵,參賽者同意自行承受所致損害或不利益。

(二)參賽者提交作品後,不得再以同一作品參加其他競賽,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但成績揭曉後未入圍或未得奬之作品,不在此限。如贈獎後發現有違規情事者,O-Bank得視情況要求得獎人退還獎金及分紅獎勵。

(三)得獎人/中獎人/受獎人不得將受獎權利轉讓予第三人。O-Bank恕不接受得獎人要求將獎金及分紅獎勵指定轉匯至其他銀行帳戶或他人O-Bank存款帳戶。O-Bank恕不接受中獎人/受獎人要求將ibon mart折價券轉換為現金或其他獎項。

(四)參賽者及參賽作品未符合本大賽之活動辦法,O-Bank有權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本活動得與O-Bank其他優惠活動併用,其他優惠活動以O-Bank網站公告內容為準。

(五)本活動之獎金、分紅獎勵或ibon mart折價券,適用下述稅法規定:得獎人/中獎人/受獎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其參加O-Bank活動所得獎項價值之年度總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O-Bank將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開立扣繳憑單,奬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按獎項價值百分之十代扣稅款;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一律按獎項價值之百分之二十代扣稅款。得獎人/中獎人/受獎人須配合稅法規定提供姓名、住址、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報稅所需資料予O-Bank。得獎人/中獎人/受獎人若拒絕扣繳上述稅額或拒絕提供報稅所需資料予O-Bank,則視為得獎人/中獎人/受獎人自動放棄受獎資格,且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O-Bank代扣稅款後之款項將匯入得獎人/中獎人/受獎人在O-Bank有效存款帳戶內。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倘得獎人/中獎人/受獎人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疑義,請自行向稅徵機關洽詢。

(六)綁定Facebook/Instagram (以下簡稱FB/IG)帳號過程中,本活動網站僅留存FB/IG帳號名稱,不會留存其他個人資料。

(七)本活動嚴禁參加者使用程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系統干擾偽造之行為,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管理者運作、違反網站管理使用條款者,如經O-Bank查證發現不法情形,O-Bank具有得取消其參加活動資格之權利。若有符合O-Bank存款總約定書第十章第九條之情事者,O-Bank得暫停或終止用戶使用數位存款帳戶;若有符合O-Bank存款總約定書第一章第二十九條之情事者,O-Bank得暫停或終止用戶之各項存款或服務項目。同時,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傷及本活動或網站之個人,O-Bank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O-Bank保留得隨時修改、暫停、取消、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變更後之活動內容將於O-Bank網站公告後生效。參加本活動之參賽者/得獎人及參加網路票選之投票人/分享人應遵守本活動辦法之規定,O-Bank保留對本活動辦法內容之最終解釋權。本活動辦法未盡事宜,悉依授權書、O-Bank存款總約定書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七、個人資料保護法聲明

O-Bank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參加本活動之參賽者、得獎人、投票人及分享人(以下簡稱臺端)告知下列事項,請詳閱:

(一)蒐集目的:臺端參加本活動及/或入選、得獎後聯繫受獎,及本活動宣傳等其他合於本活動之需求。

(二)個人資料之類別:Facebook/Instagram 帳號、姓名、聯絡電話、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電子郵件信箱、受獎及報稅有關資料,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臺端個人之資料。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臺端參加本活動起,至O-Bank因執行本活動相關事宜必須之保存期間到期為止。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下列對象之國內及國外所在地。

(五)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O-Bank(含海內、外分支機構)與關係企業、與O-Bank合作為本活動相關事宜之第三方協力廠商或官方/非官方單位(前述合作關係含現存及未來發生之合作)。

(六)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O-Bank於蒐集目的範圍內以網際網路、書面、傳真、電子文件或其他符合個資法相關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

(七)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臺端就O-Bank保有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述權利:

  1. 查詢、請求閱覽或請製給複製本,O-Bank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收費標 準及須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悉依O-Bank規定辦理。
  2.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臺端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3. 請求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4. 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惟O-Bank因執行本活動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臺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5. 如臺端欲行使上述各項權利,請洽O-Bank客服專線(080-080-1010)詢問行使方式

(八)臺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臺端所拒絶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O-Bank可能無法提供臺端參加本活動、評選及贈獎等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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