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RT CITY 百創圓夢計畫尋找夢想家

SMART CITY 百創圓夢計畫尋找夢想家

 總獎金: 300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17-12-01 ~ 2017-12-31

關於活動:

皇翔建設響應創新創業浪潮,首創國內第一座民間設立的新創平台- 「創活新天地」。

在創活新天地豐富多元的場域及空間裡,創新創業者可以提供他人服務, 也同時享受他人的服務,無形中打造一個「共生、共榮、共贏」生態圈, 進而觸發跨領域、跨產業與跨世代人才實體交流,激盪出新思維、新策略 與新市場,活絡地區創新能量,實踐新興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夢想。 皇翔建設也以實際行動支持創新創業家進駐,提出「百創圓夢計畫」,並提供創業基金或創業空間優惠,予通過競賽的圓夢得主!期待各界創新創業公司踴躍參加!

競賽主題

創活新天地以智慧生活為發展核心,號召智慧化服務業者,產品或服務內容以結合創新知識與服務加值經驗,運用嶄新商業服務構想、新興經營模式、商業應用特色來創造及提供服務應用及解決方案。競賽主題如下:

競賽主題

活動對象

  • 企業須為國內設立之公司或分公司,並以創新創業為主,包含個人創業、企業創業(轉投資)、品牌跨界、國際合作、校園創業。
  • 以經濟部商業司公司或商業登記在案之營利事業單位為主體,每家僅能選擇一個徵件類別進行報名,並已有具體的產品或服務,及有初步營運實蹟。恕不接受個人報名。
  • 報名參賽公司應指派專職成員至少一人全程參與本活動相關流程。
  • 公司設立7年以內(自核准設立日期始日起算,即民國 100年01月01日後設立公司),或如超過7年者,可由創投機構或國內財團(社團)法人提出推薦(檢附推薦函)。一旦經主辦單位查證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資格與得獎權利。
  • 負責人無詐欺、背信、偽造文書、欠稅紀錄(檢附切結書)。

競賽時程

競賽時程

評審項目

創新性、 目標市場、用戶需求或痛點解決、商業模式、可持續發展、創新服務競爭力、創新核心能力或商業經營技能、核心團隊。

競賽規範

初審:

  1. 採網路報名,請至活動官網填寫申請資料,並於徵件時間截止前以電子檔方式上傳以下審查資料:
    • (1)主管機關營利事業登記證,或主管機關核發的核准函及設立登記事項表 (如具備推薦函者,請參照簡章格式)、承諾書及個資同意書(請參照簡 章格式確實填寫後,再一併檢附)。
    • (2)商業構想簡報檔(簡報內容請參照簡章附件,15 頁內,容量限制 20MB 以下),或 3 分鐘內短片(短片需含概商業構想簡報內容,並請自行上傳 youtube,及提供連結網址)說明。
  2. 審查內容包含資格審查及創新內容審查。

複審:

  1. 入圍複審公司請於收到通知後回覆「複審參加回覆函」(詳見活動官網公告)。
  2. 入圍複審公司須推派成員發表8分鐘創新內容簡報(簡報電子檔請於發表日前上傳提供)。

決審:

  1. 入圍決審公司須於民國 107 年 5 月 31 日前繳交 15 頁商業規劃簡報進行審查,內容包 含進駐後營運規劃、空間規劃(主辦單位將提供一樓店面或三樓以上事務所空間平面 圖以進行規劃)、設計裝潢等。
  2. 每家入圍決審公司須推派成員發表 10 分鐘商業規劃演說及簡報。

獎勵方式

  • 入圍決審公司
    經評審委員選出入圍決審公司 30 家(得不足額), 並可獲得10萬元創新創業獎勵金,共同角逐夢想家得主。
  • 百創夢想家得主
    由入圍決審作品中評選出夢想家得主 15 家(得不足額),可獲得創活新天地 1 樓店面或 3 樓以上辦公室免租金,並依據獲獎排名順序優先選擇主辦單位所提供 1 樓店面或 3 樓 以上辦公室,有關免租金辦法及細節由主辦單位再行訂定。

參賽公司義務

  1. 參賽公司及其成員須配合主辦單位之通知,依指定之期限及方式,全程參與本活動之 參賽流程,包括初審、複審、決審等,並配合主辦單位所有相關活動宣傳、展示、交 流活動及媒體採訪公開報導等事宜安排,如無法配合須提前向主辦單位提出,並經主 辦單位同意,否則視同棄權。
  2. 參賽公司同意應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辦法及說明,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 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勵與獎項,且得公告之。若參賽公司有違反本活動規 定、辦法及說明之事項,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該公司應負所有損害賠償責任(包括 但不限於賠償金、訴訟費用、律師費等)。
  3. 本活動獎勵以主辦單位提供的獎勵為準,獲獎公司及成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其 他獎勵或折抵換現金。獲獎公司最遲應於民國 10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兌換本活動獎 勵之手續,逾期視同自願放棄本活動獎勵之權利,其中,獲 3 年免租獎勵之內容細節, 將由主辦單位另定契約規範。
  4. 獲得創新創業獎勵金或免租獎勵,由主辦單位依法向主管機關申報所得,並由獲得獎 勵者負擔所得稅。

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與獎項內容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請參賽公司密切注意活動官網訊息。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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