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創獎」美映台灣全國創意大賽.高中職組
比賽說明
有一種設計,讓人一目定睛; 有一種畫面,勝過千言萬語;
我們徵求以一幅作品,向全世界傳遞台灣魅力,用創意傳達台灣美學實力。
需以台灣就學之學生身分參加,比賽分為「插畫類」、「攝影類」。
不限已公開作品或參加於其他競賽平台作品 (請注意需不違反原競賽平台之相關規定為主) 。
作品形式:參賽作品以數位檔案形式繳交,作品分為「插畫類」、「攝影類」兩大組:
插畫類:單幅尺寸為1754~3508X2481~4961Pixels(A4~A3),300 dpi,RGB/JPG/PNG格式/ 單幅15MB內。
**不限媒材,直式橫式皆可,系列稿需統一方向並合成為一張(系列稿最多3件)15MB內**
攝影類:單幅尺寸為1754~3508X2481~4961Pixels(A4~A3),300 dpi,RGB/JPG/PNG格式/單幅15MB內。
**可適度美化後製,直式橫式皆可,系列稿需統一方向並合成為一張(系列稿最多3件)15MB內**
主辦單位具獲獎作品展示權利(含肖像權)。
參加費用:免費
- 全國高中職在學學生。(1994年後出生為限)
- 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皆可。如為團隊參賽,團隊以3人為限,
- 各團隊參賽設計者均需指定一名組長作為聯絡人,主辦單位得以聯絡人為該參賽團隊之聯絡窗該團隊其他設計者不得異議。
*交件須知:參賽設計者需確認以下資料備齊無誤且繳交完畢,方具有正式參賽資格。
(1)作品:確認電子檔符合各組報名規格之內容格式後,請以檔名「xx類_xxxx主題_作品名稱_創作者名稱.jpg」
(例如:插畫類_社會關懷_希望之愛_李大同.jpg)上傳至競賽平台。
(2)報名表暨著作授權同意書.doc:需每位同學皆親筆簽名,掃描後傳送至競賽平台。
(3)參賽資格切結書暨學生證證明.pdf:請填寫內容並附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掃描後上傳至競賽平台。
上述文件請以規定之格式,由本活動於獎金獵人徵件網頁上傳檔案,註明 xx組_創作者姓名 請參賽設計者自行確認檔案是否有效及可被開啟。
※ 同一創作者若同時參加不同組別比賽,每件參賽作品都須分別提供上述文件。
評分項目 | 佔比 | 說明 |
---|---|---|
設計美感 | 40% | 以整體作品之美感程度、色彩計畫、視覺表達等 |
創作理念 | 30% | 作品符合「美映臺灣」之主題詮釋 |
作品感染力 | 30% | 作品所內含之技術層次與水準 |
金獎/銀獎/銅獎(三大主題:插畫類/攝影類各1名)18名,頒發獎座暨獎狀 乙紙及獎品與專訪刊登。
- 金獎/禮券及獎品價值6000元
- 銀獎/禮券及獎品價值5000元
- 銅獎/禮券及獎品價值4000元
- 優選(三大主題:插畫類數名/攝影類數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
- 佳作(三大主題:插畫類/攝影類數名)頒發獎狀乙紙。
頒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奬項內容 : Adobe贊助禮卷、Wacom數位板、各家企業禮券及獎品。
※得獎公佈:評審後得獎名單公佈於網站,並以e-mail各別通知得獎者。
參賽重要條文與規範(必讀):
‧典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主辦單位)
‧2023典創獎─美映臺灣全國創意大賽徵件計畫(以下稱徵件計畫)
壹、個人資料說明
主辦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詳列以下事項,敬請詳閱:
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
一、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主辦單位取得聯繫通訊及個人資料將用於徵件計畫相關甄選及表揚等作業,您個人資料受到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保護。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及利用方式、期間、地區及對象:
徵件計畫蒐集與使用的個人資料如報名表內文所列。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公布得獎名單、徵件
計畫範圍內之資料處理、行政事務、發送相關訊息等相關活動。
三、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就主辦單位保有之個人資料,您可行使下列權利:
- 得向主辦單位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主辦單位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請求為之。
- 得隨時透過主辦單位提供之聯絡管道要求停止利用相關個人資料。主辦單位接獲通知並確認身分後立即受理,並立即通知相關業務所屬部門辦理。
貳、著作使用授權條款
- 參賽者需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如經查證提供不實資料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 作品需為參賽者個人原創,並且符合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若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背著作權法相關之情事,同意負擔所有刑、民事責任,並自負相關法律訴訟費用等所有損失。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入選、參展等資格並追回獎酬。
- 作品若包含人像元素並且被攝入者清晰可辨識,為保障參賽者與被攝入者權益,參賽者需事先取得被攝入者之同意。若衍生該作品之肖像爭議,將由參賽者全權負責。
- 創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該創作人同意將該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授予「典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以本計畫為名之合作單位,享有非專屬、不限地域、永久、無償之利用、並得再轉授權第三人利用之權利,創作人同時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同時約定主辦單位享有公開發表權以作品內容出版及進行數位化、重製等加值流程收錄於資料庫,以電子形式透過光碟、單機、網際網路、無線網路或其他公開傳輸方式,提供使用者檢索、瀏覽、下載、傳輸、列印等行為或服務。所有參賽作品均不可涉及色情、暴力、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 如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主辦單位有權暫停或取消本比賽。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訂之,並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本比賽活動之權利。
- 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資格,亦無告知之義務,未得獎作品恕不另行公告。
-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了解徵件計畫簡章規範內的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同意書所述各項規定。
- 參賽者同意確實遵守所有比賽規定與注意事項,並絕對尊重評審評分結果,若有違規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其他注意事項
- 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之權利。
- 每組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 (以最佳名次為主);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唯人氣獎與促進投稿獎不在此限。
- 得獎者倘為團體組,需推派一名隊長作為代表,負責與主辦單位聯繫及獎金領取等事宜,獎金以電匯方式匯入指定匯款帳戶,並應寄回簽收領據。由得獎組別自行釐清分配獎金,與主辦單位無涉。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 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獎項價值在新臺幣 1,001 元以上未滿 20,000 元者免扣繳所得稅,但得獎者仍須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以申報所得;超過新臺幣 20,001 元以上者,得獎者除需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外,給獎單位並應先行扣繳 10% 所得稅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在新臺幣 1,000 元以上者,贈品價值總和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中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承辦廠商作為申報依據;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之稅金。
- 經主辦單位資格審查,未符活動辦法規定(規格、時間長度、妨礙善良風俗)之影片,無法進入初選且不得公開於活動網站。
-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 所有參賽之作品,皆視為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絕不會任意出售、 交換、或出租任何參賽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主辦單位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除另公布者外,原則上保存十年。
- 參賽者之個資及著作權,主辦/承辦單位應有負責資安保密之管控。
- 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承辦單位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電腦或資訊設備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承辦單位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 得獎後須於期限內填寫並回傳獎金領據,逾期將視同放棄獎金,若為團體組該項獎金將由隊長統整各團員領取金額並告知活動小組,團體組任一成員無論是否領取獎金,所有團員皆須完成繳交授權同意書。
-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頒發得獎者獎項獎勵,得獎者應於承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獎座及獎狀。得獎者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承辦單位將事前聯繫是否出席,若未能出席者,於填妥受獎授權書後,可由代理人出席受獎,惟須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件,併同攜帶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受獎授權書,方可領取獎項。
-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參賽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將以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代替刪除個人資料:
- 本辦法或其他法令、契約所定之保存期限。
- 有理由足認刪除將影響本活動之執行。
- 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理由。
- 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擁有,惟得獎者需同意並簽署授權書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 DVD 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臺灣版 」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主辦方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 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上映。
- 參賽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之原創作品,且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若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經評審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座、獎狀與獎金,若有民刑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負,並須承擔主辦方之一切損失。
- 本競賽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賽者或得獎者上傳或登錄之作品或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作品或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與得獎者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任何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之,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力。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 聯絡人:行銷部 陳先生
• 聯絡人信箱: info@imagedj.com
• 聯絡電話:02-89781616 EXT.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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