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歧視 做伙鬥陣來」臺中市106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海報設計、攝影比賽
壹、 目的
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是一個進步城市的重要指標,今年主要訴求為希望消除對身障者的歧視,使身障者能夠在社會上得到尊重,進而獲得權益上的保障,而要落實這項精神需要所有人的努力。藉由競賽參與發揮宣導功能,傳達本年度身心障礙者日之精神。
貳、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參、 承辦單位:
高碲設計傳播有限公司
肆、 活動組別:
學生組(臺中市各大專院校、國高中、國小之在學生)及社會組(本市市民)。
伍、 報名時間:
106年8月1日(二)-9月30 日(六)。
陸、 評選時間:
另訂日期由外聘委員進行評選。
柒、 評選方式:
委員就現場作品進行決選討論,每位委員各挑選作品,進行比對,取重複的作品為入圍,滿分以100分計,依據以下評分標準進行評選,最後加總評審分數,依總分排序名次。
一、 海報設計比賽:
主題契合度:35% 意象傳達性:30% 色彩豐富度:20% 整體構圖:15%
二、 攝影比賽:
主題契合度:35% 意象傳達性:35% 視覺美感:30%
捌、 頒獎時間:106年11月16日(四)宣傳記者會。
玖、 繳件方式:
可個人繳件或由學校教師統一收件。繳件方式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40877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五路一段632號(以郵戳為憑) 國際身障日工作小組收」,洽詢電話:04-23820259。
壹拾、 海報設計比賽
一、 創作主題:
以「消除歧視 做伙鬥陣來」為創作表達重點,透過對於生命感動的瞬間做為發想,創作強調傳遞情感,期望社會大眾能夠從中感受並落實尊重身心障礙者權益,並鼓勵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
二、 投稿報名方式:
以個人為單位,每人限投三件,以圖畫紙四開規格之平面設計為主,創作形式不限,可自由發揮創意呈現,並將報名表格填妥後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
壹拾壹、 攝影比賽
一、 創作主題:
以「消除歧視 做伙鬥陣來」為拍攝表達重點。
二、 投稿報名方式:
以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拍攝皆可;惟負片、拷貝片、翻攝或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
作品規格:參賽作品一律沖洗6×8吋之彩色照片,不得留白邊,張數不限。參賽作品須沖印6×8吋照片(不得格放)背面黏貼報名表,與原始圖檔光碟一同寄往參賽(數位圖原始檔規格須為有效畫素1,020萬(3,872×2,592)畫素以上)。
壹拾貳、 活動獎勵 各組別獎勵如下:
- 第一名x1,獎狀1張,禮券5,000元
- 第二名x1,獎狀1張,禮券3,000元
- 第三名x1,獎狀1張,禮券1,000元
- 佳作x2, 獎狀1張,禮券500元
壹拾參、 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如有臨摹、抄襲、他人加筆、冒名頂替、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入選資格。參賽者若有任何違反著作權之行為,應自負法律責任。
壹拾肆、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有,若主辦單位須用於推廣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相關業務時,將另案請得獎者簽署同意書,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辦理。
壹拾伍、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相關連結:
- 臺中市106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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