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願條通」條通商圈徵文攝影比賽
活動辦法
「條通」在日文為「巷弄」之意。日人為解思鄉之情,以日本古都的街道規劃,將條通劃分為井然有序的方正形式。隨著政府遷台後,酒吧、日式料理逐漸匯集。 民國六十年,條通繁華鼎盛,接待著一批批日本遊客及本地人士來解鄉愁;尋歡愉,當時這裡是「不夜城」。如今,條通商圈承襲日式酒店風情; 結合台灣在地人文,新潮與古典相互交融。條通商圈發展協會邀請您漫步在條通巷弄間,隨手捕捉剎那悸動,並依主題創作短文,為條通祈願,展望未來。
主辦單位
臺北市條通商圈發展協會
執行單位
鼎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指導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協力贊助廠商
參賽對象
凡中華民國國民均可參加,不設年齡、居住地。
參賽方式
照片及短文徵稿,每位參賽者可以從下列五項題目複選參賽,每項題目最多可上傳五張照片,惟每位參賽者至多獲得一項名次。
採線上報名收件:於投稿頁面填寫報名資訊,並將
(1) 參賽照片(2) 徵文報名表
填寫完畢線上投稿。
※請提前至網站完成報名,主辦單位將以系統後台收件狀況為準。
徵件主題
1. 我所知道的條通商圈。
2. 遇見最美條通。
3. 我最喜歡條通商圈的…?
4. 我最喜歡的條通商圈美食是?
5. 自由發揮。(請您幫條通商圈訂一個主題並依題創作)。
徵件規範
照片規範
1.每位參賽者限上傳一張照片,且同位參賽者不得多次投稿。
2.照片規格至少3000×4000畫素,解析度96dpi以上之電子檔(JPG)
3.參賽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且作品不得進行電腦後製,若有相關情事,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4.參賽作品須為2019年1月1日(含)以後所拍攝的作品,並且未曾在任何攝影比賽中獲得獎項,也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參加攝影比賽入選得獎者;公開發表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如有著作權與年限之爭議,參賽者應負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徵文規範
1.依照片主題創作最少300至2000字,限以繁體中文創作。
2.參選作品須為本人創作,限未經發表或出版者,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內容不實、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勵外,將由投稿者負相關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評選標準
1.徵文內容(50%):文字敘述與照片切合度、文字敘述能力、創意性。
2.照片構圖技巧(25%):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手法
3.創作理念(25%):參賽作品之創作理念,與徵文主題切合為原則。
活動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於報名完成時,視同接受主辦單位公佈之競賽辦法、賽程、官方網站所載注意事項及各項公告、評分標準、獎品、本參賽聲明。若有違反或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與競賽、晉級或獲獎資格。
二、保證於本活動參賽得獎作品為本人之原始創作,參賽者提供之攝影及文字作品應具原創性,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或有其他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或著作之情事。若有違反或有抄襲仿冒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團隊競賽、晉級或獲獎資格,並由參賽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及相關賠償。
三、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參加國內外競賽之重複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且同一作品不得在競賽期間參與其他國內外競賽。
四、參賽者參與本競賽所提供之作品其智慧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參賽者同意本活動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作品得公開展示、發行、重製、編輯、改作、散布、公開傳輸、公開播送,並得為推廣目的將作品之全部或部分安排於媒體發表或其他任何方式利用其作品,且無須事先經過參賽者同意。對於前述利用,參賽者了解且同意不另計報酬或索取任何費用,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暨其授權利用之人行使著作權(包含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及其他權利。
五、參賽者聲明保證參賽本人符合參賽資格,有權參與本競賽且其參與並不違反任何規定、合約或法令。
六、為紀錄相關活動,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以拍攝活動相關照片及動態影像。參賽者須同意無償提供為進行結案報告或推廣使用、編輯、印刷、展示、宣傳用途等。
七、參賽者同意主辦及執行單位得將參賽作品以適當的技術或方式為重製、數位化重製,透過網路、儲存媒體或其他方式(包含但不限於網站/網頁公佈、發表參賽活動之相關紀錄與照片、公開發表、播送、上映、展示、提供瀏覽、下載、傳輸、列印等。
八、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相關內容及辦法或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並得另行補充(包含活動日期之異動、紅動內容更新、獎項修改),並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依據。
參賽者務必詳讀本「參賽者同意書」與「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暨蒐集處理利用說明」。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競賽之一切規定。
活動期程
徵文期間
108/10/28-12/5
民眾於徵文期間內至條通商圈內依照主題拍攝照片並創作短文,並至活動官網線上報名繳交作品。
審理/投票期間
108/12/6-12/10
兩階段審查,初審為資格審查,篩選資格、格式不符之作品。第二階段為 作品審查,評審就作品主題表現及創意性進行審查,最終篩選出前十五名佳作再由活動網頁民眾票選選出前三名。
名次公布
108/12/11
於12/11日在活動官網公布名次。工作人員將個別聯絡得獎者通知授獎細節。
攝影展暨頒獎典禮
108/12/13-15
於12/13-15日於條通商圈內展出得獎作品攝影徵文展。展覽地點及活動內容將於官網公告。展覽期間舉行頒獎典禮,邀請得獎者一齊共襄盛舉。
活動獎品
- 第一名
iphone11 - 第二名
Apple Watch Series 5 - 第三名
i pad - 佳作
4至8名新光三越禮券NT2000 - 佳作
9至15名7-11超商禮券NT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