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爾果斯禮物」旅遊商品徵集大賽
為全面落實自治區和自治州旅遊發展大會精神,圍繞自治區黨委“1+3+3+改革開放”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霍爾果斯旅遊產業發展目標任務,深入挖掘霍爾果斯旅遊文化,展示霍爾果斯文化旅遊資源,豐富旅遊商品品種,繁榮旅遊商品市場,推動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邊境旅遊試驗區和全國跨境旅遊購物中心發展,不斷提升我市知名度和美譽度,市文旅局決定舉辦“霍爾果斯禮物”旅遊商品徵集大賽,具體大賽方案如下:
一、背景
霍爾果斯文化旅遊資源豐富,可開發的旅遊商品種類名目繁多,但長期以來沒有高知名度的地方名牌和可推介的霍爾果斯文創產品,缺乏統一的規劃開發,旅遊商品研發相對滯後,創新不足。
通過文化旅遊市場調研,認為目前霍爾果斯旅遊產品還沒有統一,必須要重新定位、規劃品牌、打造獨特性,要統一標識、包裝等等,提高“霍爾果斯禮物”的知名度。
二、大賽目的
以“霍爾果斯禮物”為主題,集合全國的優質設計力量,圍繞霍爾果斯文化旅遊產品、手工藝品、鄉村旅遊農副產品、特色食品等,開展創意理念、設計大賽、展示互動等系列活動,促進霍爾果斯旅遊商品創新能力和產業規模提升。
三、大賽名稱
“霍爾果斯禮物”旅遊商品徵集大賽
四、大賽日程
- 9月1日—9月30日:作品徵集;
- 10月1日—10月5日:作品評審;
- 10月6日—10月11日:大賽作品公示及頒獎。
五、大賽地點
5A景區遊客服務中心(暫定)
六、活動流程
第一板塊:作品徵集。
1、時間
徵集大賽信息發佈時間為2019年9月1日—2019年9月30日。
2、主要發佈渠道
(1)“霍爾果斯禮物”旅遊商品徵集大賽新聞發佈會
邀請自治區、州、市級媒體進行新聞報導,賽中及時通報比賽情況,由媒體成立專門報導組進行跟蹤報導;
(2)媒體投放
電視、電台、報刊、雜誌等主流媒體;微信朋友圈、微信公眾號、本地官方微博、平台(霍爾果斯零距離、融媒體中心、新疆是個好地方等);市區繁華路段LED廣告大屏;伊寧市內出租車頂燈LED屏;各部門、旅遊企業按市級平台投放內容同步宣傳。
(3)大賽紙質宣傳品(紙袋、簡介、伴手禮等)
第二板塊:參賽要求及評比。
1、參賽對象
全國範圍內從事旅遊文化、科技產品生產和營銷的企業和個人,及從事旅遊商品開發的專業機構、大專院校、設計公司等;伊犁本地非遺傳承人、伊犁本地農、副、畜特產品企業;對霍爾果斯旅遊商品開發有志趣的社會各界人士均可參加本次大賽。
2、參賽方式
(1)需提交資料有:參賽人員需向組委會辦公室提交報名表、參賽旅遊商品(設計作品)、身份信息複印件(參賽者為企業的,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並加蓋公章;如是個人僅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即可),將資料打包壓縮發送至大賽指定郵箱,參賽商品實物報送至組委會辦公室。
(2)每件參賽商品需提供不少於2張彩色效果圖,有實物的加附實物照片,商品僅限一張版面,為jpg格式的電子文件,設計版面為42CM*58CM,300dpi 精度,能夠保證大幅面噴繪和印刷要求。版面內容為“霍爾果斯禮物”旅遊商品徵集大賽標題、作品名稱、整體效果圖、局部效果圖,同時附文字說明,包括產品思想、市場定位、使用材質、使用方法、知識產權、工藝特徵等情況。參賽者可登錄關注微信公眾號“霍爾果斯旅遊”下載比賽報名表附件,並將資料文件壓縮後投稿至大賽指定郵箱。
3、參賽作品徵集原則
設計作品倡導以知識產權保護創新創意成果,參賽者承諾對參賽作品擁有充分、完全、自主知識產權,不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識產權,參賽作品未參加過同類型其他比賽,提交的參賽作品不予退還,請參賽者自留底稿,大賽主辦、承辦方享有參賽作品的展示權、印刷權和宣傳權。
4、參賽商品條件
(1)主題突出,內涵豐富。作品需體現旅遊商品的小巧、自由、精緻,參賽作品須具有霍爾果斯地域文化特色。
(2)商品徵集方向:旅遊紀念品、旅遊日用消費品、旅遊活動禮品、旅遊文化創意產品及其他商品。
(3)具有可轉化性、可製作性。設計新穎,用材合理,可通過相關機構審核,符合綠色環保標準;需考慮便攜,在體積、重量、包裝等各方面符合旅遊商品。
(4)體現旅遊商品的紀念性、實用性、功能性、藝術性。
(5)參賽作品包括已投入市場銷售的商品;
(6)徵集商品類型主要包括:
- 非遺產品類:傳統技藝演藝、手工藝製作加工、樂器、民族醫藥、土方制蜜、民間故事等;
- 文化旅遊類:具有地方文化符號的旅遊商品;
- 科技旅遊類:現代科技與地方特色結合的旅遊商品;
- 旅遊休閒食品類:具有地方特色的旅遊休閒食品,例如以本地盛產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特產熏馬肉、蜂蜜、乾果等;
- 體育旅遊類:戶外運動與地方特色結合的旅遊商品;
- 旅遊首飾商品:包括以各種金屬材料、玉石材料、有機材料以及新型材料等加工而成的項鏈、手鐲、手鏈、戒指、胸針等裝飾品;
- 旅遊日用品類:包括家居、辦公等日常生活使用的化妝品、蘊含伊犁民俗特色的玩具、小型電子產品(如U盤、路由器、迷你音箱等)、生活器皿(蓋碗、文化創意杯、陶器)等;
- 旅遊工藝紀念品類:包括具有紀念意義的小型文化創意旅遊商品(如徽章、鑰匙鏈、冰箱貼、明信片、手機殼等),小型工藝美術品、民間傳統工藝製品(如剪紙、沙粒畫、木雕、刺繡、樂器、刻紙、泥塑、傳統玩具、裝飾性擺件、各種裝飾畫、裝飾掛件等);城市形象紀念品。
- 文化創意設計類產品:即由旅遊商品生產企業、院校、設計公司、社會團體、個人等設計的,彰顯霍爾果斯人文、地域特色的設計類產品。
5、評審方式
(1)組委會初選入圍產品。由組委會成員單位組成評審團,逐級篩選出代表性作品進入大眾評審及專家評審階段。
(2)大眾評審。由大眾參與,採取投票的方式為初選作品投票,得票分數佔總分的20%計算。
(3)專家評審。由本地和外地專家組成(邀請國內外專家、國家旅遊產品研發中心、自治區、州級、市級相關部門專業人員)評選出最終評選出首批“霍爾果斯禮物”,並發放獎金和獎牌。
作品評選:根據大賽報名參賽情況,合理制定評選辦法,在初選基礎上,採用網絡評分和專家評審的方式評選出首批“霍爾果斯禮物”,並發放獎金和獎牌。
6、評選標準:
根據本次大賽的主題,參賽旅遊商品應突出以下六個特點:
(1)地域性:主題突出,有豐富的文化內涵,充分體現地域文化特色、資源特點和特徵。
(2)創新性:產品設計創意新穎、獨特,技藝或品種獨創。時尚性強,易被旅遊者接受。傳統工藝推陳出新,高新技術得到應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3)市場性:須能夠批量生產或完成市場轉化。有進一步深化設計,形成更大市場份額的潛力。
(4)工藝性:用材合理、綠色環保、適宜量產。
(5)實用性:有一定的實用價值,寓用於樂,設計合理、美觀,易於攜帶。有與旅遊目的地、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相關的應用性。
(6)示範性:注重傳統與現代、文化與科技、紀念性與實用性的結合,能夠引導旅遊商品的消費取向和流行趨勢。參賽作品最終評審由組委會負責評定和解釋。
大賽獎項設置:大賽組委會對所有參賽作品進行初評,結合專家意見評選出 20名作品進入終評(終評由相關專家評選),最終確定獲獎產品。
設金獎 1 名、銀獎 3名、銅獎5名、最佳創意獎5名、優秀獎 6名,分別給予價值 10000 元、7000 元、5000 元、3000 元、1000元的實物及現金獎勵並頒發榮譽證書。
第三板塊:對收集產品進行展示。
舉辦收集作品的實物展示會,推動“霍爾果斯禮物”產品推陳出新。把所有收集的不同種類產品歸類陳展,向群眾開放 ,增強廣大群眾對伊犁文化的認同感,由文旅集團進行展廳佈置。
1、實施時間:從徵集大賽開始起;
2、地點:5A景區遊客服務中心(暫定)
第四板塊:賽後運營。
對通過展會平台一致認可的產品,由市文旅集團進行開發,選定運行模式,實現與線上、線下相接軌。(在霍爾果斯旅遊景點、遊客服務中心、火車站、購物店、酒店、蘇州市遊客服務中心建立“霍爾果斯禮物”旅遊商品專櫃、門店,向社會宣傳、推介旅遊商品,為優秀企業搭建平台,促進霍爾果斯旅遊商品的開發和推廣)。
7、有關要求
(1)本次大賽無年齡和行業限制,凡本市熱愛文化和旅遊商品研發、設計、生產的企業,院校和個人均可報名參賽;
(2)參賽作品必須為個人(或單位)原創設計,不得仿冒國內已上市的產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個人(或單位)報送產品所產生的知識產權糾紛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參賽作品的文字說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還本人,報名後不符合參賽要求的作品將通知報送者取回。
(4)報名後,符合參賽規則的作品所有者應同意參加大賽主辦單位的展示會及有關宣傳推薦活動。
(5)本屆大賽免收報名費和評審費,符合參賽的作品,在大賽展示後,作品退還參賽者;設計費、模型、樣品、產品製作費用等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附件:“霍爾果斯禮物”旅遊商品大賽報名表
聯繫人:張 明
電話(傳真):13239995005、0999-8791745
郵 箱:374811461@qq.com
霍爾果斯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2019年8月23日
相關連結:
- via : “霍尔果斯礼物”旅游商品征集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