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福建暢游海峽』首屆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旅遊攝影大展徵稿
為全面打響“清新福建”旅遊品牌,尤其是圍繞福建跨越發展、自貿區建設、打造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等中心工作,更好地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培育旅遊經濟增長點,推進兩岸旅遊轉型升級,更形象、全面地反映福建旅遊所取得的成果,深入探尋兩岸四地豐富的旅游資源,不斷擴大“清新福建”旅遊品牌的知名度,積累豐富的圖片素材,特舉辦“清新福建暢游海峽”首屆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旅遊攝影大展。大展由福建省旅遊局和中國攝影家協會共同發起,聯合台灣台北攝影學會、香港中華攝影學會、澳門攝影學會等單位舉辦。熱忱歡迎廣大攝影家和攝影愛好者赴福建省、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攝影采風創作,踴躍投稿。
一、舉辦單位
- 主辦單位:
中國攝影家協會
福建省旅遊局 - 承辦單位:
中國攝影報社
福建省攝影家協會 - 協辦單位:
台灣台北攝影學會
香港中華攝影學會
澳門攝影學會
中國攝影報城市攝影聯盟 - 官方網站:
全攝影網 - 合作媒體:
中國攝影家協會網
中國攝影手機報
騰訊網圖片頻道
新浪網圖片頻道
央廣網
ICNTV(中國互聯網電視)
色影無忌
新華網攝影頻道
國際在線旅遊頻道
台北攝影網
香港中華攝影網
澳門攝影網
福建省攝影家協會官網
二、徵集主題
全面徵集反映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福建、香港、澳門、台灣)的自然風光、民俗文化、歷史古蹟、生態建設和“優美景區、活力之都、魅力古蹟、特色小鎮、地方美食、溫馨溫泉、浪漫海濱、鄉愁民宿、民俗風情、流行伴手禮”等內容的旅遊攝影作品。
三、徵集時間
8月至2016年3月31日(以收到作品時間為準)。
四、入展作品數量及稿酬
- 優美景區十佳作品
特級佳作1幅 稿酬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各1000元 - 活力之都十佳作品
特級佳作1幅 稿酬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各1000元 - 魅力古蹟十佳作品
特級佳作1幅 稿酬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各1000元 - 特色小鎮十佳作品
特級佳作1幅 稿酬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各1000元 - 地方美食十佳作品
特級佳作1幅 稿酬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各1000元 - 溫馨溫泉十佳作品
特級佳作1幅 稿酬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各1000元 - 浪漫海濱十佳作品
特級佳作1幅 稿酬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各1000元 - 鄉愁民宿十佳作品
特級佳作1幅 稿酬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各1000元 - 民俗風情十佳作品
特級佳作1幅 稿酬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各1000元 - 流行伴手禮十佳作品
特級佳作1幅 稿酬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各1000元
不同主題獲特級佳作榮譽的投稿者不得重複。以上作品均頒發榮譽證書,並可按中國攝影家協會之規定累計入會積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國攝影報社負責向入展作者給付,並由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五、徵稿細則
- 攝影家、攝影愛好者均可投稿。
- 作品創作時間不限,鼓勵近期創作的攝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謝絕組照。
- 作品必須取材於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福建、香港、澳門、台灣)境內,並能指明具體拍攝地點。對於拍攝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應與主辦方委託的律師共赴拍攝地,經勘察確定作品在指定地域範圍內拍攝的,有關律師費、差旅費等由承辦方承擔;經勘查無法確定作品在指定地域範圍內拍攝的,有關律師費、差旅費等由投稿者承擔;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資格將予直接取消。
- 作品入展後,主辦單位將統一調取作品數據文件,用於展覽和畫冊製作(Tif格式文件建議不低於50M,jpg最高格式壓縮文件建議不低於7M)。作者請務必將數碼拍攝的數字文件(膠片拍攝的請掃描底片)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辦單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展資格。
- 大展實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將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反饋。
- 中國攝影報、全攝影網、福建省攝影家協會官網將刊登入展作品精選及入展作者的名單。
- 對於入展作品,主承辦單位有權在著作權存續期內,以復制、發行、展覽、放映、信息網絡傳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並可不支付報酬。
- 禁止本活動評委及其近親屬投稿,一經發現隨時取消一切資格。
- 投稿者應保證其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並對該作品的整體及局部均擁有獨立、完整、明確、無爭議的著作權;投稿者還應保證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在內的合法權益。
- 對於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為,一經發現將立即取消入展資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可能嚴重誤導公眾認知、具有欺詐性質等一切違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情形。
- 不符合本徵稿啟事規定的,不能參加評選;已評選的,將予取消;主辦單位有權收回作品稿酬、榮譽證書等,並可在媒體上通報。
- 本次活動不收參加費,不退稿,且不退存儲介質。投稿作品在郵寄、發送過程中損毀、滅失或遲到、未到的,相關損失及後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擔。
- 本徵稿啟事解釋權屬於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凡投稿者,即視為其已同意本徵稿啟事之所有規定。
六、作品評選
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組織專家、學者進行評選。其中:4位評委進行初評,7位評委進行終評。
七、投稿須知
- 網絡投稿:
作者可在全攝影網(http://www.cppfoto.com/)中國攝影報攝影比賽專區“福建海峽旅遊攝影大展”中註冊,並按要求填寫真實個人信息後上傳作品。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保證不公開或洩露投稿個人非公開信息。投稿作品為jpg格式,圖片統一處理為長邊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內。工作人員將對投稿作品進行初步審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將呈現於大展官方網站的作品列表中。 - 光盤投稿:
作品以光盤(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十二條48號中國攝影報社活動部“福建海峽旅遊攝影大展”辦公室收(100007)
聯繫人:夏雨欣電話:010—65251661
台灣地區投稿,
請寄至:10442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台北攝影學會“福建海峽旅遊攝影大展”收
連絡人:陳秘書02-25429968/Email:phototpe1@gmail.com
光盤包裝盒上註明大展名稱,每幅作品文件名處註明作品標題,同時提供作者資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檔)。投稿作品為jpg格式,圖片統一處理為長邊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內。無相關資料的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評資格。 - 網絡、光盤投稿不得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