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第二屆「風起原舞.樂動台東」原住民樂舞競賽

台東縣第二屆「風起原舞.樂動台東」原住民樂舞競賽

 總獎金: 420000

報名時間: 2017-06-23 ~ 2017-08-23

台東縣第二屆「風起原舞.樂動台東」原住民樂舞競賽 簡章

一、宗旨:

原住民樂舞為彰顯原住民文化最重要的表現方式,不僅已成為國家對外宣揚臺灣文化多元的展現,也同時表達原住民生活豐富性及文化傳承的意象。而臺東縣作為一個原住民文化資源最為多元豐盛的原鄉,更應該擔當起重新找回原住民樂舞傳統風華、凝聚原住民得天獨厚美麗的聲音與舞蹈,發掘傳承背後的歸屬與榮耀的脈動。於是,我們歡欣熱情地鼓勵所有原住民朋友一起參與。

本次競賽為延續去年首度辦理「風起原舞‧樂動台東」原住民樂舞競賽,主要用意在於持續提升本縣原住民樂舞風氣及團隊演出品質,並藉由競賽發掘樂舞專業人才及強化原住民族人對自身文化的認同,建立及鼓勵多元族群文化發展與學習管道,在這樣的前題下,希望所有的參加者都能擺脫束縛與形式,將原住民最真實、最直接的文化意涵,透過聲音與肢體的表達,綻放力與美的極致。

二、主辦單位:

臺東縣政府

三、活動宣傳記者會時間:

  • 時間:106年06月23日(五) 10:00
  • 地點:臺東縣政府一樓大禮堂

四、活動網址:

http://idm-main.taitung.gov.tw/

五、活動報名時間:

  • 時間:106年06月23日(五) ~ 106年08月15日(二)17:00
  • 報名方式:填寫附件之文件(含報名表、同意書、著作權使用同意書、切結書),並以掛號郵寄(信封上請標註「風起原舞•樂動臺東」樂舞競賽初賽,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傳真及電子郵件報名。
  • 報名樂團組之組別如採用自創歌曲,須連同報名資料附上自創歌曲之旋律及母(族)語,並附上中文詞意對照。
  • 聯絡人:李炳寬 先生/ 02-2913-5533 #604
  • 傳真:02-2913-5532
  •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5號7樓
  • 電子信箱:maxlee@topwin.com.tw
  • 未備齊資料、填寫不完全者等不予收件,報名資料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六、說明會時間

106年07月10日(一)~106年07月14日(五)
(將舉辦五場說明會,地點另行通知。)

七、初賽時間:

106年09月01日(五)~106年09月03日(日)

八、網路投票時間:

  • 投票時間:
    106年09月05日(二)~106年09月25日(一)24:00
  • 最佳人氣獎評選方式為網站票選活動,獲得票數最高者為勝出。

九、決賽時間:

  • 時間:106年10月9日(一)
  • 地點:臺東縣文化處藝文中心演藝廳

十、競賽類型

  • 創新樂舞組
  • 部落樂舞組
  • 樂團組

十一、競賽資格說明

  • 每組隊伍僅限報名一競賽組別,不可重複報名,每位參賽者(個人)最多僅可同時為兩組參賽隊伍之成員。
  • 參賽隊伍如重複報名2場次以上者,則只能擇其一參與競賽。
  • 各類型競賽資格說明:
組別 說明
創新樂舞組
  1. 演出人數須為12人以上(含12人),30人以下(含30人)。得增報5人以下為候補人員。
  2. 參加此項目者,須為立案登記之藝術團體、學校、社團及協會等。
  3. 專業組無區域限制,不須設籍於臺東縣。
部落樂舞組
  1. 凡設籍於臺東縣縣民均可參加。非設籍臺東縣之民眾,須提出生活在臺東證明,例如:工作證明、學生證等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參加。
  2. 演出人數須為2人以上(含2人)。
樂團組
  1. 須至少有一位成員為設籍於臺東縣之縣民。
  2. 演出人數須為2人以上(含2人)。

十二、競賽內容說明

組別 比賽辦法
創新樂舞組
  1. 演出內容:以原住民傳統文化、祭典、傳說、故事及歷史人物事蹟等元素為基礎,編創具有臺灣原住民風格之歌舞劇為表演呈現。
  2. 演出時間:演出不得超過12分鐘。
  3. 演出元素
    • (1) 吟唱
    • (2) 傳統樂器
    • (3) 舞蹈
    • (4) 富有劇情內容
  4. 其他:服裝、道具、樂器及相關表演所需用品自行準備。
部落樂舞組
  1. 演出內容:依循各族傳統文化以原始風貌呈現部落特色樂舞為目的,例如:布農族-八部合音、阿美族-malikuda等。
  2. 演出時間:演出不得超過8分鐘。
  3. 演出元素:
    •  (1) 吟唱
    •  (2) 傳統服飾
    •  (3) 傳統樂器
  4. 其他:服裝、樂器及相關表演所需用品自行準備。
樂團組
  1. 演出內容:以樂團形式(包含伴奏及演唱)改編、翻唱、自創包含母(族)語之歌曲(傳統歌謠、流行歌曲均可)。
  2. 演出時間:演出不得超過5分鐘。
  3. 其他:服裝、樂器及相關表演所需用品自行準備。

十三、評分標準

創新樂舞組

評分項目 配分 評分內容
服裝道具 10%
  1. 服飾所呈現之整體風格美感。
  2. 服飾及道具與表演主題之適當性及配合度。
舞蹈展現 20%
  1. 舞步、舞姿所呈現之民族精神、文化內涵。
  2. 團隊走位、肢體美感之整體配合度。
音樂展現 20%
  1. 音樂整體風格特色呈現、情感表達。
  2. 演奏及演唱之技巧性(音準、節拍等)。
舞碼編排 20%
  1. 整體劇情走向、設計之安排完整度。
  2. 題材主題與樂舞調性之配合度。
創意表現 30%
  1. 創意、結構編配、動作特色。
  2. 劇情創意設計,並考量與整體主題合適性。

部落樂舞組

評分項目 配分 評分內容
傳統服飾 10%
  1. 獨有傳統服飾之特色呈現與整齊度。
  2. 傳統服飾與表演主題之配合度。
樂曲表現 25%
  1. 吟唱傳統樂曲之情感表達。
  2. 吟唱傳統樂曲的順暢度、技巧性(音準、節拍等)。
舞步編排 25% 傳統的樂舞舞步及整體的編排。
傳統內涵表現 30% 傳統民族文化、傳統精髓之完整展現。
團隊精神 10% 團隊演出之和諧與整齊度。

樂團組

評分項目 配分 評分內容
歌詞內涵 10% 歌詞涵義及族語的使用率。
歌曲協調性 20% 演奏及演唱之技巧性(音準、節拍等)。
歌曲感染力 20% 歌曲整體風格特色呈現、情感表達、層次度。
舞台台風 20% 整體表現與舞台魅力。
服裝造型 20% 服裝內容與演出內容之配合度。
樂團創作曲 10% 樂團自創作品

十四、獎項

組別 說明
創新樂舞組 冠軍 新台幣十萬元整、冠軍獎座乙座
亞軍 新台幣六萬元整、亞軍獎座乙座
季軍 新台幣四萬元整、季軍獎座乙座
最佳人氣獎 新台幣一萬元整、人氣獎獎座乙座
部落樂舞組 優等三名 各得新台幣三萬元整、優等獎座乙座
最佳人氣獎 新台幣一萬元整、人氣獎獎座乙座
樂團組 冠軍 新台幣五萬元整、冠軍獎座乙座
亞軍 新台幣三萬元整、亞軍獎座乙座
季軍 新台幣二萬元整、季軍獎座乙座
最佳人氣獎 新台幣一萬元整、人氣獎獎座乙座
備註:

  1. 樂舞競賽優勝隊伍將受邀參與106年國慶日系列活動之正式演出,詳細內容待後續公告查見。
  2. 最佳人氣獎為人氣票選期間獲得當組別票數第一名者獲得,其票數未滿3000票者獲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及人氣獎獎座乙座,達3000票者可得全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及人氣獎獎座乙座。

十五、交通補助費

參賽隊伍之交通補助費標準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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