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兒童天地」108學年度學童作文暨書法比賽
一、目的:
透過作文及書法學藝競賽活動,提升學童藝文興趣與能力,以促進學校語文教育目標之達成。
二、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
兒童天地雜誌社
三、承辦單位:
臺中市東區進德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
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西區忠孝國民小學、北屯區松竹國民小學、北區中華國民小學、西屯區大仁國民小學
五、參賽方式:
(一)對象: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
(二)分組:
1.作文:分四、五、六年級三組,各校每組至多遴派1名學童參加比賽。
2.書法:分中、高年級二組,各校每組至多遴派1名學童參加比賽。
(三)報名:即日起至108年12月4日(星期三)截止,請先上網報名,網址連結如下: http://140.128.182.1/join.php/ ,紙本報名表
(如附件一)逐級核章後逕送、郵寄或置放交換信箱至東區進德國民小學輔導室。(臺中市東區進化路135號,TEL:04-22126834)。
(四)比賽時間:
1.報到:108年12月18日(星期三) 下午1時30分至1時50分。
2.比賽:108年12月18日(星期三)
書法:下午2時至下午3時(共60分鐘)
作文:下午2時至下午3時30分(共90分鐘)
(五)比賽地點:臺中市東區進德國民小學(如附件二)
臺中市東區進化路135號,TEL:04-22126834。
(六)題目:當場公佈。
(七)命題及評審:由承辦單位遴選適當人員擔任。
(八)獎勵:
1.各組錄取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第四名4位、第五
名5位、佳作6位。得獎學童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並頒發獎品。
2.前三名得獎作品將刊登於『兒童天地』。
3.所有得獎學童之指導老師由教育局發給獎狀,獲第1名者另行通知其服務單位予以敘嘉獎乙次。
六、辦理經費:
由兒童天地雜誌社業務經費支出。
七、比賽規則及注意事項:
(一)競賽員逾報到時間即不受理報到,並以棄權論。
(二)作文:比賽用紙為500字稿紙,題目當場公布,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文、語體文不加限制,應使用標準字體,並詳加標點符號;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參賽學童請自備墊板、筆、修正帶(液)等文具。
(三)書法:書寫內容均當場公布,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不得使用其它筆類如自來水筆等,字之大小為7.5公分見方,作品需落款(不可書寫校名),一律採用現場提供之比賽用紙。
(四)場內不得攜入任何參考資料或字典。
(五)請各校指派教師帶領學童參加,並詳閱參賽人員須知(如附件三)及注意交通安全。
(六)參賽學童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臨時要求更換名單。
(七)其餘比賽未盡事宜,則參閱全國語文競賽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