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109年度「插圖設計競賽」活動

得獎名單
衛生福利部「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109年度「插圖設計競賽」活動

 總獎金: 18000

最高獎金: 3000

報名時間: 2020-04-04 ~ 2020-04-30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主辦單位Email:mentalhealth104@gmail.com

一、 活動緣起

為提升全民心理健康、強化兒童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發展,使用視覺化的插圖設計吸引大眾閱讀,並宣導正確使用心理健康資訊與專業協助,促進大眾對於該平台之資訊運用與理解。

二、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承辦單位:成功大學腦心智健康與發展研究中心

三、報名方式及截止日

即日起至109年4月30日23:59截止,將下列三項資料寄至 mentalhealth104@gmail.com,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收。

1. 報名表(附件A)

2. 授權同意書(附件B)

3. 參賽之插圖設計圖檔

四、活動說明

(一)主題

1. 以「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上的任一則內容,包含心專欄、心課程、心理健康熱門主題…等的文章或影片,皆可做為本次插畫設計的目標主題。

2.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且不曾參與其他公開活動獲得獎項之作品。

(二)插圖規格與細項

1. 圖片大小不超過A4大小(29.7cm x21cm),以手繪或電腦繪圖後輸出皆可(解析度200dpi 以上),可以四格漫畫等方式呈現(最多四格)。

2. 插圖以電子檔繳交,規格為:jpg、png、jpeg…格式等,檔名為「插圖設計競賽_組別_ 作品名稱_姓名」,例如:「插圖設計競賽_國中小組_正向教養_王大明」。

3. 插圖若為手繪者,須自行轉為電腦檔,並符合繳件規格。

4. 參賽件數: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不限,但每件作品需填寫一份報名表與同意書。

5. 報名表請按實填寫清楚,作品主題之位置需以網址連結方式清楚標示,可供評審直接點選審閱。

6. 根據年齡進行分組,分為:國中小組、高中職組以及社會組(大專院校及一般民眾)共計三組。

五、 報名資格:

不限國籍、戶籍及年齡。

六、 評審機制

活動分為兩階段評分方式:

(一)專家委員審查60%:

評審委員將由「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之專家委員擔任、匿名審查,就下列項目及配分進行評審:

1. 主題掌握與關聯性30%

2. 圖像特色呈現30%

3. 作品完整性30%

4. 附註作品說明10%

(二)網路投票40%:

於109年5月4日至5月30日,公布在「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網站,進行網路票選活動。

每次投票,都可在每組當中選擇最喜歡的作品,至多三件。每個帳號每日可投1票。

七、 獎勵方式

1. 為確保得獎插圖品質,參賽插圖若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將從缺。

2. 主辦單位完成評選後會主動聯繫得獎者,若於公布得獎5個工作天內無法聯繫到得獎者,則視為棄權,得獎者不得有異,並由備取名單遞補。

3. 公告獎項日期為109年6月15日(週一)

4. 通過評審之前3名得獎者可獲得獎金及獎狀1紙,

國中小組、高中職組與社會組三組各取前三名,獎金如下:

名次 數目 獎金
第一名 1名 3000
第二名 1名 2000
第三名 1名 1000

八、 參賽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必須註明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否則視為無效。且所有報名行為應為參賽者自發性行為,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以免觸法。一經查證有偽造或冒名,主辦單位有權不經說明,逕行取消活動之一切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二)得獎者需同意其得獎插圖之版權永久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爾後得以自行運用,可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不另行通知原報名者。

(三)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圖片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參賽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活動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移除其上傳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獎狀、獎品,參賽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五)參賽插圖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品。

(六)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七)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及聯絡資料錯誤、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及作業,一概以棄權論。

(八)主辦單位在公佈獎項後5日內,執行單位若無法與得獎人取得聯繫時,即視同得獎者自動放棄,得獎者不得有異議,並由備取名單遞補。

(九)主辦單位保留一切修改、變更活動之權利。

九、 本辦法公布於

衛生福利部「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網站/心消息,網址: https://wellbeing.mohw.gov.tw/nor/main/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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