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第十六屆雲林文化藝術獎
109年第十六屆雲林文化藝術獎
收件時間:6 月 10 日 至 9 月 18 日。
文學獎、表演藝術獎及美術獎:首 獎:發給獎金80,000元,獎座及獎狀。
獎勵類別如下:(一) 文學獎、(二) 表演藝術獎、(三) 美術獎、(四) 貢獻獎。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並持有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以團體參賽者。
來這可以找到屬於自己點子&創意的出口~
109年第十六屆雲林文化藝術獎
收件時間:6 月 10 日 至 9 月 18 日。
文學獎、表演藝術獎及美術獎:首 獎:發給獎金80,000元,獎座及獎狀。
獎勵類別如下:(一) 文學獎、(二) 表演藝術獎、(三) 美術獎、(四) 貢獻獎。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並持有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以團體參賽者。
109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
符合以下資格之民眾得報名參加徵選:
(一) 本籍:凡身分證字號英文字母為P者。
(二) 設籍、就業或服役:(曾)設籍、就業或服役於本縣者。
(三) 就學:(曾)在本縣各級學校就學者。
(四) 父母其中之一為設籍或出生於本縣者。
本府得主動邀請學者專家,或由評審會主動進行,在無版權疑慮下(包括取得家屬授權),針對已故的雲林作家編纂其作品集。
108年度雲林縣臺灣閱讀節。大家一起來說故事比賽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08 年 11月 22 日(五)止,採網路線上報名(報名截止日後,將於 108 年11月 25 日前通知錄取名單)
辦理日期:108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六) 上午9:00-12:30。
參賽對象及組別:(限親子或親師參加,團隊成員最多5人)
108年雲林縣政府獎勵「雲林文史研究」論文徵選計畫
計畫目標: 為鼓勵國內研究生對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文化歷史、社會地理及人文發展等相關主題進行深入研究,以保存並建立本土文化,充實本縣文獻史料,特辦理本徵選計畫。
獎勵對象: 凡公私立大學院校碩士及博士班研究生,於完成論文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後,其論文符合獎勵目的者,得向本府提出申請。
「雲林文獻」第六十一輯徵稿 徵稿主題: 舉凡與雲林縣相關之人文、史地、社會、文化等理 論、史料田野調查、訪談等均歡迎投稿。內容分類為研究論文、雲林論壇、田野調查、書評。
審查: 投稿由雲林縣政府送請外審委員審查,決定刊用與否;無法刊出之稿件,恕不退件,故請自留稿底。
稿酬: 來稿一經採用刊出,按規定致贈稿酬每仟字580元整,並贈當期《雲林文獻》三冊。
108年第15屆「雲林文化藝術獎」徵選
致力於本縣藝文推廣宣揚、教育傳承、研究發展、創作表現或身體力行實踐本縣文化資產保存、修復、活化著有成就,足為表率者。捐助本縣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圖書資訊、文化資產、藝文推廣、觀光行銷等文化相關資源,厚植本縣藝文發展者。
「雲林文獻第五十九輯」徵稿
截 稿:本次截稿日為106年8月31日(以郵戳為憑)。
稿酬:
來稿一經採用刊出,按規定致贈稿酬每仟字580元整,並贈當期《雲林文獻》三冊。
本刊登載以中文稿為限,譯稿請附原文及翻譯授權書。
來稿請勿一稿兩投,以電腦橫式繕打,請附光碟片及列印稿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