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111年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11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計2個月,收件後以EMAIL通知)
入選作品經通知後,請提供著作財產權授權協議書1份(格式如附件1),並可獲得主辦單位提供之稿費每篇新臺幣900元整。
字數:700至75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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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11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計2個月,收件後以EMAIL通知)
入選作品經通知後,請提供著作財產權授權協議書1份(格式如附件1),並可獲得主辦單位提供之稿費每篇新臺幣900元整。
字數:700至75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110年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10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計2個月)。
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閱讀或成人閱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學生朗讀組」或「成人朗讀組」。
為利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參賽者查詢辭典和聆聽詞目發音
教育部。109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09 年 5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共計 2 個月)。
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朗讀或成人朗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適合學生朗讀」或「適合成人朗讀」。
為利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參賽者查詢辭典和聆聽詞目發音,朗讀文章之漢字主要以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之漢字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