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
113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3年9月25日至10月18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以直轄市、縣(市)為競賽單位,由直轄市、縣(市)自由推派競賽隊伍參賽,亦可辦理初/複賽以遴選參加全國決賽之隊伍
各競賽單位參加全國決賽時,各語言各組以1隊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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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3年9月25日至10月18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以直轄市、縣(市)為競賽單位,由直轄市、縣(市)自由推派競賽隊伍參賽,亦可辦理初/複賽以遴選參加全國決賽之隊伍
各競賽單位參加全國決賽時,各語言各組以1隊為限
112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報名時間:112年11月20日9時至112年12月25日17時
比賽類別:
閩南語系類(含馬祖語)
客家語系類
原住民語系類
東南亞語系類(含越南、印尼、泰國、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與柬埔寨等之非以英語演唱歌曲)
每類之各組別每校只得各報名1隊
112年全國語文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2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決賽辦理時間:
112年11月25日至26日(星期六、日)2天舉行
決賽地點:
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
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三路110號)
112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2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獲得特優隊伍發給獎座1座,每名競賽員發給獎狀
辦理時間: 112年11月25日舉行
競賽地點:高雄市立左營國民中學(競賽區)及高雄市立左營區新光國民小學(休息區)
112年度臺北市語文競賽
代表本市參加全國賽獲得名次者,除依大會規定獎勵外,本局另頒發優勝獎金,特優3,000元,優等1,000元,甲等500元
鼓勵臺北市各級學校師生及民眾精進語文核心素養,提高研究及學習語文興趣,期能蔚為風氣
選拔優秀選手代表本市參加全國語文競賽,為市爭光
112年度臺北市語文競賽.社會組
報名時間:
自112年6月26日(星期一)至112年7月14日(星期五)止
競賽項目:
(一)國語:演說、朗讀、作文、寫字、字音字形
(二)閩南語:演說、朗讀、字音字形
(三)客語:演說、朗讀、字音字形
(四)原住民族語:演說、朗讀(觀摩賽)
112年教育部「客語朗讀文章」徵稿活動
收件時間:
1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
獎勵辦法:
經評審通過入選者,每篇稿費新臺幣1500元
來稿需標注客語腔別,如:四縣腔、海陸腔、大埔腔、饒平腔、詔安腔、南四縣腔,並勾選至多2組之建議組別(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學生、教師、社會等組)
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
決賽暨頒獎典禮:
112年3月12日(星期日)舉行。
第一名1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整;第二名2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第三名3位,獎金新臺幣8,000元整。
各競賽員每學年每人以參加1項為限,不得跨語言或跨項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
競賽報名:
各競賽單位應於111年9月26日至10月21日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辦理時間:
(暫定)111年12月4日(星期日)舉行。
競賽地點:
新竹市光復高級中學及新竹市立三民國民中學(暫定,實際競賽地點視報名隊數安排)
111年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11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計2個月,收件後以EMAIL通知)
入選作品經通知後,請提供著作財產權授權協議書1份(格式如附件1),並可獲得主辦單位提供之稿費每篇新臺幣900元整。
字數:700至75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111年全國語文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1年9月26日至10月21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決賽辦理時間:
111年12月3日至5日(星期六、日、一)3天舉行。
決賽地點:
新竹市光復高級中學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53號)
新竹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新竹市中央路345號)
110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
應於110年7月31日前完成網路報名。
競賽辦理時間:110年11月14日舉行。
競賽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府城校區(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競賽對象:競賽時需為全國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
110年全國語文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0年10月中旬(時間另行通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初賽:學生組除原住民族語項目外,直轄市得以區為競賽單位;縣(市)得以鄉(鎮、市、區)為競賽單位辦理學生組初賽,但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得視情況辦理。
複賽:以直轄市、縣(市)為競賽單位。
新竹市109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初賽
報名日期及方式:自109年9月21日上午8:00起至109年10月6日下午17:00止,於新竹市學生藝文競賽網網頁使用全國網路報名系統報名。
比賽時間、地點:訂於本109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配合音樂比賽在文化局演藝廳、國際會議室等場地舉行。
109年「用媽媽的話.拉近愛的距離」影片徵集比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本109年9月10日(星期三)止。
實施對象:本市各國民小學學生。
比賽組別區分低、中、高年級,依閩南語、客家語、原民語及新住民語組別皆取特優1名、優等3名及佳作數名,各頒發獎狀與圖書禮券獎勵(特優禮券1000元,優等禮券500元,佳作禮券200元)
108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宗旨:為培養教師與學生學習鄉土歌謠及母語之興趣,加強各級學校師生對多元文化的認識,並推展鄉土歌謠教學,以落實母語音樂教育,特舉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線上報名時間:108年11月20日9時至108年12月25日17時,本會將於108年12月25日17時起關閉決賽報名系統。
108年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
自108年9月1日開始徵件至108年10月31日截止,廣邀閩南語、客家語的文學創作者,用本土語言的創作,帶領大家遨遊文學之美,活動總獎金高達162萬元!
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特舉辦閩、客語文學獎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
彰化縣108年度語文競賽 為鼓勵本縣各級學校及社會大眾加強語文教育,提升研習語文興趣,以期蔚為風氣,而收宏揚文化績效。 為選拔本縣參加 108 年全國語文競賽優秀競賽員,特訂定本計畫。 辦理方式:國語及閩南語採分區賽、決賽二階段實施。(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各項因報名人數較少,提前於 5 月直接進行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