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ged: 教育部教學卓越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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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臺北市初選

114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臺北市初選
初選資料繳交期限:114年2月10日(星期一)前
教育部核定獎勵:
金質獎:
每團隊獎座1座
每團隊成員獎狀1紙
每1團隊獎金新臺幣40萬元,並提供獎勵補助金新臺幣20萬元予參賽成員之服務學校或幼兒園從事辦學考察、推廣或研究發展補助金等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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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臺中市初選

114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臺中市初選
線上報名:於113年12月19日中午12時前截止
本市評獎勵:
第一名:第一名獎勵補助共15萬元,項目包括獎金5萬元、補助資本門4萬元購買教學設備、複選社群經費5萬元、方案發表差旅費1萬元
獎座1座,3人記功1次,2人嘉獎2次,其餘成員嘉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