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ged: 綜合媒材
114年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視覺藝術展覽徵選計畫.上半年
114年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視覺藝術展覽徵選計畫.上半年
申請於113年7月15日至8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
個展:作品圖檔張數為展出作品件數之1/2
聯展:聯展5人以下者,每人作品圖檔至少5張;6-10人者,每人至少3張
團體:請附參展者名單,以及每人作品圖檔1-2張
113年度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藝文中心展覽申請徵件
113年度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藝文中心展覽申請徵件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2年8月15日截止 (以郵戳為憑)
展覽類別:
國畫、書法、油畫、水彩畫、膠彩畫、版畫、雕塑、篆刻、美術設計、工藝、陶藝、攝影、文物、綜合媒材、或其他對於提升藝文水準、傳達創作思想之作品,均可提出申請
「藝術薪火相傳」第十四屆臺中市美術家接力展徵選
「藝術薪火相傳」第十四屆臺中市美術家接力展徵選
申請日期: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
入選或受邀展出之藝術家除展出作品外,主辦單位得將其作品編輯印製成冊出版、流通。
參展作品類別
油畫、水彩、膠彩、水墨、書法、篆刻、版畫、工藝、雕塑、攝影、綜合媒材、裝置藝術、其他類等
2023第二十七屆桃城美術展覽會徵件
2023第二十七屆桃城美術展覽會徵件
收件時間:
112年1月30日至3月2日止。
書畫類玉山獎、丁奇獎:獎勵獎金15萬、獎狀、美展專輯。
西畫類澄波獎、梅嶺獎:獎勵獎金15萬、獎狀、美展專輯。
獲丁奇獎、玉山獎、澄波獎、梅嶺獎,作品由本館永久典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歸本館所有。
「走出戶外,踏青趣!」第二十七屆癲癇朋友繪畫比賽
「走出戶外,踏青趣!」第二十七屆癲癇朋友繪畫比賽
收件日期:111年9∕17~10∕20。
特優獎:頒發獎金10000元,獎狀乙只。
第一名:頒發獎金3000元,獎狀乙只。
第二名:頒發獎金2000元,獎狀乙只。
第三名:頒發獎金1000元,獎狀乙只。
佳作:頒發獎金500元,獎狀乙只
112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策展)徵件及展覽補助
112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策展)徵件及展覽補助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1年08月31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展覽地點: 屏東美術館(或本府所轄規劃之場域)。
第一階段:由本府審閱資格符合以及送件資料完整度。
第二階段:由本府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擇期辦理書面審查。
2022「吳沙藝文季」攝影×繪畫×書法比賽
2022「吳沙藝文季」攝影×繪畫×書法比賽
收稿日期至111年9月15日。
繪畫類金牌獎:獨得獎金新台幣100000元整、獎座乙座及畫冊10本。
攝影類金牌獎:獨得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獎座乙座及畫冊10本。
青創水彩組金牌獎:獨得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獎座乙座及畫冊10本。
2022年臺灣現代八八藝術新銳聯展PART2
2022年臺灣現代八八藝術新銳聯展PART2
收件日期:即日起延長收件至2022/2/11(五)止。
參展記錄–每位參展者皆有證書乙份、展出紀錄,及正式特刊。
媒體專訪(市價值10,000元)每位參展者皆可免費製作〈面對文化—新銳篇〉虛擬實境影音深度專訪並永久置於《新網新聞網》中。
111年度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畢業展徵件
111年度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畢業展徵件
收件期間為110年9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以郵戳為憑)
凡藝術、設計、影像創作、建築景觀設計及資訊設計等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以上應屆畢業生、個人或團體皆可申請,申請展出之作品,應為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
2021第二屆全國大學生美術作品展徵稿
2021第二屆全國大學生美術作品展徵稿
作品照片截稿時間: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止。
展覽日期:2022年1月5號-1月17號。
展覽規模:本次展覽將展出作品500件(創作類400件:中國畫、油畫、水彩粉畫、版畫、綜合材料繪畫;基礎類100件:素描、速寫、手稿)
楊梅故事園區主題展覽「除疫年代.藝起祈福」徵件
楊梅故事園區主題展覽「除疫年代.藝起祈福」徵件
徵件主題:
「張芳杰校長的故事」、「楊梅風情」、「為疫情祈福」,三項至少符合其中一項。
徵件類別:
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綜合媒材等11類。
組件作品視為一件。
每人至多報名二件作品。
111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徵件補助暨策展計畫
111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徵件補助暨策展計畫
本次收件即日起延長至110年6月30日止( 以郵戳為憑 ),並開放線上申請投件。
展覽補助申請: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個人,或二人以上聯展)。
補助金額:約新台幣 1 萬元整(依年度預算核定為主)
111年新北市美術展覽申請
111年新北市美術展覽申請
受理申請收件時間:延長收件至6/15。
新北市藝文中心及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申請展出之作品須為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陶藝、工藝設計、攝影、綜合媒材等類別之創作;非屬純美術範疇者,如插花、樹石、盆景及各式收藏品展覽,不受理其申請。
110年新北市立圖書館藝文中心美術展覽徵件
110年新北市立圖書館藝文中心美術展覽徵件
本館受理申請之收件時間,每年為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止,審查結果於每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公告於本館網站,並以書面通知。
申請展出之作品須為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陶藝、工藝設計、攝影、綜合媒材等類別之藝術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