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ged: 雲林縣作家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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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

113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
收件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113年5月2日(星期四)下午五點止,請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總字數以6萬字為原則,但兒童文學類總字數以 3 萬字左右為原則、詩詞類行數及首數不拘,出版頁數以菊 16 開(約 22 公 分×15.8 公分)150 頁以上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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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

112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
收件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2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700時止,請以掛號郵寄。
凡經入選作品,每件由主辦單位贈送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已故的雲林作家獎勵金得由家屬具領)
參選資格:
本籍:凡身分證字號英文字母為P者。
(曾)設籍、就業或服役於本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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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

111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
收件自公告日起至5月16日止,請以掛號郵寄。
凡經入選作品,每冊由主辦單位贈送稿酬新臺幣1萬元整(已故的雲林作家獎勵金得由家屬具領),經出版後贈送作者100冊。以上得獎獎金需依所得稅法規定,於主辦單位給付時依規定代為扣取稅款,扣(免)繳憑單另逕寄得獎者。

110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 0

110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

110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
徵稿項目:文學創作、文學論述。
凡經入選作品,每冊由主辦單位贈送稿酬新臺幣一萬元整(已故的雲林作家獎勵金得由家屬具領),經出版後贈送作者100冊。以上得獎獎金需依所得稅法規定,於主辦單位給付時依規定代為扣取稅款,扣(免)繳憑單另逕寄得獎者。

雲林縣政府 0

109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

109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
符合以下資格之民眾得報名參加徵選:
(一) 本籍:凡身分證字號英文字母為P者。
(二) 設籍、就業或服役:(曾)設籍、就業或服役於本縣者。
(三) 就學:(曾)在本縣各級學校就學者。
(四) 父母其中之一為設籍或出生於本縣者。
本府得主動邀請學者專家,或由評審會主動進行,在無版權疑慮下(包括取得家屬授權),針對已故的雲林作家編纂其作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