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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網址:http://bhuntr.com/tw/competitions/8drdjad90b9dm5tpp3

110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一、目的: 為鼓勵學校師生文藝創作,期許實驗性與創新性之題材及技法,培養文藝創作風氣, 提升文化生活素養,特訂定本要點。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及中華文化總會。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 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四、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

1. 戲劇劇本:

(1) 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以原創為限,並以適合舞台演出為基準。

(2) 傳統戲劇劇本應注意句子之合轍押韻、角色身分及曲白分明,並於創作理念 中註明其題材來源出處或為自創。

(3) 應附場景及人物說明。

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about/conten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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