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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新北市學生美展

網址:http://www.culture.ntpc.gov.tw/xceventsnews/cont?xsmsid=0G295700334178642420&sid=0L049354543157530566

110年新北市學生美展

提倡美術教育及藝術文化的保存與延續,並落實藝術扎根、展現與開發本市學生藝術潛能。

徵件項目:書法類、水墨類、繪畫類、水彩類、版畫類。

實施辦法:

一、 參賽資格:

(一) 參賽者須設籍本市或就讀本市所轄境內之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之在學學生,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 參賽作品須為108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且不曾獲得任何國內外競賽型展覽優選獎(前三名)以上名次者,校內競賽除外。

(三) 每人每類限一件作品參賽,並不得冒名頂替。

(四) 限單幅作品。

(五) 參賽作品之類別須符合簡章規定,初選與決選必須為同一件作品,違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收件或予以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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