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新住民舞蹈比賽
網址:http://event.moc.gov.tw/sp.asp?xdurl=ccEvent2016/ccEvent_cp.asp&cuItem=2537330&ctNode=676&mp=1
主辦︰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協辦︰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協辦︰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指導︰教育部
簡介
參賽資格: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2,報名團隊僅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比賽辦法:
(一)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二) 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三) 請註明舞作名稱、舞作內容、編創者、演出者。
(四) 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A組:以3~5分鐘為限。
B組:以5~7分鐘為限。
(五) 初賽每區評選 A、B 組各 3~5 隊晉級全區決賽。
教育部長期關注新住民及其子女在臺生活相關發展,為深化新住民子女所兼具的發展優勢,運用其多元的語言學習環境、跨國文化的成長背景優勢,以適性揚才,協助「新住民」適應環境更能發展潛能,在國際競爭中脫穎而出。應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將新住民語文列為「語文」領域課程之一,以落實「成就每一個孩子」的願景、「尊重多元文化」之課程目標,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