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一年苗栗美展雙年展徵件(初審)
網址:http://event.moc.gov.tw/sp.asp?xdurl=ccEvent2016/ccEvent_cp.asp&cuItem=2562368&ctNode=676&mp=1
主辦︰苗栗縣政府
承辦︰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贊助︰財團法人東和鋼鐵文化基金會
活動網址
http://www.mlc.gov.tw/
簡介
參賽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創作者,作品以 109 年 1 月 1 日起之創作為原則,每人每類限 1 件,限報 2 類。
徵件類別:「東方媒材類」、「西方媒材類」、「攝影與新媒體藝術類」、「立體造型類」等4 類。
參賽類別及作品規格:分初審、複審兩階段。
初審檢送資料
東方媒材類(水墨、膠彩、書法、篆刻、漆畫、複合材料等平面作品 )
1.水墨、膠彩、書法等:繳交 8×10 吋照片 1 張及局部放大照片 1 張。
2.篆刻:繳交五方至十方黏貼於八開宣紙上。
3.書法、篆刻作品須附釋文。
西方媒材類 (油畫、水彩、壓克 力、 素 描、 版畫、複合材料等平面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