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藝文出版品補助
網址:http://event.moc.gov.tw/sp.asp?xdurl=ccEvent2016/ccEvent_cp.asp&cuItem=2559634&ctNode=676&mp=1
主辦︰花蓮縣文化局
簡介
一、補助類別:
(一)未曾出版或出版兩年內之文學、美術、音樂、攝影、報導、採集、翻譯、
調查研究、繪本及其他出版作品等,均可提出申請。
(二)前款出版品其以傳統語言創作,如以多種語言同時呈現,優先補助。
二、申請資格:
凡符合下列之一者,得申請補助:
(一) 設籍本縣者。
(二) 本縣立案滿一年以上之團體。
(三) 作品為書寫或表現本縣人物風誌等。
三、申請方式:
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資料(附件一至附件三)向本局提出申請,如為個人應檢附身分證影本,團體或法人組織應另附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聯絡窗口:03-8227121轉168莊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