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國民中小學節約能源創意七十二變- 小劇場創作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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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中小學生關注能源議題並實踐節能減碳,期望藉由小劇場創作競賽,培養學生節約能源意識,透過原創新穎的表演藝術形式,詮釋節約能源生活的概念,並展現「加強全民能源教育宣導」、「提升國民能源轉型認知」及「以節能減碳為核心生活」等推動作法。
壹、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三、執行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貳、參加對象及規定
一、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組隊參賽。
二、每隊參賽學生以10人為上限,指導教師以4人為上限。參賽隊伍表演成員於競賽期間須為在校學生,指導教師須為服務於報名隊伍學校之現任教師(含專任教師、兼任教師、實習教師、代課教師、代理教師或社團教師)。
三、若有特殊情況需變更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者,須於決審日前一個月,由學校正式行文通知執行單位,並取得書面同意後始可變更。
參、報名方式
一、參賽隊伍向所在學校繳交報名表(附件1)、演出計畫書(附件2)及原創作品宣告切結書(附件3),並由學校轉送所在縣市能源教育輔導學校(名單如附件4)。
二、由能源教育輔導學校製作參賽學校及作品名稱總表(附件5),於111年6月2日(四)前併同各參賽隊伍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106907臺北青田郵局第412號信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能源教育推廣小組完成報名。
肆、競賽內容
一、主題內容:請發揮巧思與創意,以「節約能源」為主軸,並將「能源意識」、「能源概念」、「能源轉型」、「能源發展」…等1至2項議題融入劇本創作。(請注意:「環保」、「資源回收」、「食農教育」、「省水」等並非本競賽之核心主題)。
二、表演形式:不拘,如默劇、短劇、走秀、模仿、相聲、歌舞劇等多元創意表現方式。
伍、評選方式
一、本競賽採3階段評選,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各階段評選。
(一)初審
1.由評審小組委員依據參賽隊伍之演出計畫書進行評分,擇優進入複審,並由執行單位公告結果。
2.初審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說明 比例
主題與創意 主題掌握及創作表現。 40%
表演 演出流暢度及默契表現。 40%
影片呈現 影音的穩定度及清晰度。 20%
(三)決審
1.參賽隊伍於111年11月12日(六)「111年度國民中小學創意七十二變-小劇場創作競賽暨頒獎活動」公開演出。
2.由評審小組委員依各參賽隊伍演出內容評分,並由執行單位將各參賽隊伍依得分排定序位,加總後決定名次。
3.決審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說明 比例
主題內涵/
主題概念呈現深度及完整性。
20%
演員表現/
團隊合作精神、演員肢體語言、表情、舞台台風及聲音表現。
30%
整體演出設計/
表演服裝、道具、舞台佈景、音樂及音效。
40%
整體流暢度/
表演流程流暢度及演出默契。
10%
陸、獎勵
本競賽獎項及名額如下:
一、第一名:1隊,得獎隊伍頒發參賽學生總獎金新臺幣(以下同)60,000元及指導教師總獎金40,000元,每位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獎狀各乙幀。
二、第二名:2隊,得獎隊伍各頒發參賽學生總獎金30,000元及指導教師總獎金20,000元,每位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獎狀各乙幀。
三、第三名:3隊,得獎隊伍各頒發參賽學生總獎金新臺幣18,000元及指導教師總獎金12,000元,每位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獎狀各乙幀。
四、佳 作:4隊,得獎隊伍各頒發參賽學生總獎金新臺幣6,000元及指導教師總獎金4,000元,每位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獎狀各乙幀。
五、凡進入複審之參賽隊伍由主辦單位發予入選獎狀乙幀,以資鼓勵。
競賽相關訊息及時程可於「能源教育資訊網」查詢(網址: https://energy.mt.ntnu.edu.tw ),以上時程如有修正,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