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
檢送本市110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暨「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選拔」得獎名單各1份,請查照轉知。
一、依據本市110年度選拔「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計畫暨「110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選拔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發展趨勢並符合本市推動社會教育方向所需,及積極推展終身學習活動,本局前函請各機關單位推薦旨揭獎項,並依教育部所列選拔標準,邀集各界及本局代表,經嚴謹審核,共選拔11組新北市110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含團體及個人)及3位「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
三、本市表揚時間及方式因疫情有所更動,詳細時程將另案通知。
111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 相關延伸閱讀:- 再次檢送「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推薦作業流程及推薦表件各1份,請踴躍申請推薦參加,請查照。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9日臺教社(三)字第1112402050號函續辦。
二、貴機關推薦參加本(111)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之案件,請擇優於111年6月20日前,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本局社會教育科王淑慧老師收(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電話:06-2991111分機6131),以利本局評審並擇優送件,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三、各推薦單位對受推薦者或團體參選之具體事蹟,應審慎查核,推薦內容需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
(一)具體事實及證明(包括歷年曾受表揚之事蹟)。
(二)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依時序詳列顯著事蹟。
(四)推薦單位之評語與印信。
(五)完整佐證資料。
四、推薦表及申請推薦繳交之證明文件等資料,不予退還。
五、檢附旨案實施要點、推薦作業流程圖及推薦表件各1份(如附件)。
六、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教育部網站 http://www.edu.tw/ 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佈告欄下載。
- 111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徵件起跑囉! 111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徵件起跑囉!歡迎各界踴躍申請推薦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的團體或個人參加遴選!
今(111)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設有團體獎、個人獎及終身奉獻獎等3種獎項,有意申請推薦者,可於6月30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主管機關或原設立許可機關;再由主管機關或原設立許可機關擇優於7月31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承辦單位「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20樓E室,sylvie@mgdesign.com.tw,電話(02)8101-0555分機202 郭小姐)。
本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推薦及相關表件」、「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推薦作業流程圖」及「徵件海報」請詳見附件。
「教育部會社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請至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另開新視窗),於右上角「整合查詢」輸入法規名稱查詢。
- 公告本市111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暨「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選拔得獎名單,請查照。一、依據本市111年度選拔「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計畫暨「111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選拔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發展趨勢並符合本市推動社會教育方向所需,及積極推展終身學習活動,本局前函請各機關單位推薦旨揭獎項,並依教育部所列選拔標準,邀集各界及本局代表,經嚴謹審核,共選拔21組新北市111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含團體及個人)及4位「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
- 檢送「新北市111年度選拔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計畫(含相關表件)」1份,請貴單位轉知所屬踴躍參加並協助辦理推薦事宜,請查照。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9日臺教社(三)字第1112402050號函暨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表揚本市對社會教育具有貢獻之團體及個人,鼓勵本市市民與團體踴躍參與社會公益服務,共同建構終身學習社會,特舉辦本評選活動,本年度表揚獎項包含終身奉獻獎、團體獎及個人獎。
三、推薦程序:
(一)本市所屬機關學校及本局所轄之社區大學,或於本市所屬學校及本局所轄之推展社會教育團體服務之個人,向本局申請推薦。
(二)設籍本市非屬本局主管之個人及團體,依所屬行政層級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向區公所或本府相關局處申請推薦,再行由區公所或本府相關局處核章後,將資料寄至承辦單位本市安坑國民小學。
(三)請貴單位參考旨揭計畫及附件表格辦理推薦事宜,推薦資料表及相關附件請以電子檔登打,並以A4紙張列印,另請將電子檔存至光碟1份(照片請附600萬畫素以上之JPG檔),併同推薦者資料一式5份,於111年6月24日(星期五)前送(寄)達承辦單位本市安坑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36號,終身學習資源中心收),電話:(02)22127008,郵寄後2天請再以電話確認,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四、本局將籌組評選小組選拔獲獎個人及團體,預定於111年7月29日前公告獲選名單,本市表揚典禮時間另行通知,並另將擇優推薦參加「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選拔。
五、檢附本案計畫、推薦表及同意書。
- 檢送本市110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暨「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選拔」得獎名單各1份,請查照轉知。一、依據本市110年度選拔「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計畫暨「110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選拔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發展趨勢並符合本市推動社會教育方向所需,及積極推展終身學習活動,本局前函請各機關單位推薦旨揭獎項,並依教育部所列選拔標準,邀集各界及本局代表,經嚴謹審核,共選拔11組新北市110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含團體及個人)及3位「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
三、本市表揚時間及方式因疫情有所更動,詳細時程將另案通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9日臺教社(三)字第1112402050號函續辦。
二、貴機關推薦參加本(111)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之案件,請擇優於111年6月20日前,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本局社會教育科王淑慧老師收(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電話:06-2991111分機6131),以利本局評審並擇優送件,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三、各推薦單位對受推薦者或團體參選之具體事蹟,應審慎查核,推薦內容需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
(一)具體事實及證明(包括歷年曾受表揚之事蹟)。
(二)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依時序詳列顯著事蹟。
(四)推薦單位之評語與印信。
(五)完整佐證資料。
四、推薦表及申請推薦繳交之證明文件等資料,不予退還。
五、檢附旨案實施要點、推薦作業流程圖及推薦表件各1份(如附件)。
六、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教育部網站 http://www.edu.tw/ 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佈告欄下載。
111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徵件起跑囉!歡迎各界踴躍申請推薦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的團體或個人參加遴選!
今(111)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設有團體獎、個人獎及終身奉獻獎等3種獎項,有意申請推薦者,可於6月30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主管機關或原設立許可機關;再由主管機關或原設立許可機關擇優於7月31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承辦單位「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20樓E室,sylvie@mgdesign.com.tw,電話(02)8101-0555分機202 郭小姐)。
本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推薦及相關表件」、「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推薦作業流程圖」及「徵件海報」請詳見附件。
「教育部會社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請至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另開新視窗),於右上角「整合查詢」輸入法規名稱查詢。
一、依據本市111年度選拔「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計畫暨「111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選拔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發展趨勢並符合本市推動社會教育方向所需,及積極推展終身學習活動,本局前函請各機關單位推薦旨揭獎項,並依教育部所列選拔標準,邀集各界及本局代表,經嚴謹審核,共選拔21組新北市111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含團體及個人)及4位「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9日臺教社(三)字第1112402050號函暨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表揚本市對社會教育具有貢獻之團體及個人,鼓勵本市市民與團體踴躍參與社會公益服務,共同建構終身學習社會,特舉辦本評選活動,本年度表揚獎項包含終身奉獻獎、團體獎及個人獎。
三、推薦程序:
(一)本市所屬機關學校及本局所轄之社區大學,或於本市所屬學校及本局所轄之推展社會教育團體服務之個人,向本局申請推薦。
(二)設籍本市非屬本局主管之個人及團體,依所屬行政層級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向區公所或本府相關局處申請推薦,再行由區公所或本府相關局處核章後,將資料寄至承辦單位本市安坑國民小學。
(三)請貴單位參考旨揭計畫及附件表格辦理推薦事宜,推薦資料表及相關附件請以電子檔登打,並以A4紙張列印,另請將電子檔存至光碟1份(照片請附600萬畫素以上之JPG檔),併同推薦者資料一式5份,於111年6月24日(星期五)前送(寄)達承辦單位本市安坑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36號,終身學習資源中心收),電話:(02)22127008,郵寄後2天請再以電話確認,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四、本局將籌組評選小組選拔獲獎個人及團體,預定於111年7月29日前公告獲選名單,本市表揚典禮時間另行通知,並另將擇優推薦參加「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選拔。
五、檢附本案計畫、推薦表及同意書。
一、依據本市110年度選拔「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計畫暨「110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選拔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發展趨勢並符合本市推動社會教育方向所需,及積極推展終身學習活動,本局前函請各機關單位推薦旨揭獎項,並依教育部所列選拔標準,邀集各界及本局代表,經嚴謹審核,共選拔11組新北市110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含團體及個人)及3位「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
三、本市表揚時間及方式因疫情有所更動,詳細時程將另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