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113年美術館展覽
網址:http://bhuntr.com/tw/competitions/o90a80uejowl3a7ddx
實施範圍及對象:凡從事書法、繪畫、雕塑、攝影、工藝、應用設計等美術創作展覽形態或相關推廣活動,並具備以下各款條件之一者:
(一)個人或團體藝術創作者。
(二)本縣立案之財團法人、學會、協會、學術團體、機關學校及其他非營利性之社會公益社團。
(三)政府單位舉辦之巡迴展。
(四)配合本縣(本局)年度計畫、施政工作所策畫之專案展覽活動。
三、申請:
(一)各項展覽應事先提出申請,申請表件資料應於每年七月二十一日前送達本局美術館,俟審查通過後安排於次年度展出。
(二)申請展覽應檢附下列資料:
1、填具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展覽申請表(附件一)乙份。
比賽網站 : https://www.hccc.gov.tw/zh-tw/News/Detail/13031
113年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展覽 相關延伸閱讀:
花蓮縣文化局113年美術館展覽實施範圍及對象:凡從事書法、繪畫、雕塑、攝影、工藝、應用設計等美術創作展覽形態或相關推廣活動,並具備以下各款條件之一者:
(一)個人或團體藝術創作者。
(二)本縣立案之財團法人、學會、協會、學術團體、機關學校及其他非營利性之社會公益社團。
(三)政府單位舉辦之巡迴展。
(四)配合本縣(本局)年度計畫、施政工作所策畫之專案展覽活動。
三、申請:
(一)各項展覽應事先提出申請,申請表件資料應於每年七月二十一日前送達本局美術館,俟審查通過後安排於次年度展出。
(二)申請展覽應檢附下列資料:
1、填具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展覽申請表(附件一)乙份。
比賽網站 : https://www.hccc.gov.tw/zh-tw/News/Detail/13031
花蓮縣文化局113年美術館展覽申請主辦︰花蓮縣文化局
簡介
為鼓勵藝術創作者並提供開放的展演空間,將多元藝術活力帶入花蓮,啟發民眾欣賞藝文的興趣,提升城市人文美感,文化局自113年起,提供美術館1樓展覽室三處空間作為申請展覽使用,每檔次展期預計1個月。依據「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受理申請展覽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各項展覽應事先提出申請,欲申請者表件資料請於112年7月21日前以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送達花蓮縣文化局視覺藝術科(花蓮市文復路6號),逾期不予受理。下載使用或親臨文化局石雕館一樓(視覺藝術科)索取申請表。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03-8227121轉204視覺藝術科陳先生。
![](https://i.imgur.com/ZscaDFc.png)
![](https://news.idea-show.com/wp-content/uploads/img/logo/文化部全國藝文活動資訊系統網.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