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113年美術館展覽
網址:http://bhuntr.com/tw/competitions/o90a80uejowl3a7ddx
實施範圍及對象:凡從事書法、繪畫、雕塑、攝影、工藝、應用設計等美術創作展覽形態或相關推廣活動,並具備以下各款條件之一者:
(一)個人或團體藝術創作者。
(二)本縣立案之財團法人、學會、協會、學術團體、機關學校及其他非營利性之社會公益社團。
(三)政府單位舉辦之巡迴展。
(四)配合本縣(本局)年度計畫、施政工作所策畫之專案展覽活動。
三、申請:
(一)各項展覽應事先提出申請,申請表件資料應於每年七月二十一日前送達本局美術館,俟審查通過後安排於次年度展出。
(二)申請展覽應檢附下列資料:
1、填具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展覽申請表(附件一)乙份。
比賽網站 : https://www.hccc.gov.tw/zh-tw/News/Detail/1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