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9月1日至11日收件,新增高中職組。
網址: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NewsVisualContent.aspx?id=24216
一、 實施目的:為落實文化扎根,推展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宏揚漢字文化,特辦理本活動。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加對象: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各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對書法藝術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 比賽組別:以109學年度(109年9月起算)就讀年級為準
(一)國小低(一、二)年級組
(二)國小三年級組
(三)國小四年級組
(四)國小五年級組
(五)國小六年級組
(六)國中組
(七)高中職組
五、 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依組別每人以一件為限。
1. 收件日期:109年9月1日至9月11日止(寄件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收件地點: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封面請另註明「參加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3. 書寫內容:以典雅詩詞或聖賢格言為主。
4. 作品規格:自備28格(或空白)四開宣紙(約35×70公分)。
5. 參賽規範
直式書寫典雅詩詞或聖賢格言,字體不拘,可落款署名,不需裱褙,作品背面右下角貼送件表(請對齊宣紙右下角黏實)。
6. 各組擇優錄取45名參加決賽(參賽件數逾200件以上之組別得視作品水準酌增錄取名額),錄取名單除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並另郵寄書面通知。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