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
109年度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網址:http://bhuntr.com/tw/competitions/tgw133ti00qxlpab58
一、 實施目的:
為落實文化扎根,推展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宏揚漢字文化,特辦理本活動。
二、 辦理單位:
( 一 )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 二 )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加對象:
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各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對書法藝術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 比賽組別:
以109學年度( 109年9月起算 )就讀年級為準
( 一 )國小低( 一、二 )年級組
( 二 )國小三年級組
( 三 )國小四年級組
( 四 )國小五年級組
( 五 )國小六年級組
( 六 )國中組
( 七 )高中職組
https://tinyurl.com/y2skyaul
109年度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相關延伸閱讀:
109年度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9月1日至11日收件,新增高中職組。一、 實施目的:為落實文化扎根,推展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宏揚漢字文化,特辦理本活動。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加對象: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各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對書法藝術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 比賽組別:以109學年度(109年9月起算)就讀年級為準
(一)國小低(一、二)年級組
(二)國小三年級組
(三)國小四年級組
(四)國小五年級組
(五)國小六年級組
(六)國中組
(七)高中職組
五、 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依組別每人以一件為限。
1. 收件日期:109年9月1日至9月11日止(寄件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收件地點: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封面請另註明「參加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3. 書寫內容:以典雅詩詞或聖賢格言為主。
4. 作品規格:自備28格(或空白)四開宣紙(約35×70公分)。
5. 參賽規範
直式書寫典雅詩詞或聖賢格言,字體不拘,可落款署名,不需裱褙,作品背面右下角貼送件表(請對齊宣紙右下角黏實)。
6. 各組擇優錄取45名參加決賽(參賽件數逾200件以上之組別得視作品水準酌增錄取名額),錄取名單除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並另郵寄書面通知。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09年度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一、 實施目的:
為落實文化扎根,推展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宏揚漢字文化,特辦理本活動。
二、 辦理單位:
( 一 )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 二 )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加對象:
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各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對書法藝術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 比賽組別:
以109學年度( 109年9月起算 )就讀年級為準
( 一 )國小低( 一、二 )年級組
( 二 )國小三年級組
( 三 )國小四年級組
( 四 )國小五年級組
( 五 )國小六年級組
( 六 )國中組
( 七 )高中職組
https://tinyurl.com/y2skyaul
109年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初審入圍名單公告109年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決賽公告
一、決賽時間表與注意事項
請於109年10月18日(星期日)依照參加組別排定的時間,
攜帶決賽通知單與書寫用具(毛筆、墨汁、硯台、無格線墊布等)
準時到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臺中市英才路600號 TEL:23727311)地下樓研習教室前報到,參加現場書寫決賽。
(一)決賽時間場次表:如附件
(二)比賽現場注意事項
1.決賽現場將發題目三首,參賽者可從當中任選一首書寫,並落款簽名,落款的形式沒有限制,亦可加蓋印章。
2.比賽時不得參考字帖、書法字典、老師的落款範本等任何相關資料,不可以使用印有細格線的墊布或墊紙。
3.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發送,每人一張,每人最多以領二張為限。
4.當日入座請檢查比賽紙的號碼是否與名牌、座位牌相符。
5.比賽結束時,請儘速收拾用具離開會場,不可逗留會場。
6.參賽者於開始比賽後20分鐘方得提早交作品離開。
7.本比賽不得冒名頂替參賽,如經主辦單位發現有前述情形,將撤回得獎資格,並且停權參賽一年。
8.攜帶手機入場者,務必關機或使用靜音模式,書寫時不得拿出使用。
一、 實施目的:為落實文化扎根,推展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宏揚漢字文化,特辦理本活動。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加對象: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各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對書法藝術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 比賽組別:以109學年度(109年9月起算)就讀年級為準
(一)國小低(一、二)年級組
(二)國小三年級組
(三)國小四年級組
(四)國小五年級組
(五)國小六年級組
(六)國中組
(七)高中職組
五、 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依組別每人以一件為限。
1. 收件日期:109年9月1日至9月11日止(寄件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收件地點: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封面請另註明「參加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3. 書寫內容:以典雅詩詞或聖賢格言為主。
4. 作品規格:自備28格(或空白)四開宣紙(約35×70公分)。
5. 參賽規範
直式書寫典雅詩詞或聖賢格言,字體不拘,可落款署名,不需裱褙,作品背面右下角貼送件表(請對齊宣紙右下角黏實)。
6. 各組擇優錄取45名參加決賽(參賽件數逾200件以上之組別得視作品水準酌增錄取名額),錄取名單除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並另郵寄書面通知。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一、 實施目的:
為落實文化扎根,推展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宏揚漢字文化,特辦理本活動。
二、 辦理單位:
( 一 )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 二 )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加對象:
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各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對書法藝術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 比賽組別:
以109學年度( 109年9月起算 )就讀年級為準
( 一 )國小低( 一、二 )年級組
( 二 )國小三年級組
( 三 )國小四年級組
( 四 )國小五年級組
( 五 )國小六年級組
( 六 )國中組
( 七 )高中職組
https://tinyurl.com/y2skyaul
109年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決賽公告
一、決賽時間表與注意事項
請於109年10月18日(星期日)依照參加組別排定的時間,
攜帶決賽通知單與書寫用具(毛筆、墨汁、硯台、無格線墊布等)
準時到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臺中市英才路600號 TEL:23727311)地下樓研習教室前報到,參加現場書寫決賽。
(一)決賽時間場次表:如附件
(二)比賽現場注意事項
1.決賽現場將發題目三首,參賽者可從當中任選一首書寫,並落款簽名,落款的形式沒有限制,亦可加蓋印章。
2.比賽時不得參考字帖、書法字典、老師的落款範本等任何相關資料,不可以使用印有細格線的墊布或墊紙。
3.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發送,每人一張,每人最多以領二張為限。
4.當日入座請檢查比賽紙的號碼是否與名牌、座位牌相符。
5.比賽結束時,請儘速收拾用具離開會場,不可逗留會場。
6.參賽者於開始比賽後20分鐘方得提早交作品離開。
7.本比賽不得冒名頂替參賽,如經主辦單位發現有前述情形,將撤回得獎資格,並且停權參賽一年。
8.攜帶手機入場者,務必關機或使用靜音模式,書寫時不得拿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