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光掠影」尋找農田水利史-老照片故事募集

「浮光掠影」尋找農田水利史-老照片故事募集

 總獎金: 100000

最高獎金: 29900

報名時間: 2023-10-05 ~ 2023-11-30

主辦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主辦單位電話: 02-2795-5882分機34(徐小姐)

主辦單位Email:serviceiagov@gmail.com

飲水思源 細說古今

過往的影像被紀錄成老照片,照片中的故事便成為歷史傳承的世代連結,珍貴而無可取代; 臺灣的農田水利灌溉事業已有約300餘年歷史, 從最早簡易的導引河水,歷經各個時期的演進,時至今日已有多項建設工程立足於全臺各地, 即便周邊景觀已物換星移,仍可想像前人在此推動農業經濟建設的情景。

為此特別舉辦老照片故事徵集活動, 邀請民眾提供距今10年前-民國102年以前(含)所留下的農田水利人文風情, 或是農水建設景觀老照片,並講述照片中的歷史故事, 共同尋回百年的記憶,展現臺灣農田水利史的悠久深度。

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 112年11月30日

決選公告:

112年12月31日

活動對象

  1. 設籍本國之國民,不限年齡、地區之全臺民眾。
  2. 參加者未滿18歲者,需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寫「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3. 參加者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加,不分組評選。
  4. 如為團體,應載明報名者姓名、聯繫方式與相關單位名稱。

徵件主題

民國102年以前(含)的臺灣農田水利建設、人文或風景照片,或其他與農水建設相關且具有文史意義之老照片。

徵件辦法

請至本活動Google表單下載「 使用著作授權同意書」並填寫線上報名表,將稿件及著作權同意書上傳至Google表單經審核確認照片影像內容符合活動主題及照片格式規範,即可獲得評選資格!

投稿前應具備以下文件資訊:

1. 農水建設老照片

本活動僅接收「數位檔案」,不接受實體照片,建議可將老照片掃描或翻拍成數位照片檔案,於投稿時上傳檔案即可,照片格式敬請參考本單元下方之「徵件規範」詳細說明。

2. 照片故事文字

請提供照片相關的「時、地、人、事、物」等故事內容 50~200字,於投稿時填寫於正確欄位。(主辦單位擁有文字修潤編輯之權利)

3. 使用著作授權同意書

請於此處點選「 使用著作授權同意書」下載同意書檔案,填寫相關資訊後掃描,於投稿時一併上傳掃描檔案即可。

評選機制

  1. 由主辦單位邀聘攝影專業人士及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從有效參賽作品中遴選出分級獎項作品。
  2. 評選委員如認為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予以從缺。
  3. 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4. 本活動受邀之評審委員不得參與徵件。

主題內容 (40%)

照片與徵件主題之符合程度及歷史意義評分

照片故事性 (40%)

照片的說明文字之故事性與特殊性評分(50字以上,200字以內)。

照片品質 (20%)

照片完整度、品質清晰度優劣評分。

活動規範

徵件規範

  1. 參加者請於徵件期限內交付相關報名資料給承辦單位。
  2. 本活動僅接收「數位照片檔案」,不接受實體照片,建議可將老照片掃描或翻拍成數位照片檔案。
  3. 投稿照片彩色黑白不拘,照片直幅橫幅不限,照片電子檔每張至少1 MB以上,不超過10MB為限,作品原始檔案尺寸需為至少300dpi以上之電子檔(PDF、JPG、PNG、TIF、RAW)。
  4. 每位參加者不限投稿報名次數,單一地點可多次上傳稿件。
  5. 參加作品(包含照片及文字敘述)需授權予本署使用、授權、出版等所有權利,並且須與本署簽訂「 使用著作授權同意書」,同意該項權利歸屬本署,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6. 未滿18歲之參加者需另由需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寫「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以表同意參與活動。
  7. 投稿照片應符合本徵件主題及規範,且稿件「未曾公開發表」或「未曾在其他活動獲獎」,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參賽。(公開發表者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投稿過至線上販售之圖庫或參加其他活動公開發表者,但發表於社群媒體、個人部落格、網路論壇者則不在此限。)
  8. 參加者不得同一張照片反覆報名,若有發現,該張照片將不列入評審。
  9. 提供之老照片不可做任何影像合成或後製、格放、疊片、加色、裝裱等處理。
  10. 投稿稿件必須為參加者本人獨立創作之合法攝影作品,作品不得冒借、抄襲、重製、冒名、翻拍拷貝、仿冒、偽造之行為,且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如涉違反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責任須由 報名表簽署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予遞補,如主辦單位因作品延伸相關爭議、賠償或法律責任,須賠償主辦單位一切損失。
  11. 凡參與本活動的參加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規範之各項規定,違反本規定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且主辦單位保留將稿件下架之權利,得獎稿件如經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項;其涉著作權或其他侵權、違法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得獎規範

  1. 本活動得獎名單公告訂於:112年12月31日前,公布於本網站、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網站及社群粉絲團,統一採用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辦理領獎作業程序,若得獎者未於規定時間內回覆信函,視同得獎者自動放棄權利。
  2.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付超過NT$1,000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如果得獎人不願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3. 參加者應尊重評審觀點,對於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比賽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4.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 活動獎項如缺貨或停產,將提供等值之獎項兌換,主辦單位保有獎項調整/變更異動之權利。
  6. 所有得獎作品之數位檔案版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無償權讓與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包括: 公開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文宣品與衍生品發行,均不另計酬;且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個人資料蒐集申明

  1. 機關名稱: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2. 蒐集目的:得獎通知、獎項寄送及聯繫活動中獎者等事宜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電子郵件、電話及其他於參加活動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參加『浮光掠影·尋找農田水利史 老照片故事徵集活動』活動期間,得獎者將予以妥善保存,未得獎者至2024年1月15日前統一銷毀。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臺灣 (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地區)。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本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本活動網站公開之資料,公眾將可透過網際網路瀏覽參與活動所公開之資料或得獎資訊。
  7. 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台端得向本署承辦該項業務單位提出申請,查詢、請求閱覽或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8.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對其權益之影響。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細則及獎項說明之內容辦理。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相關單位承辦人員:徐小姐 | 02-2795-5882分機34 | joyce@ec-media.com.tw

活動獎項

iPhone 15 (128G) iPhone 15 (128G) 1名
獎金 15000元 獎金 15000元 2名
獎金 10000元 獎金 10000元 3名
獎金 1000元 獎金 1000元 10名

老照片故事投稿

  1. 請先行下載並填寫「 使用著作授權同意書」,如參加者為未滿18歲之青少年,請連同「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一併下載填寫。
  2. 填寫同意書後請掃描或拍照文件,並於填寫報名資料時一併上傳檔案。
  3. 本報名資料僅供本署作為活動報名聯繫之用途,不會對外公布任何個人資料,敬請安心填寫!
  4. 以下填寫之個人資料如有不實與冒用,主辦單位保有法律追訴權與取消參賽與獲獎資格,以維護本活動之公平與公正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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