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岩清風」廉潔文化美術作品展覽徵稿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廉潔文化建設的重要論述,落實中央辦公廳《關於加強廉潔文化建設的意見》部署,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涵養求真務實、團結奮鬥的時代新風。中
國美術家協會、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社、 重慶市紀委監委、 重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四川美術學院將於2024年5月共同舉辦“紅岩清風”廉潔文化美術作品展覽,用藝術創作增強廉潔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響力,增強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的思想自覺,推動全社會形成正氣充盈、向上向善的良好風尚。
現將本次展覽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
中國美術家協會、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社、 重慶市紀委監委、 重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四川美術學院
承辦單位:
中國文聯美術藝術中心、重慶市美術家協會、四川美術學院廉潔文化藝術研究院、重慶市九龍坡區紀委監委
二、展覽組委會
名譽主任:
范迪安
主 任:
馬鋒輝、闞吉林、陳若愚、龐茂琨、林白芹
副主任:
王 平、唐 勇、唐青陽、袁華權
委 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菲菲、左 益、安 明、李 偉、楊 萍、張學英、賈安東、徐建明、黃 雲、黃 勤、章 雲、董竟成、魏 東
辦公室主任:
安 明、魏 東
展覽編輯:
逄 羽
三、評選委員會、監評委員會
展覽由中國美術家協會在評委庫中抽選專家若干名組成評選委員會,負責展覽作品的初評和復評。同時由監評委員會對評選過程進行監督。
四、展覽日期:
2024年5月
五、展覽地點:
重慶當代美術館
六、展覽規模:
本次展覽展出作品約270件(以實際評選結果為準)。
七、徵集辦法
本次展覽作品以在全國範圍內公開徵集和由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美術家協會、相關藝委會推薦中國美協會員優秀作品送評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徵稿。
八、參展要求
(一)作品內容:
投稿作品的藝術形式為中國畫、油畫、版畫、水彩/粉畫、雕塑、綜合畫種(連環畫、插畫、海報)。
1.作品要有藝術高度,應具有學術性和探索精神,能夠彰顯對藝術語言高品質、高純度的追求;
2.作品要有思想深度、情感溫度,堅持與時代同步伐;
3.內容要求弘揚主旋律,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廉潔文化,注重對廉潔價值觀的文化認同,突出營造崇德尚廉、崇廉拒腐的良好社會風尚的作用,注重藝術創新和中華文化價值相融合,中華美學精神和當代審美追求相結合,富有時代精神、文化內涵和藝術價值。
(二)作品尺寸:
中國畫作品(裝裱後)、油畫作品(裝框後)尺寸不超過240cm(高)×200cm(寬)。
版畫、水彩/粉畫作品(裝裱後)尺寸不得超過180cm(高)×120cm(寬)。
雕塑作品最大邊尺寸在200cm以內,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綜合畫種作品(裝框後)尺寸不超過240cm(高)×200cm(寬)×10(厚),此尺寸內不限材料與技法,插畫、海報作品、紙本手繪、數位作品列印件均可,手繪作品優先評選,數位作品擇優選取(註:如作品為多幅,需標明序號並附順序圖)。
(三)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應為作者原創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權、境內外專有出版權、肖像權、專利權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利的內容。嚴禁使用高仿、代筆、抄襲他人、複製自己的作品參展。否則造成任何法律糾紛或責任,作者自負,並在中國美協網站進行公告,取消其參展資格。中國美協現已啟動評選識別排重系統,與歷次展覽參展作品進行排查,凡重複的作品一律取消參展資格。
九、評選
(一)初評:
自行投稿、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美術家協會及相關藝委會推薦送評均需提供10吋作品照片1張,一人僅限投稿1張(含合作),多投者(重複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請註明:姓名(以身份證為準,要求身份資訊真實、精準有效)、作品名(與畫面相同)、尺寸(高×寬cm)、詳細聯絡地址、郵編、聯絡電話、展覽名稱,並貼上身份證影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時間: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止。照片收件地址:重慶市九龍坡黃桷坪正街90號重慶半島美術藝術中心,郵編:400053,收件人:李松潤,電話:17784269535,信封註明:“紅岩清風”廉潔文化美術作品展覽。
展覽評選委員會對徵集投稿作品與推薦送評作品進行分類評選。作品初評結果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佈。
(二)復評:
初評入圍作者按要求郵寄原作參加復評(收件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須妥善包裝並上保險,通過正規物流公司郵寄,防止郵寄中破損遺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請註明:姓名(以身份證為準,要求身份資訊真實,精準有效)、作品名(與畫面相同)、尺寸(高×寬cm)、詳細聯絡地址、郵編、聯絡電話、展覽名稱,並貼上身份證影印件。初評未入圍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復評落選作品退件。
作品復評結果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佈。
十、相關事項
(一)主辦單位向參展作者頒發入選證書,每位參展作者獲贈畫冊一本。
(二)展覽作品徵集收藏遵循自願原則。作品收藏費由收藏單位與擬收藏作品的作者協商確定。收藏單位向作者頒發收藏證書。
(三)參展作品由主辦單位編輯出版展覽畫冊或圖錄。
(四)參展作品在展覽結束後退還作者(已確認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覽有關申報加入中國美術家協會的資格條件的資訊,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發佈。
十一、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影、出版和宣傳權。
十二、
凡投稿作者均視為確認並遵守本徵稿通知的各項規定和《中國美術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實施細則》。詳細資訊可登錄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 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國美術家協會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