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屆屆郎靜山紀念攝影獎

二十四屆屆郎靜山紀念攝影獎

 總獎金: 9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12-07

主辦單位: 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38-526-416(常瑄云女士)、02-2988-6233(王萬坤先生)

一、 宗 旨:

為紀念本會創始人郎靜山大師對攝影藝術之貢獻,特舉辦『郎靜山紀念攝影獎』。

二、 主辦單位:

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

三、 協辦單位:

台灣攝影學會、台北攝影學會、新北市攝影學會、台中市攝影學會、高雄市攝影學會、桃園市攝影藝術協會、桃園攝友聯誼會

四、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五、題 材:

不限,彩色或黑白照片均可。

六、 規格及張數:

參賽者須提出長邊12吋短邊不限,整套系列作品十二張,照片後面需標明編號順序,不得裝裱,不接受空拍機作品,如規格及張數不符者不予評審。

七、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13年12月07日截止(以作品收到日期為準)。

八、 收件地點:

24162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三段15巷35號1樓「郎靜山紀念攝影獎委員會」主任委員常瑄云女士收。

  • 連絡電話:主任委員 常瑄云女士 0938-526416
  • 會所電話:秘書長 王萬坤先生 02-29886233 0910-074833

九、 評 審:

聘請知名攝影家組成評審委員會,於113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九時三十分起,於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北街77號先嗇宮對面2樓教室公開評審,屆時歡迎蒞臨參觀。(評審結果後一週內通知參賽者,獲獎者並於各媒體發表)。

十、 獎 勵:

錄取『郎靜山紀念攝影獎』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 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 每人限得一獎並頒發證書一張、精美獎座乙座,於次年會員大 會中隆重頒獎。

十一、 附 註:

(一) 參加者請詳填參加表(可影印)並將作品一併寄送。(每幅作品背 面須填寫作品排列順序編號)

(二) 得獎作品不退件(得獎人須交得獎全部作品數位檔長邊3600和作品創作文字word檔,以利各媒體發表之用)。未得獎之作品,作者須附足退件掛號郵資,於評審後一個月內掛號郵寄退還。或一個

月內親自至本會領取,如逾期或未附郵資者,本會不負退件責任。

(三) 對於得獎作品,本會及指導單位有權以任何方式發表,不另給酬,得獎人不得有異議。

(四) 參賽作品本會將盡量妥善保管,如有意外或郵遞耗損,本會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五) 參賽者不得借用或冒用他人作品,一經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得追回證書及獎座,並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六)如需索取簡章及報名表者,請附回郵及信封,寄至24162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三段15巷35號1樓「郎靜山紀念攝影獎委員會」收,或至本會facebook社團下載簡章及報名表。

(七)凡參加本攝影獎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並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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