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鐵道藝術村2019駐村徵選
壹、計畫主旨
一、本計畫在於實踐文化部「鐵道藝術網絡跨域計畫」,落實藝術文化在地實現。
二、成為藝術家創作及交流的藝術平台,創造激發源源不絕的創作動力,累積文化藝術厚實內涵。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二、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叁、申請資格
不限國籍,凡從事各項相關藝術工作之個人或機關團體皆可自行報名。
肆、申請方式
一、受理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1月18日止。
二、受理方式:郵寄(郵寄請以掛號郵件寄送,以郵戳為憑,,封面請註明徵選鐵道駐村)。
三、受理單位及地址:『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展覽藝術科』600嘉義市忠孝路275號。
四、詢問專線:05-2711317或05-2788225*710。
伍、申請資料
一、團體或個人簡歷、專業領域簡述:表格1(團體或個人簡介、創作自述、創作理念)。
二、駐村計劃書:表格2、3(請附上為期十個月之駐村計畫)。
三、專業領域簡述方面,每位申請者至少提供10件作品,依類型提供作品圖檔如下:
(一)、平面類作品:每件提供1張全貌圖,局部圖2張。
(二)、立體類作品:每件提供不同角度作品全貌圖3張、局部圖2張。
(三)、影像類作品:每件提供三分鐘以內影片。
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直式橫打一式8份,並附上電子檔,資料不齊全則不受理報名。
陸、甄選方式:
採「公開甄選」的方式
主辦單位將聘請3~5位評選委員組成評審委員會處理甄選事宜,進行初審與複審二階段的遴選工作。
一、初審:書面審查申請文件,評選第一階段入選者。
二、複審:依初審結果進行複審,複審項目包括:面談、駐村計劃、創作理念。
柒、進駐期間及地點
一、時間:2019年3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共十個月)
二、地點:嘉義鐵道藝術村一號及三號倉庫藝術創作工作室。(嘉義市北興街37-10號)
捌、甄選結果
一、預定公告暨通知入選名單時間暫定為2019年2月中旬。
二、入選之個人或團隊應於接獲通知7日內至主辦單位簽署駐村契約書,逾期或未到者視同棄權,其資格由其它備取團隊或個人遞補之。
玖、權利與義務
一、於駐村期間創作發表作品之所有權歸駐村藝術家(團隊)擁有,惟主辦單位亦享有該作品之展覽、發表與出版權。(圖像使用權)
二、主辦單位所舉辦之社區教育推廣相關計劃、公開活動、各項訪視及會議,若需參與,駐村藝術家(團隊)應配合參與。
三、進駐期間之水電費必須自付。
四、駐村期間,需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主題展、教育推廣活動以及工作室開放參觀。
五、駐村期滿,駐村藝術家(團隊)離村前必須清理並復原空間。
六、駐村藝術家駐村計畫及配合相關計畫完成率達100﹪者,得以申請繼續駐村。
七、主辦單位得依據實際駐村情形辦理考核,做為下屆是否繼續留村之依據。
拾、備註
主辦單位保有修正各項條文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