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9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一、 目的:
為符合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並擴大參與對象,特辦理「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計畫。
二、 主辦單位:
教育部。
三、 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四、 收件及錄取公告時間:
(一)收件時間:109 年 5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共計 2 個月)。
(二)錄取公告時間:109 年 10 月 1 日前(公告於活動網頁 http://blgbun.sce.ntnu.edu.tw/composition/ )。
五、 徵選規定:
(一) 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朗讀或成人朗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適合學生朗讀」或「適合成人朗讀」。
(二) 為利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參賽者查詢辭典和聆聽詞目發音,朗讀文章之漢字主要以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之漢字為準。
(三) 以下情形得以「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書寫:
1. 擬聲、擬態詞。
2. 外來詞(請參考「附件 1:外來詞拼寫原則」)。
3. 無方音差且漢字尚未普及之虛詞 1。
4.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未收錄且漢字尚未有共識之語詞。
(四)字數:700 至 750 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五)參選作品請繳交 word 檔及 pdf 檔格式各 1 份。
(六)文章請提供作者欲刊登之署名(本名或筆名)之臺羅拼音。(七)檢附聯絡資訊(含姓名、電話、郵寄地址、電子郵件信箱)。
六、 徵選限制:
(一)
(二) 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翻譯、臨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
(三) 違反規定者,經查證屬實,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撤銷參選資格,1 如:「乎」或「honnh」皆可。
曾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或曾經獲得其他單位發給獎項之作品不得參選。
已發之稿費,應予繳回。
七、 收件方式:
採電子郵件傳送至活動專屬信箱: blg.sce@deps.ntnu.edu.tw
八、 評審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 聘請委員評審。
(二) 作品評審期間,不受理有關評審之查詢。
(三) 若違反徵選規定與限制,將不予受理。
(四)入選作品經通知後,請提供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 1 份(格式如附件2),如未簽署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者,入選作品不予採用。
(五)入選結果將公告於活動網站中,並獲稿費每篇新臺幣 900 元整。
(六) 本部具修改權,若不同意修改者,請勿投稿。
(七) 入選作品將優先作為以後年度(非徵稿當年度)之全國語文競賽閩
南語朗讀比賽文章;惟配合年度競賽文章之需求或其他考量,徵稿之入選作品仍有可能不用於競賽文章。
九、 聯絡方式:
(一)電話: 0800-699-566 或 02-77493664 ;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二) 電郵: blg.sce@deps.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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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年全國語文競賽112年全國語文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2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決賽辦理時間: 112年11月25日至26日(星期六、日)2天舉行 決賽地點: 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 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三路110號)
- 112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112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2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獲得特優隊伍發給獎座1座,每名競賽員發給獎狀 辦理時間: 112年11月25日舉行 競賽地點:高雄市立左營國民中學(競賽區)及高雄市立左營區新光國民小學(休息區)
- 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 競賽報名: 各競賽單位應於111年9月26日至10月21日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辦理時間: (暫定)111年12月4日(星期日)舉行。 競賽地點: 新竹市光復高級中學及新竹市立三民國民中學(暫定,實際競賽地點視報名隊數安排)
- 111年全國語文競賽111年全國語文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1年9月26日至10月21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決賽辦理時間: 111年12月3日至5日(星期六、日、一)3天舉行。 決賽地點: 新竹市光復高級中學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53號) 新竹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新竹市中央路345號)
- 111年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111年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11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計2個月,收件後以EMAIL通知) 入選作品經通知後,請提供著作財產權授權協議書1份(格式如附件1),並可獲得主辦單位提供之稿費每篇新臺幣900元整。 字數:700至75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 110年全國語文競賽110年全國語文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0年10月中旬(時間另行通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初賽:學生組除原住民族語項目外,直轄市得以區為競賽單位;縣(市)得以鄉(鎮、市、區)為競賽單位辦理學生組初賽,但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得視情況辦理。 複賽:以直轄市、縣(市)為競賽單位。
- 110年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110年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10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計2個月)。 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閱讀或成人閱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學生朗讀組」或「成人朗讀組」。 為利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參賽者查詢辭典和聆聽詞目發音
- 教育部。109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教育部。109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09 年 5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共計 2 個月)。 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朗讀或成人朗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適合學生朗讀」或「適合成人朗讀」。 為利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參賽者查詢辭典和聆聽詞目發音,朗讀文章之漢字主要以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之漢字為準。
- 教育部106年「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一、目的: 為符合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並 擴大參與對象,特辦理「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計畫。
延伸閱讀:
- 教育部109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活動自109年5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活動辦法詳如附件。徵稿時間:109年5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 錄取公告時間:109年10月1日前(公告於活動網站 http://blgbun.sce.ntnu.edu.tw/composition )。 收件方式:一律採電子郵寄,請寄至活動專屬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活動專線0800-699-566或02-77493664。 注意事項: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朗讀或成人朗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學生朗讀組」或「成人朗讀組」。
- 有關「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競賽流程示範影片暨競賽員注意事項如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14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101780號書函辦理。 二、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競賽流程示範影片暨競賽員注意事項業公布於「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網址: https://language109.eduweb.tw/Module/Home/Index.php )供瀏覽。 三、旨揭示範影片係模擬競賽流程及部分競賽情形供競賽單位與競賽員了解,比賽時概依競賽相關規定及當天埸地、布置等為準。
- 有關「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一案,網址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9年7月10日府教社字第1090161514號函辦理。 二、請轉知所屬競賽員及指導教師逕行參閱「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網址如下: https://language109.eduweb.tw/
- 109年屏東縣語文競賽潮州區初賽南榮國中獲5金2銀寫字比賽的選手李易達說,平常練習書法時,對於書寫字體的區別沒有太多的限制,但經由老師的指導,才真正了解比賽時不能隨性的書寫,字體還是以端正的 ...
- 轉知-109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為符合本部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本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徵稿活動,請鼓勵所屬踴躍投稿,尤以撰寫適合國中小學生朗讀之文章為佳。重要資訊如下: (一)徵稿時間:109年5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 (二)錄取公告時間:109年10月1日前(公告於活動網站 http://blgbun.sce.ntnu.edu.tw/composi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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