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頭文化和旅遊主旨形象宣傳品牌口號和形象標識設計徵集大賽
一、大賽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洞頭旅遊品牌知名度,樹立統一、鮮明的品牌傳播形象,推動洞頭旅遊實現新發展、新突破,塑造洞頭旅遊的新概念、新形象,特面向全國徵集洞頭文化和旅遊形象宣傳口號和文旅形象標識(logo),希望借助新口號“一句話叫響洞頭”。
二、主辦單位
溫州市洞頭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三、徵集時間
2019年5月31日至6月30日(以投遞當地郵戳和電子郵件收到時間為準)
四、參賽對象
本次洞頭文化和旅遊口號·logo全國創意徵集大賽面向全國設計團隊或個人
五、徵集要求
(一)形象主題口號要充分體現洞頭文化旅遊的基本內涵、資源優勢、產品特徵和文化精髓,具有較強的震撼力、感召力、親和力和廣告宣傳效果;宣傳口號文字精煉、簡明易記、主題突出、寓意深刻、朗朗上口、富於美感,16字以內為宜;作品必須為作者本人原創,不能與已使用的文化旅遊口號重複。
(二)形象標識(logo)要充分體現洞頭文化旅遊的基本內涵、典型特徵和文化精髓;構思精巧、簡潔大氣、色彩協調,創意獨特,易懂、易記、易識別;具有強烈的視覺衝擊力和直觀的整體美感;具有鮮明的時代氣息與藝術感染力。
(三)投稿形象主題口號須郵寄紙質稿件一式2份,遞交電子版1份,每名作者限投一次,口號數量不超過5條。
(四)投稿形象標識(logo),必須是作者原創,使用電腦軟件繪製,附上矢量圖及所用字體,設計靈感及創作說明。手繪作品請拍下清晰圖像用JPG格式上傳,像素控制在300DPI以上。請作者務必保存高精度設計原圖(如PSD、CDR、AI等格式)須郵寄紙質稿件一式2份,同時須遞交電子格式1份。每名作者限投一次,標識數量不超過3份。
(五)投稿人請附身份說明(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聯繫方式)
六、評選方法
本次徵集作品評選,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洞頭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採取作品初選、專家評選、公眾投票、專家覆審、評委會審定等方式進行。
七、大賽獎項設置及獎勵
(一)大賽獎項及獎金設置
1、旅遊形象宣傳口號獎項設:創意獎和入圍獎
- 創意獎1名獎金20000元
- 入圍獎10名 獎金1000元
2、旅遊形象標識(logo)獎項設:創意獎和入圍獎
- 創意獎1名獎金30000元
- 入圍獎10名 獎金1000元
(以上獎金均為稅前金額)
八、投稿方式
(一)郵寄地址:溫州市洞頭區通港路2號中心漁港綜合大樓217室(信封請註明“洞頭文化旅遊徵集”),曹炯收。
(二)電子郵箱
賬號:1551503799@qq.com
郵件主題請設為“洞頭文化旅遊口號/LOGO徵集”
(三)諮詢電話:
聯繫電話:057756727720 聯繫人:曹炯。
(四)網絡查詢請關注“洞頭百島旅遊”微信公眾號。
九、特別聲明
(一)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活動主辦方擁有獲獎作品的所有權、完全使用權、註冊權和版權,設計者不得再在其它地方使用。
(二)投稿人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一經發現即取消其資格,所有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活動組織方不承擔法律和相關連帶責任,並以此啟事視同完成告知義務。
(三)所有應徵作品無論使用與否,一律不予退回,請自留底稿。
(四)對於獲獎作品,活動主辦方有權對其不完善之處進行修改。
(五)凡投稿人均視為同意並遵守活動主辦方的一切規定及要求。
(六)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來稿的郵寄費用自理。主辦方對參投稿件在郵寄途中的損壞和丟失不負有責任。
(七)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溫州市洞頭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所有。
十、背景資料
洞頭是全國14個海島縣(區)之一,位處甌江口外東南方向,距離溫州68公里,全區由302個島嶼組成,像一串璀璨的珍珠,鑲嵌在碧波萬頃的東海之上,為溫州這座濱海城市增添了靚姿,素有“百島之縣”、“東海明珠”的美稱。區域總面積2862平方公里,其中陸地面積153.3平方公里,戶籍人口15.31萬,全區轄5個街道1鎮1鄉。
洞頭不僅是浙江省重點風景名勝區、浙江省最值得去的五十個景區之一、浙江省十大歡樂健康旅遊城市,而且是全國唯一以縣域冠名的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國家生態縣、全國海釣基地、中國十大攝影發燒風景地、中國最佳海岸攝影地。風光迷離,山海兼勝,人文薈萃,氣候宜人,富有“島奇、礁美、灘佳、魚鮮、生態優”特色,清朝詩人王步霄曾讚美洞頭“海外桃源別有天,此間小住亦神仙”。被譽為“神州海上第一屏”的半屏山俊奇瑰麗,以海霞精神揚名華夏的先鋒女子民兵連英姿颯爽,具有1500年歷史的中國歷史文化名樓望海樓。洞頭融海上遊覽、海上運動、海上體驗、海洋文化、漁鄉風情於一體,與雁蕩山、楠溪江構成溫州“山-江-海”旅遊金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