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中華教育會。100周年會慶標誌設計比賽
活動目的:
本活動旨在透過比賽的形式,甄選具特色的標誌設計作為澳門中華教育會 100 周年會慶標誌之用。
本會簡介:
澳門中華教育會(簡稱教育會)成立於 1920 年,是澳門歷史最悠久的文化教育團體之一。
一向以團結澳門教育界人士,愛祖國、愛澳門,擁護“一國兩制”,弘揚中華文化,維護教師權益,辦好教師福利,共同推進澳門教育事業為宗旨。
1.主辦單位
澳門中華教育會
2.參賽資格
a. 凡任職本澳高等教育、非高等教育的教師或澳門中華教育會會員均可參加; b. 為達到公平甄選的目的,所有主辦單位工作人員、比賽評委及其直系親屬 均不可參加此項比賽。
3.參賽作品要求
a. 作品要求簡潔而寓意深刻,易於識別,突顯澳門中華教育會的功能和會慶主題。
b. 參賽者應提供參賽作品的彩色列印本一份以及作品格式為 ai 的電子檔; c. 作品需列印在 A4 尺寸(21cm × 29.7cm)的白紙上。
4.提交作品方式
a. 每位參賽者須遞交:
參賽表格一份;作品彩色列印本一份;作品的電子光碟一隻;教師證或會員證副本。所提交資料須用信封封好,並在信封右下角註明「中華教育會 100 周年會慶標誌設計比賽」;
b. 遞交地點: 澳門水坑尾街 78 號中建商業大廈七樓澳門中華教育會; c. 遞交時間:星期一至六 9:30~13:00、15:00~18:30(公眾假期除外);
d. 除參賽表格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的任何部分顯示參賽者的個人資料。
5.收件日期
a. 收件截止日期:2019 年 11 月 25 日(以主辦單位收件印為憑);
b. 公佈結果日期:2019 年 12 月 2 日 (比賽結果將於澳門中華教育會網站上公佈) ;
c. 頒獎日期: (另行公佈)。
6.評審委員會
a. 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推派代表及邀請本地專家組成; b. 根據評審委員會的決定,各獎項可以從缺;
c. 評審標準: 主題 40%,創意 30% ,美感 30%。
7.獎項:
a. 最佳設計獎 1 名:獎金澳門幣 3,000 元及獎盃; b. 優異獎若干名:各獲獎金澳門幣 800 元及獎盃。
8.注意事頂:
a.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未曾公開發表、未曾獲獎和未被其他機構採用之作品。否則,參賽者除應自負所有因此而引起的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者的資格並要求退還有關獎金和獎項;
b. 獲獎作品的著作權及使用權均歸屬澳門中華教育會所有;
c. 獲獎者有義務配合主辦單位的要求對有關設計作進一步的完善或修改;
d. 完成參賽程序後所有報名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活動的章程和比賽結果;
e. 任何不符合本章程規定的參賽作品,將不獲評審委員會評審,且主辦單位不會個別通知有關參賽者;
f. 本章程修改權和解釋權為“澳門中華教育會”所有,如欲查詢,請致電澳門中華教育會辦公室(TEL:853-28333611 邱先生);
g. 章程、報名表可在“澳門中華教育會”索取或在網站 www.edum.org.mo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