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
一、宗旨:
提供正當娛樂、切磋影藝,促進各攝影團體及友會間之情感交流與和諧,特舉辦此聯誼活動及攝影比賽
二、日期:
111年11月06日,10:10-16:00,8:30開始報到。
三、地點:
金獅湖覆鼎金保宮
四、聯誼費用:
請各團體報名時繳納參加費新台幣3000元整
請將報名匯入以下
郵政劃撥帳號:04056571
戶名:社團法人高雄市攝影學會
五、模特兒:
由主辦單位提供模特兒12位。
而各參賽團體,亦可自行推薦模特兒參與攝影比賽,但需附生活照(5×7)一張,以利影賽作品對照
六、比賽規則
1. 題材:限當日參與攝影活動且配戴大會標幟之模特兒
2. 規格:沖洗5×7彩色照片
3. 張數:參加者每人限20張以內,作品被便需貼參加表,並註明團體名稱、題名、作者姓名、地址、電話(附件五)
七、收件截止:
民國111年12月05日止(送達為憑)
80658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7號11樓之3
社團法人高雄市攝影學會 聯賽主席施美鈴女士 收
八、作品評審:
1.時間:111 年 12 月17 日上午 10:00
2.地點:財團法人覆鼎金保安宮如意廳(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36號)
九、獎 勵︰
1. 金牌獎:十名 各頒精美獎牌(章)乙面、128G記憶卡乙份。
2. 銀牌獎:二十名 各頒精美獎牌(章)乙面、64G記憶卡乙份。
3. 銅牌獎:三十名 各頒精美獎牌(章)乙面、32G記憶卡乙份。
4. 優選獎:四十名 各頒精美獎牌(章)乙面、USB3.0讀卡器乙個
5. 入選獎:一百名各頒精美獎狀乙幀、防曬袖套一付(2隻)
6. 團體獎: 凡優選以上作品,張數最多之前三名,由主辦單位致贈該團體大型獎盃壹座。(張數相同時,以累計分數計算之︰金牌五分、銀牌四分、銅 牌三分、優選二分、入選一分)。
※附則︰金、銀、銅牌,每人限得壹獎。每人限代表一個團體,不得由兩個以上團體選送作品參加,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十、備 註
1. 參加活動之各攝影團體交通、住宿請自理、當日會提供便當。
2. 參加團體請於 111 年 9 月 30 日前,請惠寄會旗兩面,以便活動期間懸掛,於活動完畢當天領回。
3. 郵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作品如於郵寄途中發生不可抗拒之損害及意外,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4. 作品不得冒借、翻拍、拷貝等情形,違反該項規定者、取消得獎資格, 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5. 參展作品,主辦單位得在報紙、雜誌、網路等媒體發表之權利,不另給酬。
6. 凡參加本影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一、聯絡相關
聯絡人: 楊麗鳳
聯絡電話: 0937629330
e-mail: khphoto1960@gmail.com
學會地址: 80658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7號11樓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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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第四十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2020第四十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 收件截止民國109年12月10日前。 地點:南投市虎山藝術館。 日期109年11月15日(星期日)。上午10:10起至下午16:00止。 題材限當日參加攝影活動並佩帶大會標幟之模特兒。 規格沖洗5x7彩色照片。 張數參加者每人限二十張以內。
- 2019第三十九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2019第三十九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 日期︰ 108 年11 月3 日( 星期日) 上午7時30分搭車地點︰新竹縣體育場2號門拍攝地點:國立中央大學免費提供午餐餐盒搭乘學會遊覽車者,必須繳交押金1000元於11月27日前繳交5 x 7 彩色照片二十張退還押金1000元
- 第三十八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一、宗旨︰ 為提倡正當娛樂,切磋影藝,並促進各攝影團體及友會間之情感交流與和諧,特舉辦此聯誼活動及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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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合攝影展覽宗 旨 為發揚中華文化,提高影藝水準,增加觀摩機會,特舉辦本攝影團體聯合展覽,以促進中華民國攝影團體之影藝交流。 參展對象 凡屬中華民國攝影團體,並贊同本簡章者,誠摯歡迎參加展出。 作品題材 題材自由不限制,但須為不違反國策、善良風俗,以及未曾發表之作品。 作品規格 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組合、連作不收,規格限長邊15或16吋,短邊不限,作品背面需註明團體名稱、編號、題名、作者。(並以參展團體為單位,請檢附各參展作品每幅至少3000X2400 pix 之電子圖檔,以編印影集之用,未附電子圖檔者,視為放棄刊登權利論,檔名稱請設為:編號、題名、作者.jpg,光碟需註明團體名稱、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參展張數 每參展團體最少參展張數五件,最多不限,為鼓勵各攝影團體踴躍參展,凡超過15 張,即優待一張(第16張免費),依此類推。 參展 參展作品︰參展團體應自行負責評定選出優秀作品後再提出參展,以提高作品之水準。 參展限制︰每位參展者限代表一個團體,不得參加兩個以上團體選送作品,否則取消資格。 參展費用︰參展團體報名時,應向主辦單位繳納參展費,每張新台幣壹仟貳佰元整。 日期 截止日期︰參展相關文書(附件一、二) 112 年9月5日前回覆,參展費用及作品請於 112 年9月25日前送達主辦單位(送達為憑),敬請各團體提早收件及審選作品,以利工作進行。 作品郵遞地址︰10442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1段16號4樓 台北市攝影學會 聯展主席曾美莉小姐 收 作品評審: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 下午一時,台北市身心障礙服務中心(中山藏藝所) 獎勵 1.優秀作品十名:每名各得獎牌乙面及獎品乙份。 【以伍佰張作品計算,超出部份每壹佰張增加 2%得獎名額】。 2.團體獎︰凡參加團體均致贈獎牌乙面、另贈聯展影集(每參展滿五張致贈壹本,以此類推) 3.參加獎︰凡參加者,由主辦單位致贈精美紀念感謝狀及聯展影集壹本。 頒獎:經國紀念堂 二樓羣英堂 上午九時四十分。 展覽時間︰112年11月12日(星期日) 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 。 展覽地點︰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 (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46號) 經國紀念堂 一樓集賢廳。 聯誼會議︰每參展團體得派理事長(會長、社長)及總幹事(執行長或秘書長)代表單位參加由主辦單位召 開之聯誼會議。 1.會議時間:112年11月12日(星期日)上午十一時。 2.會議地點:經國紀念堂 二樓羣英堂。 比賽網站 : http://www.photo.org.tw/news-1-1.aspx?nid=1643
- 第四十一屆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誼攝影比賽宗旨 為提倡正當娛樂,切磋影藝,並促進各攝影團體及友會間之情感交流與和諧,特舉辦此聯誼活動及攝影比賽。 地點/報到處 金獅湖覆鼎金保宮 (807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36號)。 模特兒 由主辦單位提供模特兒十二位,各參賽團體,亦可自行推薦模特兒參與攝影比賽,但需附生活照(5x7)一張,以利影賽作品對照。 攝影指導 各參加團體所推薦之模特兒及彩妝,由該團體負責及指導。 比賽規則 1. 題材︰限當日參加攝影活動並照片有佩帶大會標幟之模特兒。 2. 規格︰沖洗 5x7 彩色照片。 3. 張數︰參加者每人限二十張以內,作品背面須貼參加表,並註明團體名稱、題名、作者姓名、地址、電話(附件五)。 收件截止 https://www.khphoto.org.tw/NewsContents.aspx?ID=1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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