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形象LOGO及宣傳廣告語徵集大賽
一、組織架構
主辦單位:連江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承辦單位:福建日報社東南網
二、徵集形式
1、連江縣文體旅局召開省級、各地市媒體新聞發佈會;
2、通過福建日報、東南網、新福建首發,海連江、連江電視台等縣裡各種宣傳渠道同天發佈;
3、通過全國網絡媒體聯盟形式發佈。
三、徵集時間
2020年1月2日——1月30日
四、結果公佈時間
2月8日
五、徵集要求
1、準確反映連江縣形象,彰顯縣域精神,充分展示縣域歷史底蘊、文化精髓、人文風貌。
2、形象宣傳語要高度概括連江氣質,積極向上,凝練通俗,內涵豐富,朗朗上口,有傳播力,一句話就能記住連江。
3、形象LOGO要具有創新性和藝術感,凸顯連江海洋港口、生態溫泉、僑台資源、文化、體育、旅遊等特質特色,充分展現歷史文化與現代時尚交相輝映。辨識度高,看一眼就能知道是連江。
4、宣傳語字數:4—8個字左右。
5、作品註釋:應徵作品須提供相應的方案說明,如創作思路、理念和涵義等(最好不超過200字)。
六、徵集規則
主辦方根據徵集要求,組織評審團(縣裡專家、市民代表、縣委縣政府領導、文體旅局領導、媒體代表等)進行評審,採取初選、網絡票選、綜合評審、公示、公佈的方式進行。
1、初選:組織專家進行初評,優中選優,評選出入圍備選連江宣傳語和LOGO各10條。
2、網絡票選:通過公眾號等網絡平台對入圍備選的各10條進行網絡評選。
3、評審:評審團綜合評審確定最終版連江形象LOGO並宣傳廣告語。
4、公佈:最終結果將在全國各大媒體及相關網絡媒體公佈。
七、聲明事項
1、應徵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我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2、應徵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所有應徵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一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將原額追回。由此引發的糾紛,其法律和民事責任均由應徵者承擔。
3、應徵作品一經投稿並評選入圍,則視為應徵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對參征作品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主辦單位有權對參征作品進行修改、發表,有權要求應徵者將被採用的作品按照主辦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註冊。
4、若有內容相同口號,以電子郵件首先至達為準。
5、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所投稿件不退還。
6、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八、獎項設置
1、連江形象LOGO:中選獎1個,獎金10000元。優秀獎5個,獎金各800元,其他入圍者獎金300元。 2、宣傳廣告語:中選獎1個,獎金10000元。優秀獎5個,獎金各800元,其他入圍者獎金300元。
九、作品提交方式
1、宣傳廣告語投遞電子郵件時,請以所創作的宣傳口號為郵件標題,後面括號內同時附上姓名及手機號碼。比如:“口號”(作者姓名+手機號碼)。
2、城市LOGO投遞電子郵件時,請以“作者姓名+手機號碼”作為郵件標題。
3、投遞渠道為以下方式:郵箱 lyk22128992@163.com ;電話 0591—22128992。
特別說明:若入選,連江形象LOGO和宣傳廣告語獎項可以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