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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魔法少年」青少年法律搶答比賽

108年度「魔法少年」青少年法律搶答比賽

 總獎金: 107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6-14

壹、目    的:

透過法律常識之比賽,讓青少年認識生活上的相關法律常識、增加交通安全常識,提升青少年守法之能力。

貳、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參、協辦單位: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台灣更生保護會高雄分會、高雄市私立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肆、承辦單位:

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

伍、參加對象:

設籍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高年級在學學生或年齡為11歲〜18歲青少年者。

陸、比賽組別:

一、高中職組

(一)代表學校參賽:(以18隊為上限,4~8人組隊,以報名先後錄取)

高雄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各校至多1隊為上限)。

※備註:「代表學校參賽」之隊數未滿18隊之員額由「自行組隊參賽」之第13順位遞補。

(二)自行組隊參賽:(以12隊為上限,1~8人組隊,以報名先後錄取)

年齡為15歲〜18歲之青少年。(高中職在學或相當高中職階段之青少年,可跨校組隊但以設   籍於高雄市者為限)

※備註:「自行組隊參賽」之隊數未滿12隊之員額由「代表學校參賽」之第19隊順位遞補。

二、國中組

(一)代表學校參賽:(以32隊為上限,4~8人組隊,以報名先後錄取)

高雄市各公、私立國中在學學生(各校至多1隊為上限)。

※備註:「代表學校參賽」之隊數未滿32隊之員額由「自行組隊參賽」之第19隊順位遞補。

(二)自行組隊參賽:(以18隊為上限,1~8人組隊,以報名先後錄取)

年齡為12歲〜15歲之青少年。(國中在學或相當國中階段之青少年,可跨校組隊但以設籍於    高雄市者為限)

※備註:「自行組隊參賽」之隊數未滿18隊之員額由「代表學校參賽」之第33隊順位遞補。

三、國小高年級組

(一)代表學校參賽:(以32隊為上限,4~8人組隊,以報名先後錄取)

高雄市各公、私立國小在學學生(各校至多1隊為上限)。

※備註:「代表學校參賽」之隊數未滿32隊之員額由「自行組隊參賽」之第19隊順位遞補。

(二)自行組隊參賽:(以18隊為上限,1~8人組隊,以報名先後錄取)

年齡為11歲〜12歲之青少年。(國小高年級在學或相當國小高年級階段之少年,可跨校組隊    但以設籍於高雄市者為限)

※備註:「自行組隊參賽」之隊數未滿18隊之員額由「代表學校參賽」之第33隊順位遞補。

柒、報名方式

一、簡章及報名表:請參考下列網站並自行列印,報名表如附表1。

(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kh.edu.tw/

(二)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http://ksy.judicial.gov.tw/

(三)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http://www.chehjh.kh.edu.tw/)或親至正興國中學務處(高   雄市三民區覺民路850號)索取簡章及報名表件,

若有疑問請洽詢正興國中學務處陳金煙主任380-9591分機220;比賽當日聯絡電話:0936-251968。

二、報名方式

(一)郵寄

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學務處(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850號)

『魔法少年』搶答比賽承辦組收。

(二)傳真

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學務處FAX: 380-5762,傳真後請來電確認,TEL:380-9591分機 220陳金煙主任。

(三)公文交換或親自繳件(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

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學務處   (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850號)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學及國小高年級在學學生或年齡為11歲〜18歲者(90.09.01以後出生,97.08.31以前出生者),均可依學程自由組隊報名參加,每隊至多有8位選手(代表學校參賽隊伍每隊至少4位選手,自行組隊參賽隊伍每隊至少1位選手),   其中可有至多4位擔任答題代表,其他為智囊補給團。各校不限隊數,亦可跨校或個人組隊。若有違反規定,經檢舉或發現,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參賽資格。

(二)比賽當日請務必攜帶身份證、健保卡或貼有相片足資證明身分之相關證件供主辦單位查核,若有頂替、假冒或身分不符情形,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該隊參賽資格,並通知教育局及所屬學校。

(三)每一指導老師可指導多隊,但每隊限兩名指導老師。

(四)本活動報名截止前若有更新名單,每隊以一次最多四名為限,初賽(含初賽)以後賽程不可更新或遞補隊員。

(五)各隊命名應避免有不雅或違反善良風俗情形,如經檢舉或發現,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參賽資格。

(六)為方便後續比賽聯繫,請指導老師或隊長聯絡,請務必留下可聯絡之電話及E-mail

捌、報名日期

一、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14日(星期五)止。為利賽程順利進行,本次活動參賽隊伍以高中職組30隊、國中組50隊、國小高年級組50隊為原則,請儘速報名,額滿不再受理。

二、108年6月28日(星期五)於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網站公告參賽隊伍。

玖、比賽日期(暫訂:視報名情形排定賽程):

一、初      賽:108年7月15日(星期一)、16日(星期二)。

二、複賽及決賽:108年7月17日(星期三)。

拾、比賽地點:

正興國中六樓大禮堂(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850號)

拾壹、比賽內容:

生活法律常識。請參考下列網站資料:

一、司法院(法治教育網):

http://www.judicial.gov.tw/work/work18.asp

二、法務部(法治視窗/法律推廣網頁):

http://www.moj.gov.tw/mp001.html

三、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http://hre.pro.edu.tw/

四、國語日報(少年法律):http://www.mdnkids.com/law/index.asp

五、其他相關法律書籍。

拾貳、比賽方式

一、108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09:30於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

(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850號)舉行賽前說明會,當場說明比賽須知、比賽規則及抽籤安排賽程,抽籤結果於108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4時後,公告於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魔法少年網站,請參賽人員自行查閱,不再另行通知

二、比賽採淘汰制,以初賽、複賽、決賽等之方式進行(賽制安排視報名隊數調整),各組優勝前2名晉級。

三、每一場次至多5隊同台比賽(依實際參與隊數彈性調整),各隊至多有8位選手(代表學校參賽隊伍每隊至少4位選手,自行組隊參賽隊伍每隊至少1位選手),其中至多4位擔任答題代表,其他為智囊補給團。

四、比賽題目每場以12題為原則,若遇有同分情形,則由同分隊伍繼續搶答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五、比賽題目分為

1.搶答題:以按鈴最優先者(亮燈者)取得搶答權。

2.簡答題:寫白板答題。

六、詳情請參閱附件1比賽規則。

七、比賽相關訊息隨時更新於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網站。

拾參、獎勵:依實際報名參賽隊伍擇優錄取

一、高中職組:

(一)學生部分獎勵方式

1.第一名:圖書禮券10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2.第二名:圖書禮券8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3.第三名:圖書禮券6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4.第四名:圖書禮券5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二)指導老師部分:由權責單位依規定給予敘獎。

1.第一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二次、獎狀各一紙。

2.第二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3.第三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4.第四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二、國中組:

(一)學生部分獎勵方式

1.第一名:圖書禮券10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2.第二名:圖書禮券8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3.第三名:圖書禮券6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4.第四名:圖書禮券5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5.第五名:圖書禮券4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6.第六名:圖書禮券3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7.第七名:圖書禮券2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8.第八名:圖書禮券1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二)指導老師部分:由權責單位依規定給予敘獎。

1.第一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二次、獎狀各一紙。

2.第二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3.第三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4.第四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5.第五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6.第六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7.第七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8.第八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二、國小高年級組:

(一)學生部分獎勵方式

1.第一名:圖書禮券10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2.第二名:圖書禮券8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3.第三名:圖書禮券6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4.第四名:圖書禮券5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5.第五名:圖書禮券4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6.第六名:圖書禮券3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7.第七名:圖書禮券2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8.第八名:圖書禮券1000元及獎盃乙座、獎狀各一紙。

(二)指導老師部分:由權責單位依規定給予敘獎。

1.第一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二次、獎狀各一紙。

2.第二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3.第三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4.第四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5.第五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6.第六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7.第七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8.第八名:指導老師兩名各記嘉獎乙次、獎狀各一紙。

拾肆、其他

一、比賽時可攜帶相關參考資料(電子器材除外)。

二、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加訂之。

三、本項活動辦理完成後績優工作人員報請教育局從優敘獎。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 主辦單位電話 : 380-9591分機220
  • 主辦單位 Email : feedback@bhun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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