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嘉義縣國中大隊接力錦標賽全縣複賽

109學年度嘉義縣國中大隊接力錦標賽全縣複賽

報名時間: 2021-02-26 ~ 2021-03-04

主辦單位: 嘉義縣政府

壹、依據:

一、「教育部體育署SH150方案」、「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

二、嘉義縣政府109年12月31日府教體字第1090297738號函辦理

109學年度嘉義縣國中大隊接力錦標賽全縣複賽

貳、計畫目標:

一、以各公私立國中校園為基地,趣味、安全之大隊接力活動為媒介,提升學生規律運動習慣比率。

二、結合現有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實施,建立學生良好運動習慣、促進國中學生身體健康、增強體適能。

三、強化校園團隊精神凝聚力,以班級為單位,落實普及化運動之精神。

參、指導單位:

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

嘉義縣政府

伍、承辦單位:

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

陸、協辦單位:

嘉義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大崙國小

柒、實施期程:

110年01月04日起至110年03月15日止

捌、實施方式:

一、報名:110年2月26日( 五 )至3月04日( 四 ),嘉義縣體育競賽系統。

二、抽籤會議:110年3月05日( 五 )09:00起,地點:朴子國中體育館。

三、領隊會議:110年3月12日( 五 )09:00時,地點:朴子國中體育館。

四、裁判會議:110年3月15日( 一 )11:00時,地點:嘉義縣立田徑場。

五、全縣複賽:110年3月15日( 一 )14:00起,地點:嘉義縣立田徑場。

六、全國決賽:110年05月29日,臺中市立豐原體育場。

玖、競賽內容:

國中七、八、九年級組共分成三組,以班級為單位,強調團體合作之班際大隊接力競賽,每校各組限報1隊。

拾、競賽地點:

一、初賽:各校自行辦理。

二、抽籤、領隊會議: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

三、全縣複賽、裁判會議:嘉義縣立田徑場。

四、決賽:臺中市立豐原體育場。

拾壹、實施對象:

一、本縣所轄各公私立國民中學( 含完全高中之國中部 )非體育班之學生;體育班之認定以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班級為原則。

二、設置體育班之學校可由其他班級組隊參加。

三、複賽及決賽名單不得更改且以複賽報名之班級名冊為限。

拾貳、參賽人數:

以班級組隊,各參賽班級應全班報名;每參賽單位至多可報35人,下場比賽人數20人( 男女生各10人 ),男生不足的部分可以由女生代替。

拾參、參賽資格:

( 依本府109學年度核定各年級編班基準人數為組隊原則 )

一、組隊方式:

( 一 )原則以【班】為單位,不得跨班參加;惟若班級男生或女生人數不足10人,可跨班組隊,惟僅可與同樣人數不足之班級併班組隊 。

( 二 )跨班組隊以同年級為優先,若同年級只有一班,可跨年級組隊,但只能參加該隊中最高年級學生之組別。

( 三 )跨班組隊以最少班級數為主,若跨2班即超過男生或女生人數各10人,則不得跨3班組隊,以此類推。

( 四 )全校學生數不足30人者,得以【校】為單位,跨校組隊。

二、以班級組隊,各參賽班級報名應全班報名,下場比賽人數20人。

三、禁止參賽之學生包括:

( 一 )曾經代表學校或縣市參加全國性田徑項目比賽者。

( 二 )體育班學生( 體育班之認定以本府核定之班級為原則 )。

四、複賽及決賽名單不得更改且以各組報名之班級名冊為限。

五、參加比賽檢錄時,需繳交出賽單( 如附件5 ),所有選手應攜帶學生證備查,違反規定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拾肆、實施策略

一、各校初賽:

參加複賽之學校各組均須辦理初賽;各年級只有一班之學校,亦得依學生數辦理校內初賽以擇優參賽,請在領隊會議時繳交初賽成果報告表( 附件4 )與參賽報名表( 附件3 )。

二、本縣複賽:

( 一 )各校至少選派一隊參加全縣複賽。

( 二 )複賽報名期程:請於各校初賽完成後,在110年02月26日起至110年03月04日止於嘉義縣體育競賽管理系統報名,出賽單於複賽110年03月15日檢錄報到時交由競賽組查收。

三、全國決賽:

( 一 )獲得本縣複賽各組第一名者,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決賽,如放棄資格,由該組次一名隊伍依序遞補參賽。

( 二 )複賽及決賽名單不得更改且以所報名之班級名單為限,職員部分依照全國決賽規定辦理報名。

拾伍、經費補助:

一、各校辦理初賽及參加全縣複賽經費,均由各校自籌。

二、參與決賽之學校,教育部補助參賽車資、住宿、膳食、保險等經費

拾陸、成果報告:

一、初賽成果由各校填寫成果報告表( 如附件4 ),於領隊會議當日( 110年03月12日 )將核章完畢之紙本繳交朴子國中體育組。

二、複賽成果由承辦單位朴子國中彙整並填寫成果報告表,併結算明細表於110年03月20日前逕送縣府辦理經費核銷事宜。

拾柒、預期績效:

一、本縣參加複賽之學校皆能依規定辦理校內初賽。

二、落實永續推展全民運動,鼓勵學校發揮團隊精神「普及參加為優先」,全縣複賽參賽校數達60%以上。

拾捌、獎勵辦法:

一、依據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給予獎勵。

二、採計時決賽,各年級均錄取前八名優勝名次

拾玖、本計畫奉縣長核定後實施,倘有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修訂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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