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全國分齡跳水錦標賽
一、宗 旨:
倡導全民體育加强全民運動之推展、推廣跳水技能及發掘跳水運動人才, 力求做到能與國際競技跳水同步發展。
二、 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109年9月17日 臺教體署競( 二 )字第1090030753號。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五、 承辦單位: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跳水委員會。
六、 比賽日期:
109年10月24-25日。
七、 比賽地點:
台北市立大學館大學詩欣館( 111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
八、 參加資格:
各縣市國小一年級以上年齡,即可報名參加,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目前在境外就讀之學生均以個人方式報名參賽。
九、 競賽組別及項目:
( 一 )公開組:男子組、女子組
( 二 )A組:男子、女子
( 三 )B組:男子、女子
( 四 )C組:男子組、女子組
( 五 )D組:男子、女子。
組別 | 項目 | 備註 | |||
男子公開組 | 1m跳板 | 3m跳板 | 跳台 | 雙人1m跳板雙人3m跳板 | 2001/12/31以前出生者。 |
女子公開組 | 1m跳板 | 3m跳板 | 跳台 | 雙人1m跳板雙人3m跳板 | 2001/12/31以前出生者。 |
男子A組 | 1m跳板 | 3m跳板 | 跳台 | 雙人1m跳板雙人3m跳板 | 2002/1/1-2004/12/31出生 者。 |
女子A組 | 1m跳板 | 3m跳板 | 跳台 | 雙人1m跳板雙人3m跳板 | 2002/1/1-2004/12/31出生 者。 |
男子B組 | 1m跳板 | 3m跳板 | 跳台 | 雙人1m跳板雙人3m跳板 | 2005/1/1-2007/12/31出生 者。 |
女子B組 | 1m跳板 | 3m跳板 | 跳台 | 雙人1m跳板雙人3m跳板 | 2005/1/1-2007/12/31出生 者。 |
男子C組 | 1m跳板 | 3m跳板 | 跳台 | 雙人1m跳板雙人3m跳板 | 2008/1/1-20010/12/31出生 者。 |
女子C組 | 1m跳板 | 3m跳板 | 跳台 | 雙人1m跳板雙人3m跳板 | 2008/1/1-20010/12/31出生 者。 |
男子D組 | 1m跳板 | 3m跳板 | 跳台 | 雙人併入C 組 | 2011/1/1-2013/12/31出生者。 |
女子D組 | 1m跳板 | 3m跳板 | 跳台 | 雙人併入C 組 | 2011/1/1-2013/12/31出生者。 |
十、參賽單位:
( 一 ) 個人項目:以學校、機關團體或個人組方式組隊參加( 個人組需註明縣市別 )。
( 二 ) 雙人項目:可以學校、機關團體或聯隊方式組隊參加( 聯隊組需註隊名 )。
十一、本賽會將做為109年國際賽參賽成績之參考及110年具潛力優秀運動選手遴 選依據賽事之一。
十二、報名方式:
( 一 ) 步驟一:於 109年 10 月 12 日( 中午 12:00 )前先行將報名資料妥善填寫後,連同報名表清單mail: mario@hydrotek.com.tw 信箱( 含報名清單、報名表、切結書 ),各單位報名之電子檔案請註名單位名稱, 每個檔案限一個單位。如報名檔案未按照上列格式以及報名資料填寫不齊全者則予以退件,不受理報名,報名成功者,將會以電子郵件回覆,請特別注意。
( 二 ) 步驟二:報名表檔案寄出後再電話確認,報名方式如有問題請電洽0971-008111 馬正一 先生。
( 三 ) 使用本辦法附表之報名表格紙本列印含報名清單,如學校單位( 需加蓋校長及承辦人員職章 ),報名表於技術會議時核對並繳交,不必事先寄至本委員會。
( 四 ) 報名費請於 109年 10 月 12日前,用郵局現金袋掛號逕寄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2 樓 205 室,並註明 109年全國分齡跳水錦標賽報名費 )或技術會議當天繳交( 請事先說明 )。
( 五 )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之義務特別聲明,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例:保險、檢核是否同人重複報名、緊急聯絡人電話 )。
如不同意請勿報名。
※備 註:報名資料未繳交齊全者及未加單位負責人章則不予受理。
( 六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全國性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規定投保 300 萬元以上人身保險( 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 ),請各單位自行投保旅平險。
( 七 ) 依據 109年 月 日臺教體署競( 一 )字第 號函辦理, 為強化性騷擾防治作為,本會設置申訴管道如下:電話:02-8771-1486 傳真:02-2778-3026 電子郵件信箱:ctsa.sw@swimming.org.tw
( 八 ) 報名費用:
1. 每一選手參賽註册登記費用300元。
2. 每報一項另酌收300元;雙人一隊500元。
3. 請於報名清單中自行合計,填妥後寄出。
4. 繳費後因故無法參加比賽,在報名截止日前可申請退費,需於協會網站下載並填寫退費申請書;若已超過報名截止日,報名費用業已用於保險及其他行政相關作業等必要支出,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 九 ) 凡報名註冊往後一律不得更改,亦不得任意棄權。如受傷無法出賽者需於賽前一小時向競賽組,提出不出賽申請表,無故棄權不參加比賽者,取消其已註冊往後賽程各項比賽資格,並懲處停止參加協會各項跳水賽事一年之處分,如在懲處停止參加比賽期間,仍參加比賽者,則取消其比賽成績及名次。
十三、競賽規程:
所有年齡組跳水選手的組別資格計算是從比賽年的1月1日0:00時起至比賽年的12月
31日晚24:00時止。
( 一 )公開組 ( 19歲以上 ),2001/12/31( 民國89/12/31 )以前出生者。
1. 女子跳板——1米和3米
應包括5個選自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2. 女子跳臺——
應包括5個選自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3. 男子跳板——1米和3米
比賽包括6個不同的動作。其中5個選自不同組別,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4. 男子跳臺——
應包括6個選自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 二 )A 組( 16至18歲 ),2002/1/1-2004/12/31( 民國90/1/1-92/12/31 )出生者。
1. 女子跳板——1米和3米
比賽包括5個不同的動作。其中5個選自不同組別,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2. 女子跳臺——
應包括5個選自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3. 男子跳板——1米和3米
比賽包括6個不同的動作。其中5個選自不同組別,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4. 男子跳臺——
應包括6個選自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 三 )B組( 13至15歲組 ),2005/1/1-2007/12/31( 民國93/1/1-95/12/31 )出生者。
1. 女子跳板——1米和3米
比賽包括5個不同的動作。其中5個選自不同組別,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2. 女子跳臺——
應包括5個選自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3. 男子跳板——1米和3米
比賽包括6個不同的動作。其中5個選自不同組別,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4. 男子跳台——
應包括6個選自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 四 )C 組( 10至12歲 ),2008/1/1-2010/12/31( 民國96/1/1- 98/12/31 )出生者。
1.女子跳板——1米和3米比賽包括5個不同的動作。其中5個選自不同組別,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2. 女子跳臺——
應包括5個選自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3. 男子跳板——1米和3米
比賽包括6個不同的動作。其中5個選自不同組別,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4. 男子跳台——
應包括6個選自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 五 )D 組( 7至9歲 ),2011/1/1-2013/12/31( 民國99/1/1- 101/12/31 )出生者。1.
女子跳板——1米和3米
應包括4個選自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2. 女子跳臺——
應包括4個選自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3. 男子跳板——1米和3米
應包括4個選自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4. 男子跳台——
應包括4個選自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 六 )雙人 1m 3m項目( 註:如須跨組組隊則以較高年齡組為參加組別 )。
1.女子1米跳板、( 3米跳板示範賽 )比賽應包含5輪動作且必須選自5個不同組別:其中2輪每個動作的規定難度系數為 2.0,3輪動作無難度系數限制。在跳板比賽中,所有面向前方的動作都應以助跑的方式起跳。註:若無法完成可依據競賽辦法( 三 )-3條辦理。2. 男子1米跳板、3米跳板( 示範賽 )比賽應包括6輪動作且必須選自5個不同組別:其中2輪每個動作的規定難度系數為
2.0, 4輪動作無難度系數限制。在跳板比賽中,所有面向前方的動作都應以助跑的方式起跳。註:若無法完成可依據競賽辦法( 三 )-3條辦理。
十四、競賽辦法:
( 一 )總 則
1. 單人項目每單位報名人數不限,雙人項目每人限報名一隊( 可聯合組隊,但須有註冊參加個人項目者 )。
2. 每一運動員報名參加之項目不限。
3. 組別以年齡爲準。
4. 比賽採直接决賽。
5. 運動員比賽項目之順序依據大會安排决定。
6. 各 單 位 運 動 員 之 比 賽 動 作 表 ( 電 子 檔 ) 於 10/16前 Mail 至 mario@hydrotek.com.tw ,並自行列印簽名,並於技術會議時繳交裁判長。
7.如有任何問題請於技術會議中提出,會議後不再接受任何修正,除特殊狀況外。
( 二 ) 增設動作組別-各動作姿勢代號如下:
動作名稱 | 動作代號 | 姿勢 | 難度係數 | 備註 |
向前垂直跳 | 10 | A、B、C | 0.5 | |
向後垂直跳 | 20 | A、B、C | 0.5 | |
前倒 | 100 | A、B、C | 0.5 | |
後倒 | 200 | A、B、C | 0.5 | |
後坐倒 | 2000 | B、C | 0.5 | |
坐倒 | 1000 | B、C | 0.5 | |
彈板 | 1100 | A、B、C | 0.5 | 限二彈動作 |
轉體 | 5101、5102 | D | 0.5 | 限選一個動作 |
( 三 )比賽
1. 各組運動員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跳水規則。
2. 除公開組外參賽選手若比賽動作無法達到國際跳水規則要求之動作次數,可用「增設動作組別」代替之動作( 男子最多可3個、女子最多可2個 ),並在後面輪次完成。
3. D組選手進行4個動作,無法達到比賽規則要求之動作次數,一個組別可重覆做二個動作但姿勢不得重複。
4. 以比賽場地現有設施為比賽場地器材。
5. 為推廣跳水運動,D組為推廣組,其競賽動作與規則略有不同,故成績僅供參考,不得做任何證明之用。
6. 參賽選手不得擔任隊職員或教練職務。
十五、裁判技術會議:
( 一 ) 技術會議:訂於109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午10:00,台北市立大學詩欣館,各單位應派員參加,不另函通知,亦請各技術委員、裁判長列席。
( 二 ) 裁判會議:訂於108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午11:00,台北市立大學詩欣館。
十六、競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定公布之最新國際跳水規則及本競賽規程特定之規定。
十七、 申 訴:
( 一 )比賽爭議:如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關同樣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之判决爲終决,不得提出抗議。
( 二 )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得先口頭申訴外,惟須依規定於該項比賽完畢後30 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以書面報告提出申訴。比賽進行當中,各參加單位隊職員或選手不得直接質詢裁判。
( 三 )合法申訴應以書面報告由單位領隊、教練簽名蓋章後,向大會技術委員 會正式提出,並以技術委員會之判决爲終决;申訴時須附繳保證金3000 元,如技術委員會認爲申訴理由不當,抗議無效時,則保證金沒入不予退還, 並作爲全國競賽活動之用。
十八、 獎勵辦法:
( 一 ) 各組依報名人數錄取名次:參賽人( 隊 )數 2 人取 1 名;3 至 4 人( 隊 )取 2 名;5 人( 隊 )取 3 名;6 人( 隊 )取 4 名,7 人( 隊 )取 5 名, 8 人
( 隊 )取 6 名,往後依此類推,至多錄取 8 名。
( 二 ) 各項取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牌,四到八名頒發獎狀。
( 三 ) 雙人項目只頒發獎狀。
( 四 ) 如報名人( 隊 )數只一人( 隊 )列為表演賽只頒獎狀。
十九、本競賽規程經函送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亦同。
二十、賽 程:
日期 | 時間 | 項目 | 組別 | 地點 |
10/24( 六 ) | 08:00-09:00 | 技術會議 | 全體 | 台北市立大學詩欣館 ( 跳水池 ) |
09:00-09:30 | 裁判會議 | 裁判 | ||
7:00: –
09:30 |
賽前訓練 | |||
09:30-10:50 | 1m 跳板 | 男子各組 | ||
11:00-12:00 | 雙人 1m 跳板 | 男、女各組 | ||
14:00-14:15 | 開幕式 | 全體 | ||
14:30-15:40 | 1m 跳板 | 女子各組 | ||
16:00-17:00 | 雙人3m跳板 | 男、女各組 | ||
17:30 | 頒獎 | |||
10/25( 日 ) | 7:00-9:00 | 賽前訓練 | 台北市立大學詩欣館
( 跳水池 |
|
09:00-09:50 | 3m 跳板 | 男子各組 | ||
10:00-10:50 | 3m 跳板 | 女子各組 | ||
11:00-11:50 | 跳台 | 男、女各組 | ||
12:00 | 頒獎 |
隊職員須知參加之隊職員除應遵守大會競賽規程、技術手冊及跳水最新規則規定外,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任何競賽疑問應於賽前之技術會議中事先提出,經會議說明、確認、議決後,則不得再有異議,未參加技術會議者,則視為無異 議認同會議決議。
二、大會排定之賽程,於各組決賽後立即頒獎,選手應著單位服裝佩 帶選手證至指定位置受獎,不得代理領獎;經播報後未能領獎 者, 獎項逕送大會獎品組處理。三、大會有任何的更動,均以報告員的宣布為準,凡有逾時或因故未 能得知者,其衍生事項均自行負責。
四、 任何項目比賽前10分鐘,選手應主動到達檢錄組檢錄,若賽前5 分鐘選手尚未完成檢錄者,該項目以無故棄權論。經檢錄組檢錄 後, 統一由裁判帶入比賽場地,選手不得自行進入比賽場地,否 則以點名不到棄權論。
五、 選手檢錄時,應主動出示選手證,無持證者一律不准出賽;如選 手證遺失,請至競賽組申請補發( 補發申請每人一次為限,並需 繳交50元工本費 ),如於比賽時仍未辦妥者,不得出場比賽。
六、 未依規定時間出場比賽者,該項目以無故棄權論,未請假者,依 競賽規程第十二條第( 九 )項辦理。
七、 任何選手如無故棄權,不得參加以後各項比賽,並陳報各協會紀 律委員會議處,敬請各參加單位特別注意。
八、 在競賽中,會場除編制內裁判、工作人員及與賽選手外,任何人 不可在場內逗留,請配合大會秩序並注意個人道德。
九、 選手證應妥善保管,勿轉借他人使用,違者當即沒收,並取消雙 方本賽會所有比賽資格及已獲得之獎項。
十、 為避免影響選手之比賽,競賽期間場地內嚴禁使用閃光燈拍照或 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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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年全國分齡跳水錦標賽109年全國分齡跳水錦標賽 報名於 109年 10 月 12 日(中午 12:00)前先行將報名資料妥善填寫後,連同報名表清單電郵至中華民國游泳協會信箱。 比賽日期:109年10月24-25日。 比賽地點:台北市立大學館大學詩欣館 (111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延伸閱讀:
- 【轉知】中華民國游泳協會辦理109年全國分齡水球錦標賽資訊: 1.比賽日期:109年11月7日至8日。 2.比賽地點:「臺北市立大學詩欣館游泳池(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 3.報名:比賽一律採網路信箱報名,競賽規程及相關資料公布本會網站。網址( http://ctsa.utk.com.tw )請自行下載報名。網路信箱報名日期109年10月26日截止。 4.檢附競賽規程供參閱。
- 【轉知】中華民國游泳協會辦理「109年全國分齡跳水錦標賽」資訊: 1.比賽日期:109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 星期六、日 ) 2.比賽地點:台北市立大學館大學詩欣館( 111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 3.報名時間:請10月12日中午12:00完成報名手續 4.比賽一律採網路信箱報名( mario@hydrotek.com.tw ),競賽規程及相關資料公布於本會網站。 5.檢附競賽規程供參閱。
- 檢送中華民國游泳協會辦理109年全國分齡跳水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一般附件 競賽規程.pdf (267.94k) 文件內容 一、依據中華民國游泳協會109年9月21日游正發字第1090000236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09年10月24-25日。 三、比賽地點:台北市立大學館大學詩欣館(111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