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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環境知識競賽.雲林縣初賽

110年環境知識競賽.雲林縣初賽

 總獎金: 50000

最高獎金: 3000

報名時間: 2021-06-15 ~ 2021-09-17

主辦單位: 雲林縣政府雲林縣政府教育處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主辦單位電話: 05-552-6219(林沛彤)

前言

為提升本縣學生及民眾環境素養,廣泛吸收環境知識,雲林縣環保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 年環境知識競賽」辦理地方初賽、全國總決賽,提供國民優良學習環境知識機會,並以寓教於樂方式進行辦理,以公帄、公正及公開之原則下實施本次競賽,透過本活動,遴選出本縣競賽得獎者,代表雲林縣參加全國決賽,藉由環境知識競賽提供學生及民眾學習環境知識的機會,特訂定本競賽須知。

壹、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教育處、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三、執行單位: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貳、辦理日期

一、縣內初賽( 暫定 ):110 年 10 月 02 日( 六 )07 時 30 分至 17 時 00 分二、全國決賽:110 年 11 月 20 日( 六 )08 時 30 分至 15 時 30 分參、活動地點

一、縣內初賽:雲林縣政府禮堂(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 515 號 )二、全國決賽:台中逢甲大學( 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 )肆、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規定

一、初賽及決賽皆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 職 )組及社會組等 4 組。

表 1、參加資格規定

組別 參賽資格
國小組 110 學年度( 8 月以後 )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國中組 110 學年度( 8 月以後 )國民中學在學學生
高中( 職 )組 110 學年度( 8 月以後 )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在學學生

( 含五專 1-3 年級學生 )

社會組 年滿 18 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註]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如欲報名國小組、國中組或高中( 職 )組,請洽各直轄市、縣( 市 )環保局個別報名。

伍、縣內初賽活動流程

表 2、本縣環境知識競賽初賽議程表( 暫定 )

時間 流程 組別 備註
07:30~08:00 報到時間及選手進場 國中組 測量體溫、消毒
08:00-08:10 開幕式( 長官致詞 )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08:10-08:20 競賽規則說明 國中組 雲林縣政府禮堂
08:20-10:20 競賽時間 淘汰賽
閱卷及題目解析
驟死賽、PK 賽
10:00-10:20 報到時間 高中職組 測量體溫、消毒
10:20-10:30 選手進場 雲林縣政府禮堂
10:30-10:40 競賽規則說明
10:40-12:00 競賽時間 淘汰賽
閱卷及題目解析
驟死賽、PK 賽
12:00~13:00 休息時間
12:30~12:50 報到時間 國小組 測量體溫、消毒
12:50~13:00 選手進場 雲林縣政府禮堂
13:00~13:10 競賽規則說明
13:10~14:20 競賽時間 淘汰賽
閱卷及題目解析
驟死賽、PK 賽
14:00~14:20 報到時間 社會組 測量體溫、消毒
14:20~14:30 選手進場 雲林縣政府禮堂
14:30~14:40 競賽規則說明
14:40~16:20 競賽時間 淘汰賽
閱卷及題目解析
驟死賽、PK 賽
16:20~17:00 頒獎典禮 雲林縣政府禮堂

陸、競賽題目命題範圍

一、 包含政府政策及時事、「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指定影片( 如下表所列 )及環境知識相關議題。前述指定影片置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環境知識競賽影片」專區。

表 3、環保署公告命題指定影片

項次 影片名稱 環境教育時數
1 森境太魯閣 0.5 小時
2 熱鍋邊的螃蟹 1 小時
3 繽紛丹巒首部曲 0.5 小時
4 許貓頭鷹一個家 0.5 小時
5 進與退的生命樂章:台江濕地生態影片 0.5 小時
6 落實食安源頭管理 1 小時
合計 4 小時

二、 相關網址: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 https://elearn.epa.gov.tw/Default.aspx )之「知識競賽影片」專區中觀看。

柒、報名方式

表 4、報名資訊( 暫定 )

方式 \ 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社會組
報名方式 統一網路報名: http://www.epaee.com.tw/
1.校方統一上網填寫報名資料。
2.如無法報名請電洽雲林縣相關承辦人員。
個別網路報名
報名日期 自 110 年 6 月 15 日至 110 年 9 月 17 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人數限制 學校總人數 名額上限 上限 60 人
不超過 100 名 5 名
100( 含 )~300 名以下者 8 名
300( 含 )~700 名以下者 10 名
700( 含 )~1000 名以下者 15 名
超過 1000 名 20 名
總人數上限
100 人
總人數上限
140 人
總人數上限
60 人
注意事項 1. 報名完成後請再次查詢並確認報名狀態,參賽人員以現場簽到單名冊為準,恕不受理當日報名。
2. 競賽當天務必攜帶有照片個人證件( 身分證、學生證、在學證明或健保卡等以利核對資料 )。
3. 為維持本比賽公帄公正,各參賽選手及指導老師名單在報名期限過後不可更改。

捌、競賽規則

初賽依各直轄市及縣( 市 )主辦單位訂定之競賽方式進行;決賽採「淘汰賽」及「驟死賽」二階段辦理,各階段賽如遇同分,造成超過或不足錄取名額情形,再以「PK 賽」決定最後勝出者。

一、 淘汰賽

( 一 ) 各組別參賽者決賽至多 110 位。

( 二 ) 參賽者攜帶大會名牌及有照片身分證明文件( 學生證、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 )準時入場,對號入座,所有參賽者統一將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置於桌面,以備核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 三 ) 競賽題目採現場投影方式呈現,每 1 題為一幕,司儀宣讀完題目及選項後,參賽者隨即作答,當司儀唸出「下一題」時,則布幕切換至下一題畫面。

( 四 ) 以畫卡方式答題,大會發放競賽答案卡,參賽者應自備 2B 鉛筆及橡皮擦,必要時可使用透明墊板或透明鉛筆盒( 不得有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 ),其他非競賽用品請勿攜入賽場,亦不得向其他參賽者借用文具

( 五 ) 競賽題目皆為 4 選 1 之「選擇題」,題目 65 題。

( 六 ) 競賽答案卡須用黑色 2B 鉛筆畫記,修正時須用橡皮擦將原畫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 帶 ),如有畫記不明顯或污損等情事,導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 七 ) 競賽答案卡僅可畫記各題答案,故意或污損競賽答案卡,取消競賽資格。

( 八 ) 當司儀宣布停止作答時,不論答畢與否應立即停止作答,競賽答案卡一併由大會工作人員收回,不得攜帶出競賽場地,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 九 ) 繳交競賽答案卡後,現場以投影方式,每 5 題為一幕公布競賽題目及答案。若該競賽題目及答案有疑義時,應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並當場由裁判解釋判定,離開競賽會場後將不再受理。

( 十 ) 現場公布進入驟死賽名單,每組擇優取前 50%名額進入「驟死賽」。

若前 50%之門檻有同分者,最多增額錄取 10 名,增額人數超過 10 名時,則現場進行「PK 賽」決定之。

表 5、各組晉級驟死賽名額( 暫定 )

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 職 )組 社會組
晉級名額 前 50 名 前 70 名 前 30 名 前 30 名

二、 驟死賽

( 一 ) 參賽者攜帶大會名牌及有照片身分證明文件( 學生證、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 )準時入場,對號入座,並將身分證明文件置於桌面,以備核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 二 ) 競賽題目為 4 選 1 之「選擇題」,每位參賽者桌上有分別標記 1 至 4 號碼之 4 面不同牌子,參賽者以舉牌方式答題,答錯者立即淘汰,至產生前 5 名之名次為止。

( 三 ) 司儀宣讀題目後唸出「請準備」,參賽者手持選定牌子但不舉起,待司儀唸出「3、2、1,請舉牌」時,全體參賽者必須同時將牌子舉至胸前高度,未舉牌或舉牌後換牌者,視同該題答錯立即淘汰。

( 四 ) 答對之參賽者留在原座位繼續回答下一題,答錯之參賽者依照賽場工作人員指示離場,不得於競賽場中逗留。

( 五 ) 未能分出前 5 名之名次時,應先進行「PK 賽」決定之。

( 六 ) 對競賽答案有疑義時,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由裁判當場解釋判定,競賽進入下一題或離開競賽會場後將不再受理。

三、PK 賽

( 一 ) 依循「驟死賽」規則第 2 點至第 5 點辦理。

( 二 ) PK 賽以優先進行後段名次序位賽為原則,若參賽者當場棄權不予遞補。

( 三 ) 「淘汰賽」之 PK 賽,應持續到分出晉級「驟死賽」者為止。

( 四 ) 「驟死賽」之 PK 賽,應持續到分出前 5 名之名次為止。

對競賽答案有疑義時,同驟死賽規則第 6 點辦理。

玖、獎勵方式

表 6、獎勵方式說明表( 暫定 )

名次 獎項
第一名 獎狀乙張、獎金新臺幣 3,000 元
第二名 獎狀乙張、獎金新臺幣 2,500 元
第三名 獎狀乙張、獎金新臺幣 2,000 元
第四名 獎狀乙張、獎金新臺幣 1,500 元
第五名 獎狀乙張、獎金新臺幣 1,000 元
第六~十名 獎狀乙張、獎金新臺幣 500 元

註:各類組前 5 名需於 110 年 11 月 20 日( 如有更改以本局通知日為準 ) 代表本縣至台中逢甲大學參加總決賽。

壹拾、其他注意事項

( 一 ) 參賽者應遵守競賽規則,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以棄權論。

( 二 ) 各組競賽皆有 2 位專家學者擔任裁判,其中 1 位為裁判長,賽事進行中如有爭議,以裁判長判決為準。

( 三 ) 參賽者如有不可抗拒之因素須調整賽場座位,請於競賽說明開始前向現場工作人員提出,競賽說明開始後恕不受理。

( 四 ) 參賽者經判定取消參賽資格時,則同時喪失領取奬金及奬項資格。

( 五 ) 非競賽用品如參考書、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帄板電腦、智慧型手錶、呼叫器、鬧鐘、收音機、MP3、MP4 等多媒體播放器材,不得於競賽過程中使用;若攜入賽場者,須於競賽說明開始前,放置於賽場內大會工作人員指定之位置;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若未依規定放置,無論是否發出聲響,經發現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 六 ) 參賽者競賽時不得飲食、抽煙、嚼食檳榔或口香糖等,並應保持競賽環境整潔,並注意安全衛生與公共秩序。

( 七 ) 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時飲水或服用藥物,須於賽前持相關證明資料經大會同意,在大會工作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 八 ) 競賽開始後,若有身體不適請舉手並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至大會服務中心,進行初步處理( 嚴重者將送醫求診 ),並依競賽者意願可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回競賽會場,但不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或補考。

( 九 ) 競賽場內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行為。若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取消競賽資格。

( 十 ) 競賽進行中嚴禁參賽者隨意走動進出,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 十一 ) 參賽者之相關陪同人員請勿進入競賽會場。

( 十二 ) 如遇警報、地震,應遵照大會工作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

( 十三 ) 有關獲得獎金者之所得扣繳相關事宜,獲獎者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8 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並依同法第 88 條規定,應繳納所得稅 10%。

( 十四 ) 為響應節能減碳,本活動已申請為環保低碳活動,不提供一次用餐具,請參加活動人自備環保杯。

( 十五 )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競賽活動辦法及獎金、獎品內容之權利。

( 十六 ) 本規則及競賽相關事項登載於 110 年環境知識競賽決賽活動網站。

( 十七 ) 本競賽須知奉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壹拾壹、縣內初賽場外設攤宣導

將於場外設攤進行相關環保政策( 環保集點或清淨家園 5S 等 )宣導。

壹拾貳、縣內初賽場地配置

圖 1、雲林縣政府禮堂

二、 因應「社交距離」室內保持 1.5 公尺規定,大禮堂座位安排以中間隔 1 個空位為主。

三、 各間隔座位以膠帶纏繞強制區隔,並貼上「請勿登座」提醒標語,以利宣傳防疫安全距離及場地注意事項。

四、 各組前 10 名頒獎時,位置安排舞台前方 4 排,頒獎動線為面對舞臺右上左下為主。

五、 通過初賽參賽者,由工作人員協助至同一階梯教室進行複賽及 PK 賽,淘汰者須離場。

六、 驟死賽與 PK 賽出口外側安排人員,向各組前五名選手解說總決賽應注意事項及相關需繳交資料。

壹拾參、交通方式

一、自行開車:

1.走國道一號:如您走的是國道一號( 即中山高 ),請過斗南交流道後接 78 號東西向快速道路,往斗六古坑方向,在斗六出口下快速道路,沿著仁義路直走中山路到大學路左轉行駛到底,於丁字路口右轉至雲林路,雲林縣政府即在右手邊。

2.走國道三號:如您走的是國道三號( 即福高 )請過斗六交流道,從古坑交流道接 78 號東西向快速道路,往斗六古坑方向,在斗六出口下快速道路,沿著仁義路直走中山路到大學路左轉行駛到底,於丁字路口右轉至雲林路,雲林縣政府即在右手邊。

二、搭乘火車或高鐵

1.您可搭乘火車至斗六站下車,再轉臺西客運前來。

2.您可搭乘高鐵至雲林站下車,再轉臺西客運前來。( 縣府交通資訊網址: http://www.yunlin.gov.tw/content/index.asp?m=1&m1=9&m2=212 )

圖 2、交通資訊

壹拾肆、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防疫計畫

三、 宣導生病在家休息不參加活動,並提醒參與者自備口罩參加活動。

四、 加強防衛教溝通、個人衛生防護及與會人員全程佩戴口罩。

五、 備妥現場相關防護用品,如酒精及額溫槍等。

六、 入口處提供酒精進行手部消毒作業及量測體溫,蓋上手章並張貼告示,並盡可能與他人保持 1 公尺以上之距離。( 如圖 5 所示 )

量測體溫 防疫手章

圖 3、體溫測量及手章識別意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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