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心理健康」青年好政系列 Let’s Talk

110年「心理健康」青年好政系列 Let’s Talk

最高獎金: 16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10-22

主辦單位: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主辦單位電話: 02-7736-5176

壹、目的

為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賡續辦理「Let’s Talk」計畫,培力青年具備審議知能,由青年規劃辦理具備公共審議的 Talk,將對議題的省思轉換為參與政策的動能,計畫更融入「開放政府」精神,讓青年的想法與創意融入政府施政,以利青年在未來公民社會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110年「心理健康」青年好政系列 Let’s Talk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爰於8月23日調整辦理方式及規劃。

貳、Talk 辦理期間:

110 年 12 月至 111 年 3 月 15 日擇日辦理。

參、Talk 規劃原則:

一、 辦理模式:

(一) 因持續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Let’s Talk 為促進青年參與公共事務並保障青年在疫情下參與的機會,第一階段 Talk 將採「線上審議」與「實體審議」並行。然「線上審議」在臺灣尚未普及,亦須注意「數位落差」可能造成的參與機會限縮,爰主辦機關除於 109 年進行「審議民主線上審議研究」(執行簡報已公開於青年好政網站),亦將於第一階段 Talk 實際辦理前舉辦線上審議人才培訓、洽邀 2 至 3 個民間組織專案合作以「線上審議」方式辦理 Talk 討論,並將辦理說明會相關籌備規劃公開分享,提供有意提案之團隊參考辦理。

(二) 考量疫情因素,團隊可選擇「線上審議」或「實體審議」方式辦理,惟辦理模式需於提案時決定,提案錄取後不可再更改;實體審議屆時仍需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OVID-19 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與相關指引判定辦理或延期與否。

二、 設定討論議題:

(一) 本年討論主題為「心理健康」,建議討論面向及部會資料另行公告,並由合作對象或申請者依本年討論主題面向,訂定符合 Talk 精神並適合進行審議的討論議題。

(二) 討論議題需具備多元觀點、公共性及範圍適中,並於 Talk 活動前提供議題手冊,俾讓所有受政策影響的青年,都能對議題提出想法;線上審議討論受限於辦理模式,討論議題建議應更具體明確為宜。

三、 辦理地點:無論線上審議之主持環境,抑或實體審議之討論空間,團隊均應擇適當地點辦理,建議以交通便利之公設場地優先考量,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布之「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及最新頒布之規定妥適規劃。

四、 流程規劃:

(一) Talk 目的在透過審議討論,形成青年對公共政策的主張,執行團隊需規劃以「審議民主」方式進行討論,原則一場 Talk 至少 6 小時,且應安排議題分享及議題討論。

(二) 線上審議考慮討論動能,可採多日辦理,惟建議應為相同的與會者,才可延續並深化討論內容;另討論前可規劃與討論議題或與「審議民主」精神相關之破冰活動,以利與會者相互認識。

五、 審議主持人:

議題討論應邀請具備審議民主主持經驗之主持人協助討論,俾形成具體的政策建言,人選須經各錄取團隊之業師評估確認,若團隊無推薦人選,則由業師協助媒合。

六、 參與對象及人數:

(一) 依討論議題設定參與對象(請依討論議題考量多元性與代表性),每場 Talk 至少 30 人。

(二) 原則以 18 至 35 歲之青年為主(出生年為民國 75 年至 92 年),如經評估認有需要邀請非青年參與討論,其比例最多不超過實際出席之參與對象人數之 30%。

七、 線上審議工具:為避免「數位落差」影響參與機會,線上審議工具應以參與討論者能「簡單」、「直觀」、「方便操作」為宜,並衡量網路傳輸頻及穩定性,以維持討論順暢,建議同一時段避免使用 3 種以上數位工具;如需主辦機關支援「視訊軟體」(Google Meet Standard),可於報名表勾註,惟主辦機關 1 日以支援 2 場為限。

八、 Talk 獎金使用原則:

(一) 參酌本案「經費編列基準表」(另行公告)規定編列及支用相關費用。

(二) 獎金使用範圍:包含議題手冊製作、Talk 招募宣傳、議題分享講師鐘點費(或出席費)、審議主持人 Talk 當日主持費及會前共識會議出席費、主持人及講師必要交通費,與會者旅平險、場地公共意外責任險、場地及設備費(線上工具、軟體、網路、攝影機)、布置費、印刷費、膳食費、臨時人員費用、執行團隊成員交通及住宿、成果報告製作,及其他必要之費用。

(三) 本案業師出席所輔導團隊之自主演練、共識會議及該場 Talk,所需之出席費、交通費及住宿費,由主辦機關支應;另執行團隊如辦理自主演練,團隊成員及審議主持人往返所需之交通費、團隊外找之審議主持人出席費,由主辦機關支應,提案團隊無需編列相關費用。

肆、Talk 執行原則:

如附件 1。

伍、徵求 Talk 執行團隊:

一、 提案對象:

(一) 專案提案:由主辦機關邀請長期經營討論主題之社會創新組織(企業),且可配合本計畫時程並對討論主題有興趣者。

(二) 青年提案:年滿 18 至 35 歲青年(出生年為民國 75 年至 92 年),可配合本活動時程並對討論議題有興趣者,均可自行組隊(3 至 5 人為

1 隊)提案。

二、 提案繳交:提案對象均應於 10 月 22 日前,至活動網站填寫基本資料,並上傳提案申請、Talk 流程規劃、經費概算表(如附件 2、3、4)、團隊代表照片(照片大小及尺寸請參閱計畫網站)。

三、 錄取場次:預計錄取 20 至 30 場。

四、 提案審查及遴選:

(一) 資格審查:

1、 專案提案:由主辦機關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媒合業師協助輔導提案撰寫。

2、 青年提案:由主辦機關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書面審查。

(二) 書面審查(含視訊詢答):

1、 時間:110 年 11 月 7 日(星期日)。

2、 審查方式:

(1) 專案提案:由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共同決定提案通過與否。

(2) 青年提案:由評審小組先進行書面審查,並就書面審查待釐清事項與團隊進行5分鐘視訊詢答,擇優遴選具創意與實踐潛力之 Talk 提案;無法配合視訊詢答者視同放棄,不另安排詢答時間。

(三) 遴選標準:

評分項目 比例 說明
討論議題設定 20% 1. 是否扣合本年討論主題?

2. 討論議題是否適合審議?(討論議題需具備多元觀點、公共性及範圍適中)

審議討論規劃 20% 1. 是否根據討論議題選擇合適的審議討論模式?及選擇此模式的考量?

2. 是否可找到合適的審議主持人?對審議主持人的任務是否已有規劃?

團隊組成 20% 1. 對討論議題的了解程度?

2. 團隊成員是否參與本年青年署「審議民主人才培訓」?

3. 團隊成員過去是否有審議會議辦理或主持經驗?在此 Talk 中的分工?

宣傳策動能力 20% 宣傳方式可有效接觸關注此議題之利害關係人?
預期效益 20% 對此 Talk 的所設定的目標及預期成效?

(四) 遴選結果:

1、 暫定 11 月中旬前公告,並由主辦機關另以書面通知錄取團隊(含策論獎金額度),提案錄取後不得更換團隊成員。

2、 錄取團隊需依書面審查決議,修正提案規劃並依限送主辦機關,未依決議修正提案、未依限繳交,主辦機關得酌減獎勵額度或取消錄取資格。

3、 為有效分配 Talk 審議討論資源,Talk 執行期間每日原則至多辦理 4 場(含實體及線上),主辦機關將於提案核定後,統籌各場 Talk 辦理日期。

陸、獎勵金核定與核撥:

二、 策論獎勵金:每場 Talk 最高核給新臺幣(以下同)16 萬元,實際金額以主辦機關核定為準。

三、 策論獎勵金核撥:

(一) 分 2 期撥付,第 1 期於完成執行切結書簽署後,由主辦機關撥付獎金總額之 70%,第 2 期於第一階段 Talk 辦理結束後 1 個月內繳交結案報告,並經機關審核通過後,撥付獎金總額之 30%。

(二) 執行團隊所請領之策論獎勵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所得金額超過 2 萬元,應代扣所得稅 10%;非本國人(即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獎金金額多寡一律代扣所得稅 20%】,由主辦機關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另執行團隊依法須將中獎金額申報當年度之各類所得。

四、 獎金扣減情形:

(一) 執行團隊如有變更原計畫內容(包括執行日期、地點、講者變更或取消辦理等),應於事前10日以書面告知主辦機關;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取消辦理,主辦機關得依比例或實際情形減少核定款項並收回已撥付之獎金。

(二) 執行團隊應確保會完成所提之 Talk 規劃,若經發現執行已偏離原提案規劃、未依規定繳交結案資料、繳交內容不實、品質不佳或延遲核銷等,主辦機關得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辦機關得視情形參酌提案經費概算表重新檢討獎勵額度,終止計畫或廢止獎勵並追回已撥付之獎金。無故中途退出者,應無異議退還已核撥之獎金。

(三) 每場Talk實際參與人數應達30人,若實際參與人數未達30人,主辦機關得依情形酌減獎勵額度。

柒、注意事項

一、 執行團隊應參與「第一階段 Talk」相關前置準備工作(如「Talk 議題交流會」、「審議培訓工作坊」、自主演練、共識會議等)、「第二階段 Talk」,及「成果分享暨交流會」。

二、 團隊聯絡人為本計畫之主要聯繫窗口,團隊除需遵守提案簡章及切結書相關規定,其餘本署、業師與團隊之約定事項,以團隊聯絡人之承諾為準。

三、 本活動結束後,主辦機關將綜整各場 Talk 青年所形成之結論報告、釐清相關意見內容,並敘明各項意見之權責機關(含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 後,由各權責機關予以回應並公開。

四、 執行團隊應同意將執行本活動所產生之資料,如提案申請、議題手冊、成果報告書、照片、影視音資料、文宣、文字圖說紀錄,及其他相關成果等之著作財產權,非專屬、無償授權主辦機關及主辦機關授權之人基於非營利目的為不限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利用,以推廣及宣傳行銷成果;如成果資料,有使用第三人著作之情事,執行團隊需取得第三人之授權書,並將授權書交付主辦機關收存,並同意對主辦機關及主辦機關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五、 因本活動所取得之個資,執行團隊應採取適當安全維護措施,避免洩漏,且活動結束後應將因本活動而蒐集、處理、利用之個人資料返還主辦機關,且不得留存備份,如因違反而造成個資外洩事件發生時,需自負實質賠償損害之責任。

六、 主辦機關對本活動相關規定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狀況修訂,將於主辦機關網站(網址: www.yda.gov.tw)公告。

捌、執行時程

項目 時間
第一階段 Talk 提案簡章公告/洽邀先行試辦組織 8 月上旬
線上審議試辦/洽邀專案合作提案 9 月
第一階段 Talk 提案繳交截止日 10 月 22 日
提案書面審查(含視訊詢答) 11 月 7 日
公告書面審查錄取名單 11 月中旬
議題交流會 11 月 27 至 28 日
審議培訓工作坊 12 月 11 日至 12 日
第一階段 Talk 12 月至 111 年 3 月 15 日
第二階段 Talk 111 年 5 月 14 日、21 日
成果分享暨交流會 11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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