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臺南市市長盃高智爾球錦標賽
一、依 據:
中華民國 111 年 4 月 29 日府教體處競字第 1110143587 號函辦理。
二、活動目的:
提昇本市高智爾球技術水平,普及高智爾球運動人口。
三、主辦單位:
四、承辦單位:
臺南市體育總會高智爾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
臺南市高智爾球推廣協會
六、比賽日期:
111 年 10 月 2 日(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
臺南市政府西側廣場
八、比賽組別:
(一)國小組 (二)教師組 (三)社會組
九、參加資格:
(一)國小組:國小在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不得跨校。
(二)教師組: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均可自由組隊參加(可跨校)。
(三)社會組:凡對高智爾球運動有興趣之各縣市民眾,均可自由組隊參加。
(四)每人限參加一組一隊,男女可混合組隊。
十、比賽方法及規則:
(一)國小組及社會組採 7 人制,每人打 1 顆球,每隊可報名 8 人(含替補球員 1 人)。
(二)教師組採 3 人制,每人打 2 顆球。每隊可報名 4 人(含替補球員 1 人)。
(三)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於賽程抽籤時公佈之。
(四)比賽規則:比賽規則:採用世界 Wiser 運動委員會 2018-03-21 公佈之《Wiser 運動比賽規則手冊繁體中文版 1.0》。
(五)賽制:預賽採分組賽,再擇優進入決賽。
(六) 比賽時間:每場比賽國小組及教師組 40 分鐘、社會組 50 分鐘。
(七) 比賽場地:範圍:長 36 公尺×寬 24 公尺。
(八) 勝負判定及計分方法:
1.在比賽時間內,使對方沒有競技球者為勝。
2.若比賽時間截止後,雙方仍有競技球,則計算得分,得分高者為勝。
得分計算法:計算兩隊各自剩下球的狀態乘以加權分數。
被插紅旗的球數1 分、被插黃旗的球數2 分、競技球數5 分
3.如得分相同,小組賽以平手收場,決賽則進行 5 公尺擲準 PK 賽。
(九)循環賽之成績計算:
1.循環賽積分計算標準:在比賽時間內,使對方沒有競技球者得 3 分,每場比賽勝隊得 2 分,敗隊得 0 分,平手時二隊各得 1 分。
2.積分相等名次判定法:
(1)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比賽結果為準。
(2)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則以積分相同隊相互間之比賽結果(勝分差)多寡判定之,較大者晉級。
十一、參加辦法:
(一)參加競賽各單位所需經費自理,大會提供桶裝水,請各隊自備杯具。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9 月 15 日(星期四)截止。
(三)報名手續及地點:以校名-高智爾球賽報名表為檔名 e-mail 至 chgood@seed.net.tw程戊得總幹事收。
(四)賽程抽籤:111 年 9 月 17 日(星期六)下午三時在台南市東興公園(林森路二段與東和路交叉口)高智爾球場舉行,不另行通知,屆時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五)報名相關問題,請洽聯絡人:委員會總幹事程戊得 0972-301606。
十二、獎勵:
(一)國小組及教師組依參賽隊數按下列名額錄取:3隊取1名、4隊取2名、5隊取3名、6隊取4名、7隊取5名、8隊取6名、9隊取7名;10隊以上取8名。各頒發團體獎盃乙座,以資鼓勵。
(二)社會組取前三名頒發個人獎牌乙面。
(三)各組優勝隊伍,參賽球員頒發臺南市長獎狀乙紙。
(四)優勝隊伍隊職員、辦理活動有功人員,依照「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
十三、懲罰:
運動員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者,經查明屬實,即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十四、附則:
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因天氣、場地及不可抗拒之外力等因素,臨時更改賽制、場地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