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全國韻律體操錦標賽

112年全國韻律體操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4-21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體操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52-0643

主辦單位Email:info@ctga.netctga123@yahoo.com.tw

壹、 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112年3月29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20012663號函。

貳、 宗旨:

提倡全民體育,推廣韻律體操運動,並提昇韻律體操技術水準。

參、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肆、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體操協會

伍、 承辦單位:

桃園市體育總會體操委員會

陸、 協辦單位:

新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委員會全國各縣市體育(總)會體操委員(協)會全國各縣市體育會韻律體操委員會新北市三重區修德國民小學

柒、 比賽時間與地點:

一、 時間:

民國 112 年 5 月 23 日至 28 日(星期二至星期日),共計 六天,5 月 23 日(星期二)為賽前練習及手具檢測。

二、 地點:

新北市三重區修德國民小學(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三段3號)。

捌、 報名辦法:

一、 報名時間與地點:

即日起至 112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請填妥報名表(請務必填寫單位全銜,以利後續行政事宜),於協會官網 進行網路報名。

二、 參賽資格:

(一) 代表學校:以各校正式核准學籍之在學學生為限。

(二) 非代表學校:

1. 代表縣、市體育(總)會或委員(協)會,須設籍或居留地址於該縣市。

2. 代表俱樂部或其他單位,須為內政部或各縣、市政府在案之單位(檢附

證明文件),依實際年齡(就讀年級)報名該組別,組隊不限同校學生。

(三) 除社會組外,參賽選手皆須於報到時檢附在學證明書(並附照片,加 註出生年月日)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備查。

(四) 非代表學校參賽之選手,不得再以就讀學校名義報名參賽其他項目。

(五) 非本國籍選手,得以參賽,惟名次另計,不佔國內選手排名名額。

(六) 各組個人競賽及團隊競賽可兼報。每位選手僅能代表一單位、一組別。

三、 參賽人員須辦理保險:

依據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補助規定,投保300 萬以上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本會已辦理保險,仍請各單位務必自行再保險(不接受學生保險)。報到時,未繳交保險單影本不得參賽。未成年人若父母已為其投保意外險達金管會規定之上限,不可再投保者,可繳交已投保之保單影本。

四、 報名費:

1. 各單位參加成隊競賽(含個人全能及單項競賽)計每隊新台幣4,000 元,團隊競賽每隊新台幣3,000元,若只參加個人競賽每人每項新台幣 500元。(請於單位報到時繳交,否則視同未報名,且須繳交行政費用成隊、個人和團隊皆為500元)。

2. 超過報名日期報名參賽:延遲一天每名選手加收 500 元;延遲二天每名選手加收 600 元;延遲三天每名選手加收 1,000 元,並列為表演賽,不列入參賽成績;延遲四天(含)以上不受理報名。

五、 報名人數及參賽項目限制:

1. 團隊全能競賽:大專及社會組、高中組(5環+3帶2球),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5繩+5球),國小中年級組(5繩+5徒手)。以上各組可參報五至六人,各項實際下場五人,候補一人。

2. 團隊單項競賽:大專及社會組、高中組(5環、3帶2球),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5繩、5球),國小中年級組(5繩、5徒手),國小低年級組(5徒手)。以上各組可參報五至六人,各項實際下場五人,候補一人。

3. 成隊競賽(資格賽):每隊報名三至四人,大專及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高年級組(環、球、棒、帶),每項三套,共計十二套,各單位限報十二套,以最高分十套計成隊成績;國小中年級組(球、棒、帶、徒手),每項最少兩套,最多三套,各單位限報九套,以九套計成隊成績;國小低年級組(環、球、徒手),每項兩套,各單位限報六套,以六套計成隊成績。以上各組,每人每項僅能參報一次,不得重複,重複不列入成績計算。

4. 個人全能競賽:於成隊競賽中產生,大專及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每人必須參報四項,計四項成績;國小中年級組每人最多可參報三項,計三項成績;國小低年級組每人最多可參報二項,計二項成績。依各組規定之項目數量相加之總分為個人全能成績。

5. 個人單項競賽:於成隊競賽中產生。報名人數不足三人無組成隊之單位,亦須依循成隊競賽及個人全能競賽之報名辦法與競賽規定參賽。

6. 以上成隊競賽、個人全能競賽、個人單項競賽,皆由同一競賽(資格賽)產生。

7. 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改選手參賽項目或成隊套數,如不足或超過該組規定套數,即取消成隊競賽資格。因傷、或不可抗力之疾病無法出賽,提出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者,可於技術會議中更換成隊競賽名單,唯須同一單位同一組別已報名之選手。

8. 抽籤:各組比賽出場順序由大會統一抽籤,不得異議,時間另行公告於協會官網。

六、 隊職員人數:

1. 領隊:各組各單位至多一人。

2. 管理:各組各單位至多一人。

3. 教練:成隊、團隊項目:各組各單位至多兩人。

個人項目:各組各單位至多一人。

擔任參賽單位教練人員需持有C級(含以上)本會或體總核發之韻律體操教練證者。

4.場次裁判:有鑑於全國賽裁判短缺,請參加團隊或成隊競賽之單位,必須提供至少一名任職該單位並具備 C 級(含)以上裁判證者擔任場次裁判 ,請將名單填寫於報名表上,未填報裁判者,需繳交裁判 2,000 元 整,若已填寫而無法實際下場擔任裁判者,需罰款 4,000元整(唯裁判人數 足夠時未獲聘任者,無需罰款)。

玖、 組別及項目:

一、 大專及社會組

1. 團隊項目:5環、3帶2球,全能兩項均須參加比賽。

2. 個人四項:環、球、棒、帶。

二、 高中組

1. 團隊項目:5環、3帶2球,全能兩項均須參加比賽。

2. 個人四項:環、球、棒、帶。

三、 國中組

1. 團隊項目:5繩、5球,全能兩項均須參加比賽。

2. 個人四項:環、球、棒、帶。

四、 國小高年級組

1. 團隊項目:5繩、5球,全能兩項均須參加比賽。

2. 個人四項:環、球、棒、帶。

五、 國小中年級組

1. 團隊項目:5繩、5徒手,全能兩項均須參加比賽。

2. 個人四項:球、棒、帶、徒手,全能競賽限報三項,採計三項,成隊競賽各項最少兩套,最多三套。

六、 國小低年級組

(包含幼兒園,須於 107 年 4 月 21 日(含)前出生,未就讀幼兒園者,須提交戶口名簿或健保卡影本證明報名)

1. 團隊項目:5徒手

2. 個人三項:環、球、徒手,全能競賽限報二項,採計二項,成隊競賽各項兩套。

拾、場地器材規格:

比賽場地和訓練場地的數量和佈置由中華民國體操協會和比賽承辦單位協商確定,器材規格依據2022年至2024年最新國際體操總會(FIG)頒布之相關規範設置。

拾壹、比賽規則:

一、 採用 FIG 2022年至2024年最新國際韻律體操評分規則和FIG公告之最新規則修訂或新信解釋。

二、 個人競賽及團隊競賽難度數量與難度價值內容:

1. 大專及社會組、高中組:採用FIG 2022 年至 2024 年最新國際韻律體操評分規則。

2. 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採用FIG 2022 年至 2024 年最新國際韻律體操評分規則。

3.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難度價值部分採用本會規定之評分規則評分(附件一),其餘採用FIG 2022 年至 2024 年最新國際韻律體操評分規則。

三、 各組比賽項目及手具規格,除國小中、低年級組依據本會規定之項目(附件二)及規格(附件三)外,其餘組別皆依據 FIG 公告之規定。

拾貳、名次評定與獎勵:

一、 團隊全能競賽:大專及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以兩項分數相加所得總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時,依下列準則決定之:a.二項實施相加總分高者,b.二項藝術相加總分高者,c. 二項難度相加總分高者,d.若仍同分,即以並列計。各組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前三名並頒發獎牌。

二、 團隊單項競賽:各組各項所得分數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時,依下列準則決定之:a.實施得分高者,b.藝術得分高者,c.難度得分高者, d.若仍同分,即以並列計。各組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前三名並頒發獎牌。

三、 成隊競賽:參照第捌條第五項第三款之規定,分數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時,依下列準則決定之:a.總套數之實施總得分高者,b.總套數之藝術總得分高者,c.總套數之難度總得分高者,d.若仍同分,即以並列計。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前三名並頒發獎牌、獎盃。

四、 個人全能競賽:大專及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四項,國小中年級組三項,國小低年級組二項,各組個人所有項目相加之總分,得分最高者為第一名,次之者為第二名,餘依此類推,各組各單位最多錄取兩名。得分相同時,依下列準則決定之:a.總套數之實施總得分高者,b.總套數之藝術總得分高者,c.總套數之難度總得分高者,d.若仍同分,即以並列計。各組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前三名並頒發獎牌。

五、 個人單項競賽:各組各單位最多錄取兩名,各組選手各項目之得分最高者為第一名,次之者為第二名,餘依此類推。得分相同時,依下列準則決定之:a.實施得分高者,b.藝術得分高者,c.難度得分高者,d.若仍同分,即以並列計。各組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前三名並頒發獎牌。

六、 各單位申請獎勵時,依教育部頒訂之獎勵辦法辦理。

七、 辦理本活動有功人員及比賽優勝隊伍等指導人員,各縣市政府可酌情依教職員工相關獎勵辦法辦理敘獎或獎勵。

拾參、單位報到與技術、裁判會議:

一、 單位報到:民國 112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 時至 3 時,於新北市三重區修德國民小學辦理報到,報到時請繳交報名費、音樂電子檔(MP3格式,並請自行設定檔名為【出場序—參賽組別—單位—姓名— 項目】)、保險影本及在學證明。

二、 技術會議:民國 112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假新北市三重區修德國民小學舉行。

三、 裁判會議:民國 112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假新北市三重區修德國民小學舉行。

四、 技術會議後,不得更改選手名單,違反規定者則取消該名選手比賽資格。

拾肆、申訴:

一、 僅能對難度提出申訴,申訴應於該項目下一位選手亮分前,先以口頭提出申請 (最後一位個人或團隊,須於亮分後 1 分鐘內提出申請),並於 4 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或裁判長提出書面申請並繳交保證金 5000 元。唯難度包含二個獨立的小組身體難度(DB)和手具難度(DA),故同一套動作不同小組必須分別提出申訴

(可兩者或單一),若同時申訴 DB 和 DA,視為 2 次申訴應分開表單填寫,DB 為第一次申訴,DA 則為第二次申訴,書面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提出和簽名,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各年齡層組別各競賽每單位有二次申訴機會,如第一次申訴成功改判,則繼續保有二次申訴,如果不成功則僅剩一次,第二次如申訴不成功,則不得再申訴(參照 FIG 2022 年技術規程訂定)。

二、 凡任何有關競賽事宜之質疑,必須於技術會議結束前提出。

三、 本會性騷擾申訴管道電話 02-27520643,e-mail: ctga123@yahoo.com.tw

拾伍、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 選手注意事項

(一)參與協會辦理赛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二)參與協會辦理赛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圍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三)本次赛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 4 月 21 日。

二、 禁用清單(網址: h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

三、 採檬流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四、 其他禁藥规定(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拾陸、本競賽規程經

教育部體育署 112 年 3 月 29 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20012663號函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質疑,以召開裁判委員會議 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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