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全國協會盃曲棍球錦標賽

112年度全國協會盃曲棍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3-20

主辦單位: 南投縣政府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22-121-266(林敏男)

主辦單位Email:min10162001@yahoo.com.tw

一、 宗旨:

推行全民體育,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並提高曲棍球運動水準。

二、 核准文號:

中華民國112年2月20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20007058號函核准辦理。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四、 主辦單位:

南投縣政府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

五、 協辦單位:

南投縣議會、南投縣體育會。

六、 承辦單位:

南投縣體育會曲棍球委員會。

七、 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 比賽日期:民國112年04月07日(星期五)至04月13日(星期四)止,共計7天。

(二) 比賽地點:國立竹山高中級中學(南投縣竹山鎮下橫街253號)。

八、 開幕典禮:

112年04月08日(星期六)上午11點。

九、 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

(一) 國小男子甲組:限國小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99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二) 國小女子甲組:限國小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99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三) 國小男子乙組:限國小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100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四) 國小女子乙組:限國小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100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五) 國小混合組 :限國小在籍男女學生合組報名參加。(民國102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六) 國中男子組 :限國中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 96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七) 國中女子組 :限國中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 96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八) 高中男子組 :限高中(職)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 93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九) 高中女子組 :限高中(職)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 93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十) 社會男子組 :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且年齡 15 足歲者,身心健康,思想純正均可組隊報名參加。

(十一) 社會女子組 :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且年齡 13 足歲者,身心健康,思想純正均可組隊報名參加。

(十二) 社會壯年組: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民國 77 年 1 月 1 日至 69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均可組隊報名參加。

(十三) 長青 OB 組: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民國 7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者,均可組隊報名參加。

十、 註冊報名方式:

(一) 日期:

報名自即日起至 112 年 03 月 20 日(星期一)截止。

(二) 方式:

依所附報名表格式詳填登錄後以掛號郵寄、親自報名或網路報名等方式完成報名手續。【需加蓋機關戳章】

1.聯絡人:林敏男

2.地址:南投縣竹山鎮竹山路 217 號

3.電話:0922121266 傳真:0492-652484

4.網路報名: min10162001@yahoo.com.twLINE : ID nan121266

(三) 報名人數:

1.每隊職員三至五人(含領隊、教練、助理教練、管理、隨隊裁判)。

2.國小組、國中女子組、高中女子組採 6 人制,報名人數 6 人至 14 人。

3.國中男子組、高中男子組、社會男、女子組、壯年組、OB 組,採 11 人制,報名人數 11 至 20 人。

(三) 報名費:

1.六人制,每隊新臺幣 2,000 元。

2.十一人制,每隊新臺幣 2,500 元。

3.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四) 報名手續:

1.請依本會印製之報名表填寫清楚,蓋負責人印章,外埠以郵戳為憑,報名請用掛號郵寄。

2.機關學校報名請附公函或於報名單上加校印,並頇經領隊、教練簽名蓋章。

3.本會為每隊報名參加比賽選手投保公共意外險(二十一條附則(二)說明)。

十一、 比賽辦法:

(一) 本次競賽國小各組、高中女子組、國中女子組採六人制,國中男子組、高中男子組、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社會壯年組及長青OB組採十一人制。

(二) 各組報名二隊以上、五隊以下(包括五隊)採單循環制,平手時頇分出勝負,『十一人制以23公尺球對決』;『六人制以7碼球(各隊派三人)』出勝負,記分方式依據本規章第十六條判之。

(三) 各組報名六隊以上、八隊以下,採分兩組單循環預賽。每組取前兩名進入交叉決賽,交叉決賽勝隊進入冠亞軍賽,敗隊兩隊以併列為季軍,成績取至前三名;分兩組單循環預賽、交叉決賽、冠亞軍賽平手時頇分出勝負,『十一人制以23公尺球對決』;『六人制以7碼球(各隊派三人)』出勝負,記分方式依據本規章第十六條判之。

(四) 各組報名九隊(含九隊)以上採雙敗淘汰制,平手時頇分出勝負,(11人制)採23公尺球對決;(6人制,各隊派三人)採射7碼球,其餘按成績取至前六名。

(五) 各組編列種子隊,同一校或單位報名兩隊以上時,則分別編列。

(六) 比賽時間:

1.六人制:每節12分鐘,共二節,中場休息3分鐘。

2.十一人制:每節12分鐘,共四節,第一、第三節休息2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壯年、OB 組每節12分鐘,共二節中場休息3分鐘) 。

十二、 比賽規定:

(一) 球員出場比賽時必頇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健保卡、護照亦可)及學生證,國小組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健保卡、護照亦可)及貼有相片在學證明書以便檢查。

(二) (男子)民國97年9月1日以前出生、(女子)民國99年9月1日以前出生之選手可參加社會組,其餘各組別每位球員限報名一隊,且不可跨校或跨組報名。

(三) 服裝:每隊必頇穿著代表單位之整齊服裝,球衣號碼必頇明顯;守門員球衣應與球員有明顯區別,守門員出場比賽時必頇穿戴面具、護胸、手套、護腿,否則不得出場比賽,且護胸頇穿著於守門員球衣內,違者罰處七碼球。

(四) 比賽用球:各組均採用本會指定比賽球。

十三、 比賽細則:

(一) 未經報名之運動員,不准出場比賽。

(二) 運動員均應遵守比賽規則,服從比賽,否則裁判有停止比賽之權責。

(三) 參加比賽中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裁判為最終判決。

(四) 凡比賽中無故棄權之球隊,取消其繼續比賽之資格,並交付紀律委員會議處。

(五) 比賽期間如遇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情事,除立即停止該球員比賽,並罰該球員停止本會所辦理的比賽一年,情形嚴重者依法辦理。

(六) 因故逾規定比賽時間十分鐘未出場比賽之球隊以棄權論,除向大會提出具體說明,經大會查證屬實者外。其餘皆以取消繼續比賽及受獎資格(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七) 凡在本比賽中,被罰綠牌警告之球員,應停賽1分鐘(六人制)、2~5分鐘(十一人制)並至管制區休息。被罰黃牌警告之球員,應停賽2分鐘(六人制)、5~10分鐘(十一人制)並至管制區休息。

(八) 凡在同場比賽中,如被罰二次黃牌警告之球員,應立即停止該場比賽。

(九) 凡在比賽中被裁判紅牌罰出場之球員,應立即停止該場比賽及停止下一場比賽之處分,情形嚴重者送紀律委員會議處之。

(十) 比賽期間,凡屬裁判職權範圍內之判罰,應按裁判判罰為終決,參賽球隊對該場比賽規則事項判罰有疑問時,由領隊或教練再該場賽事結束30分鐘內,得依本競賽規則第十四條規定程序向大會提出申訴。

(十一) 球員應攜帶規定證明於賽前二十分鐘送至紀錄台備查,未能提出者不得出場比賽,如有冒名頂替者,經查屬實則應判全隊棄權,已賽成績不予計算,除送紀律委員會議處,並函請有關單位查辦。

(十二) 凡比賽其間球員發生暴力行為,該球員馬上終止本次比賽,並處停賽一年之處分。

(十三) 比賽結束後雙方領隊或教練主動至紀錄台,核對及簽名比賽紀錄表。

十四、申訴辦法:

(一) 裁判、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各比賽開始前提出,賽畢後概不予受理。

(二) 合法之申訴在該比賽結束時間起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並繳保證金五千元,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回,否則予以沒收充為大會獎金之費用。

(三)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議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十五、 罰則:

(一) 球隊一經報名註冊,不得無故棄權,否則處以停止參加比賽一年。

(二) 代表隊如有不合規定之選手出賽時,一經發覺或檢舉屬實者,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三) 各項比賽細則均以本規程第十三條規定之。

(四) 選手於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員精神或紀律時,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十六、 計分方法:

(一) 每場比賽計分:勝1場得1分,敗1場得0分,以積分多寡判之。

(二) 二隊以上(含二隊)積分相等時,依下列優先順序判定名次。

1.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淨球數之差判定(進球數減失球數)。

2.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進球數多者勝。

3.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失球數少者勝。

4. 如再相同時『十一人制以23公尺球對決』;『六人制以7碼球(各隊派三人)』決定勝負。

(若三隊積分相同則輪流以抽籤方式決定優先順序;其順序如下:甲對,乙甲對丙,乙對丙。 取與其他兩隊之對戰進球數來判定名次,如三隊或二隊進球數相同,則再射一次,直到 分勝負)。

十七、 比賽規則及規定:

(一) 十一人制採用:

1.2020國際曲棍球聯合會曲棍球規則。

2.2020國際曲棍球聯合會室外比賽規定。

(二) 六人制採用: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公告之『2020年六人制統一規定』。

1.比賽不可合手(併手)擊球及不可合手(併手)掃球做任何射門或傳球之動作。

2.比賽可敲擊球、掃球、推擊球,因安全考量在擊球後雙手不可離開球棍。

3.長角球在中線發,球出底線處延伸至中線發球。

4.球過中線後,進攻方在發邊線球及自由球需帶球、傳球3公尺或對方球員觸碰方能進得 分圈。

5.球過中線後,所有進攻發邊線球及自由球時,雙方球員需離開3公尺,防守方未離開3

公尺有防守動作判處罰短角球;防守球員來不及離開3公尺時,站在原點收起球棍,待 球離開3公尺後可參與防守。

6.處發短角球第一次射門未經防守球員或進攻球員碰觸,不可射超過球門遮板,超過球門 遮板不算得分。

十八、 抽籤、領隊會議及裁判會議:

(一) 抽籤訂於112年03月22日(星期三)上午九時假國立竹山高級中學會議室舉行,請派員參加不另行通知,如屆時未到者,則由主辦單位代表抽籤排定賽程,不得提出異議。

(二) 領隊會議及裁判會議訂於112年04月06日(星期四)下午三時假國立竹山高級中學舉行。

十九、 推薦優勝隊伍參加國際比賽:

(一) 國小組:各組依名次推薦參加2023年國際各項曲棍球分齡賽。

(美國加洲盃分齡賽、馬來西亞分齡賽、澳洲奧伯利盃分齡賽、墨西哥分齡賽、加拿大分齡賽…等國際賽,由推薦隊伍自費參賽)。

(二) 國中組:依名次推薦參加2023年國際各項曲棍球分齡賽。

(美國加洲盃分齡賽、馬來西亞分齡賽、澳洲奧伯利盃分齡賽。墨西哥分齡賽、加拿大分齡賽…等國際賽,由推薦隊伍自費參賽)。

(三) 高中組:依名次推薦參加2023年國際各項曲棍球分齡賽。

(美國加洲盃分齡賽、馬來西亞分齡賽、澳洲奧伯利盃分齡賽、墨西哥分齡賽、加拿大分齡賽…等國際賽,由推薦隊伍自費參賽)。

(四) 社會組:依名次推薦參加2023年國際體育交流之各項活動比賽,由推薦隊伍自費參賽。

二十、 錦標與獎勵:

1.各組錄取冠、亞、季(季軍2名),由大會頒發獎盃乙座、球員獎狀壹張,必要時大會視 情況增減。

二十一、 附則:

(一) 經費:參加比賽隊伍之一切經費自理。

(二) 比賽(活動)期間,大會統一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新臺幣 300 萬元整。(參賽球隊若需 其他保險可自行加保個人意外與受傷保險)。

(三) 因天候關係比賽無法進行時,保留成績,延期繼續比賽。

(四) 參加隊數過多時,比賽期間賽程無法完成時,提前一天會前賽。

(五) 報名費部分,「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六) 參賽隊數為二隊(含)以下者,不予納入比賽。

二十二、 參加本會辦理活動時發生性騷擾案件之申訴管道:

1、 電話:0983-261888

2、 秘書長吳志朋

3、 電子信箱: cs992002@gm.ntct.edu.tw

二十三、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1、 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於國家級運動員,皆 可能接受藥檢。

2、 依據「治療用途豁免國際標準(ISTUE)」,國家級運動員因治療用途欲使用禁用物質或方 法前,應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TUE)」申請, 取得核可後方可使用。

(1) 使用「隨時禁用(賽內與賽外)物質或方法(S1~S5、M1~M3、P1)」:無論是否參賽,應儘 速提出申請。尚未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2) 賽內期 〔指運動員表定參賽之前一日的午夜前(23:59)起算直到比賽與檢體採集流程結 束為止〕使用「限賽內禁用物質(S6~S9、P1)」: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3) 符合特殊情況時(如:緊急醫療等)得於使用後提出回溯性TUE申請或申請截止日期後提 出申請,詳見下方「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頇知」。

3、 本次賽事TUE申請截止日期為112年3月7日。

4、 運動禁藥相關內容:

(1) 禁用清單

(2) 治療用途豁免申請

(3) 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頇知

(4) 採樣流程

(5) 其他藥管規定( 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二十四、本規程經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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